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操作规范.doc

29页
  • 卖家[上传人]:汽***
  • 文档编号:469685244
  • 上传时间:2023-04-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459KB
  • / 2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2004年4月30日公布,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由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融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一)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规定5、有必要的教学车辆:(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6、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二)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3、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三)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教练场地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 3、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4、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五、实施对象和范围融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拟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六、申请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业审批表》;(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评分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设施、设备、教职员工明细表》(以上三份表格一式3份,注册地为行政县辖区内的一式4份);(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五)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六)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七)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八)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九)各类设施、设备清单;(十)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一)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证件原件仅供现场查验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十、咨询、投诉咨询:0772-8151361投诉:0772-8150609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文本7附件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并发放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审批表 培训机构名称:××市××驾校 地 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 ××× (盖章) 填 报 日 期: ××年××月××日 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制说 明 1、此表须由申请单位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必须清晰、端正,不得涂改;向县一级运管机构申报需一式四份,地市一级一式三份 2、“经济性质”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等。

      3、填表时须附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以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4、表中所列各项如需说明,可填在备注栏内培训机构名称培训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类别培训车型占地总面积(m2)经济性质招生范围固定资产(万元)核算形式联系邮政编码教学设施教  室(间)(m2)停车场地(m2)场地驾驶教练场(m2)桩位数(个)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长 度(m)宽 度(m)训练项目数连续障碍单边桥直角转弯限宽门侧方停车起伏路百米加减档曲线行驶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教练汽车合 计 (辆)其中大型客车(辆)大型货车(辆)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辆)小型汽车(辆)城市公交车(辆)低速汽车(。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