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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考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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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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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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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他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成的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政府承认:即对政府的承认,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亦即国家政府的更迭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者国际不法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国家领土: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陆地与水域的上空和底土等部分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即无主地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

      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线边境制度:边境也称边境地区,是指边界线两边的一定区域边境制度是为保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界线和便利当地居民的生活,国家在边境地区建立的有关维护界标、利用界水、边境居民往来等有关的制度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国籍:国籍是指个人(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的法律联系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

      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域外庇护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参加议定约文或虽参加议定约文而未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条约的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以停止的谈判调查:是根据争端当事国的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起的争端的方法和解: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 200 海里的可延长到 200海里,但不得超过 350 海里或不超过 2500 公尺等深线 100 海里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立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它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而无法律效力条约的解释:是指对条约具体规定的真实含义予以说明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国家管辖豁免:又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或国家主权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或主权豁免,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领海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一国陆地、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群岛国除外)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领海缔约权:即缔约的代表权,指具有缔约能力的国际法主体的有关机关拥有的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指对于在主权平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基础上的各项有效条约,各当事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善意地解释条约,诚实地履行条约义务过境通行:是指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有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个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进行的自由航行和飞跃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就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强行法:也叫绝对法、强制发或强行规律,指必须绝对执行的法律规范,是与任意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国际强行法的规范民族自决原则:主要是指在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分隔一国领土和其他国领土,一国领土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限国际法基本原则特征:①各国公认它是各国普遍承认的,具有最高权威和普遍的拘束力②具有普遍意义一方面它适用国际法的一切有效范围,是国家在国际法的一切属人、属地和属时范围内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另一方面他属于国际法中的全局性的原则,即适用于现存的国际法,也适用于国际法的新领域③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其他原则、规则和制度有效的基础其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建立、适用和解释均应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④具有强行法的性质1 它是各国公认的、必须遵守的,不得以条约去改变、也不得损抑或背离 2 他约束国际社会的全体成员3 他属于最高层面的国际规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㈠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指主权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权利他们平等的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承担国际法律责任㈡不侵犯原则是指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方法侵犯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他是维护国家主权平等独立的关键㈢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是指纯属一国主权管辖的,不涉及国际义务的事项;“干涉”是指一国或数国对别国的内政采取的专横干预行为,强制别国维持或改变某种情势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不得干涉任何实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平等和独立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这一原则是不侵犯原则的引申,他是指国家遇有争端应以和平方式解决,而不得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其他非和平的方法,以避免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㈤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指各国必须自觉的、诚实的、严格的履行国际法上的法律义务,无论这些义务源于条约或是国际法其他渊源,并且在施用国际法的原则规则时自我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1 因出生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原则 2 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1 各族人民平等地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 2 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原则 3 在赋予原始国籍上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4 男女国籍平等原则 5 国籍的加入、退出和恢复采取自愿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国际组织特征:⒈国际组织是根据国家间的多边条约建立的⒉国际组织是国家间组织首先,国际组织正式成员一般是主权国家;其次,国际组织无权超越成员国政府对其地方、法人或个人直接行使职权,也无权干涉成员国的内部事务⒊国际组织是基于特定目的而建立的⒋国际组织是常设的⒌国际组织具有独立性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特征:1 他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 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 3 他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 他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国际法概念及特征: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立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它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特征:①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②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协议③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者集体的措施国家责任概念及特征: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者国际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特征:①国家责任的主体是国家;②国家责任的性质是不当行为责任条约概念及特征: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特征:①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任何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不体间或非国际法主体相互间缔结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条约②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A 条约确定的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否则不能生效 B 条约的缔结、生效、无效、解释、保留、修订和暂停施行受国际条约法的调整③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④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条约保留的特征:1 保留应在一国表示接受条约约束时作出 2保留可以采用任何措辞或名称 3 保留的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条款对提出保留的当事国的拘束力国际法的主体概念及条件: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条件:1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待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 有国际求偿的能力引渡的条件:1 双重犯罪原则;又称相同原则,是指可引渡胡犯罪必须是请求引渡的国家和被请求引渡国家双方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2 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在原则上,任何个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以被引渡,但通常多数国家不引渡本国国民,而是在本国国内法院对其进行审判惩处,这就是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大陆架的法律地位:依据《海洋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足 200海里的可扩展到 200 海里,但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 350 海里或不超过 2500 连接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 海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1 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 2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3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4 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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