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麦福利制度ppt课件.ppt
21页概述概述目录目录危机危机改革改革启示启示一、制度概述一、制度概述普遍性和公平性普遍性和公平性 高税收、高福利高税收、高福利制度化与法制化制度化与法制化1 1、丹麦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原则、丹麦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原则普遍性和公平性普遍性和公平性 丹麦的福利制度号称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覆盖境内任何公民,不分国籍,只要在丹麦的领土上,就享受他们的各种福利丹麦人的生老病死都由政府负责,主要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医疗保健、孕产期福利、儿童及青少年福利等2 2、“高税收、高福利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在丹麦,最高个税率超过60%,平均个税率也在40%左右;丹麦的企业税相当高,以至于不少丹麦人认为当老板还不如当雇员赚得多;丹麦商品税之高在世界上是数得着的,目前商品税为商品价格的25%;最新数据显示,丹麦各种税收占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48%;丹麦政府将上缴的税收40%用于社会福利,包括政府养老金、老弱公民补助、托幼服务、失业救济等;税收的13%用于教育和科研;税收的9%用于医疗保健;6%用于住房和环境保护;其余的大约30%用于政府其他各项行政开支3 3、丹麦社会福利体系实施的有效保证、丹麦社会福利体系实施的有效保证制度化与法制化制度化与法制化政府对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收支和政策的制定,主要通过法制和行政方式管理;行政管理以法律为依据, 依法行政贯穿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计划、执行和解决纠纷问题的全过程;福利事业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完整的运作体制,组织管理到具体福利服务的提供,拥有制度化的全方位保障。
二、福利危机二、福利危机改革面临着突出矛盾改革面临着突出矛盾削弱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削弱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1 1、削弱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削弱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在丹麦,过高的社会福利水平严重地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社会福利费用在劳动力成本中的比重很大,已占劳动力成本的25%30%,导致雇主向国外转移资本或进一步减少劳动力雇用量,这削弱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导致经济长期处于“滞胀”和缓慢增长状态2 2、导致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导致国家财政负担沉重 由于社会开支不断增加,造成丹麦财政赤字不断上升为了弥补不断增加的赤字,丹麦不得不依靠举债来维持据统计,80年代初,丹麦外债达到1400亿克朗(约合268亿美元),占丹麦国民生产总值的30%,平均每个丹麦人负债29000克朗(约合5552美元),而六十年代初,丹麦外债总共只有3亿克朗,还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3 3、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临着突出矛盾、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临着突出矛盾n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面临的最大矛盾是要求削减福利开支与保护既得的福利权利之间的矛盾;n社会保障具有极强的刚性特征几十年来,丹麦民众已习惯把享受福利作为一种权利,谁也不肯让已经得到的福利突然消失;n社会福利已成为丹麦人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经根源蒂固。
以前给了人们的基本权利,现在没有一个政府能把它收回来,即使人们不要求把它更向前推进一步,但也决不想把它毁掉;n丹麦正陷于削减福利开支与满足公众要求之间的两难之中三、改革途径三、改革途径扩大就业扩大就业扩大社会保障经费来源扩大社会保障经费来源节约社会保障经费节约社会保障经费降低政府风险降低政府风险1 1、提高个人缴费上限,征收社会保障税、提高个人缴费上限,征收社会保障税n提高雇主和雇员缴费率,取消个人的缴费上限;n征收社会保障税,以弥补社会保障经费的短缺2 2、改革社会保险给付制度,节约社会保障经费、改革社会保险给付制度,节约社会保障经费n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退休年龄都在60岁到65岁之间,丹麦、冰岛和挪威的退休年龄最高,都达到67岁,英国、意大利65岁,而美国也有62岁,只有到达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养老金;n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降低支付水平如法国将计发基数从过去按收入最高的10年改为按退休前25年的平均收入计算通过这种计发基数的改变,降低了支付水平北欧各国也普遍采取这种方式3 3、扩大就业,增加社会保障费用的收人、扩大就业,增加社会保障费用的收人丹麦政府鼓励失业者积极再就业,政府就业中心针对每个失业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和再就业计划;政府还出台一些措施,鼓励企业雇用失业者。
例如,提供政府补助,降低企业为新雇用的失业人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丹麦政府还通过立法,鼓励老年工人自愿提前离开工作,为青年人腾出空位这些提前退休的工人,如果年满60岁,并在过去10年中有5年参加失业保险,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获得提前退休津贴4 4、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降低政府风险、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降低政府风险n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从政府负担养老保险转向个人储蓄式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多由私营机构经营;n虽然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步伐快慢不一,但都在朝着这一方向进行改革,趋势明显;n在鼓励私营机构进入养老保险领域的同时,政府的监控也在加强;n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另一内容,是从给付确定制向缴费确定制转变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社会福利加强社会福利的法制建设的法制建设鼓励非政府机构参鼓励非政府机构参与社会福利保障与社会福利保障四、现实启示四、现实启示缩小贫富差距,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体现社会公平1 1、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n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说是覆盖全社会的,但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失当;n在城市中,政府和一些事业单位仍承袭着近乎统包统配的福利政策,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及外资企业则实行着各自不同的福利政策,而失业者却仅享受着最低保障线的保障和城市居民补贴;n在农村,人们享受的福利保障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别。
在那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庄,村民们享受着近似于城市居民的福利,而经济落后地区的村民连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险都享受不到2 2、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有的放矢n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相对有限,必须坚持社会福利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采取有重点的循序渐进的福利政策,确定以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条件为优先保障的内容,重点做好住房、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福利工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3 3、鼓励非政府机构参与社会福利保障、鼓励非政府机构参与社会福利保障n从国情来看,现阶段我国政府财政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实施广泛的社会福利保障,丹麦国家福利制度改革中为减轻财政负担,引入私营部门、社会团体等非政府机构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思路4 4、加强社会福利的法制建设、加强社会福利的法制建设n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立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关社会福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偏少,还存在着许多法律空白;n已有的法律或者是太笼统,缺乏相应的细化规定,或者是与其他政策混在一起,没有形成基本的体系;n我国也应该像丹麦一样努力将社会福利制度的运行建立在比较完善的立法基础上,使社会福利制度的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社会福利真正成为呵护社会的“安全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