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T 087-2019铧式犁.docx
14页NZ 31TJ/66-2004DG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2019-04-01实施2019-XX-XX发布铧式犁(公示稿) DG/T 087—2019农 业 机 械 推 广 鉴 定 大 纲DG/T 087—2019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本要求 13.1 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文件材料 13.2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及仪器设备 13.3 样机确定 13.4 机型大小划分 23.5 生产量和销售量 24 初次鉴定 24.1 一致性检查 24.2 安全性评价 34.3 适用性评价 34.4 可靠性评价 54.5 综合判定规则 65 产品变更 7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记录表 9III前 言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为首次制定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王飞、贾雅丽、于凤秋、祝思文、陈佶、梁磊、吴英满。
铧式犁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铧式犁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大纲适用于铧式犁(不含翻转犁)的推广鉴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3 基本要求3.1 需补充提供的文件材料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资料: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c) 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一个季节以上的,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大型机5户,中、小型机10户)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3.2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及仪器设备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表1 主要仪器设备测量范围和准确度要求序号测量参数测量范围准确度要求1长度>5m 1cm0m~5m1mm0cm~50cm1mm2质量0kg~30kg10g0g~500g0.1g3时间0h~24h0.5s/d 4温度0℃~50℃1℃5湿度10%~100%5%6压强0MPa~5MPa0.1MPa3.3 样机确定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10台(大型不少于5台),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1台备用。
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3.4 机型大小划分铧式犁按总工作幅宽B(犁体幅宽b×犁体数)划分机型的大小,调幅犁按最大总工作幅宽划分机型的大小,见表2表2 机型大小划分表机型划分大型中型小型总工作幅宽,cmB≥180180>B>100B≤1003.5 生产量和销售量申请推广鉴定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 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机具种类生产量(台)销售量(台)大型≥10≥5中、小型≥20≥104 初次鉴定4.1 一致性检查4.1.1 检查内容和方法一致性检查的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见表4制造商(申请方)填报的产品规格申报表的设计值应与其提供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描述的产品技术规格值相一致对照产品规格申报表的设计值对样机的相应项目进行一致性检查表4 一致性检查项目、允许变化的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序号检查项目限制范围检查方法1型号名称一致核对2结构型式一致核对(悬挂式、半悬挂式、牵引式)3工作状态a外形尺寸(长×宽×高)允许偏差≤2%测量以作业方向为基准,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长、宽、高(调幅犁调整到最大工作幅宽)4配套动力范围一致核对5犁体类型一致核对6犁体数量一致核对7犁体幅宽允许偏差≤2.5%核对8犁铧类型一致核对9犁壁类型一致核对10总工作幅宽允许偏差≤2.5%犁架主梁上表面处于水平状态,测量第一个犁体和第二个犁体垂直基面间距离为犁体幅宽b,以犁体幅宽b×犁铧数计算总工作幅宽,单铧犁测耕宽。
调幅犁分别测量最大、最小工作幅宽11犁轮类型一致核对12犁轮数量一致核对13限深轮调节范围允许偏差≤2cm测量限深轮最低点与犁体水平基面垂直距离的调节范围a工作状态是指样机在硬化检测场地上的实际作业状态4.1.2 判定规则一致性检查的全部项目结果均满足表4要求时,一致性检查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一致性检查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4.2 安全性评价4.2.1 安全防护4.2.1.1 铧式犁从运输位置转换到工作位置,或从工作位置转换到运输位置的过程中,应避免操作者暴露于挤压和剪切危险中4.2.1.2 操作者在机器升起状况下进行保养或维修作业的,应设置机械支撑机构,或采用其他等同或较高程度的安全措施4.2.1.3 悬挂式和半悬挂式铧式犁:如果存放机器需要使用支撑装置,那么该装置应与机器保持连接4.2.1.4 牵引式铧式犁:a) 应配备将牵引杆挂接点支离地面至少150mm的牵引杆支架;b) 应配备高度可调的支撑装置或千斤顶4.2.2 安全信息4.2.2.1 在正常操作和维修期间,当必需警示操作者或其他人员存在人员伤害风险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10396的规定。
至少应有下列警示标志:a) 机械支撑机构或其附近应有安全标志;b) 悬挂机构附近应有远离机器的安全标志;c) 工作位置转换到运输位置避免挤压和剪切危险的安全标志;d) 机架上应有禁止站人的安全标志4.2.2.2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有安全注意事项说明,产品上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复现4.2.3 判定规则安全防护和安全信息均满足要求时,安全性评价结论为符合大纲要求;否则,安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4.3 适用性评价4.3.1 评价方法适用性评价采用选点试验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产品的适用范围,选取3个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用户调查,其中1个区域进行性能试验重点考核产品对土壤质地、耕前植被、种植模式、大小田块等条件的适用能力4.3.2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耕深变异系数、植被覆盖率、碎土率等作业性能和适用性用户意见4.3.3 作业性能试验4.3.3.1 试验条件试验地应选择在平坦、有代表性的田块前茬高度应小于20cm、土壤绝对含水率10%~25%测区的长度,旱田应不小于50m,水田应不小于20m,并留有适当的稳定区;测区宽度应不少于3个作业幅宽田间调查:记录土壤类型、耕前植被种类,分别测定5个点的植株高度(每点取2株)、(0cm~10cm、10cm~20cm、20cm~30cm)土壤绝对含水率及土壤坚实度,并取平均值,垄作地区还应测定5个点垄距、垄高,取平均值,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测定环境温度和湿度各3次并取范围值。
4.3.3.2 样机状态根据使用说明书的配套动力,选择功率下限值的拖拉机为配套动力,调幅犁选用最大工作幅宽试验样机和拖拉机的技术状态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驾驶员的操作技术应熟练4.3.3.3 试验方法根据当地农艺要求的耕深和说明书规定的作业速度范围作业一个行程,机组配套拖拉机驱动轮(左、右)的滑转率应不大于20%,测定以下项目:a) 耕深变异系数用耕深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测最后犁体耕深,在测区内,沿机组前进方向每隔2m测定11个点,按式(1)~式(3)计算平均耕深、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式中:——各测点耕深值,单位为厘米(cm);——测定点数; ——平均耕深,单位为厘米(cm);——标准差,单位为厘米(cm);——耕深变异系数b) 植被覆盖(旱耕)率在测区内选3个测点,在已耕地上取宽度为2b(b~犁体幅宽),长度为30cm的面积,分别测定地表以上的植被和残茬质量,地表以下8cm深度内的植被和残茬质量以及8cm以下耕层内的植被和残茬质量按式(4)~式(5)计算植被和残茬覆盖率式中: ——地表以下植被和残茬覆盖率;——8cm深度以下植被和残茬覆盖率;——露在地表以上植被和残茬覆盖质量,单位为克(g);——地表以下8cm深度内植被和残茬覆盖质量,单位为克(g);——8cm深度以下植被和残茬覆盖质量,单位为克(g)。
用数丛法测定覆盖率时,植被或残茬被覆盖的长度未达到其长度的2/3者按未覆盖论,按式(6)计算式中:——覆盖率;——耕前平均丛数,单位为丛每平方米;——耕后平均丛数,单位为丛每平方米c) 碎土率铧式犁在旱耕时,测定碎土率在测区内选3个测点,在不小于b(犁体幅宽)×b(cm2)面积耕层内,分别测定全耕层土块总质量、最大尺寸小于等于5cm的土块质量,按式(7)计算土垡破碎率式中:——土垡破碎率;——全耕层土块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全耕层最大尺寸小于等于5cm的土块质量单位为千克(kg)铧式犁在水耕时,测定断条率测定最后犁体的垡片断条数(如该犁体处于拖拉机轮辙处,应拆掉该犁体)垡片断裂面积超过该断面50%时为一断条断条率按式(8)计算式中:——断条率,单位为次每米(次/m);——断条数,单位为次;——测定长度,单位为米(m)4.3.4 适用性用户意见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用户名单全部进行适用性用户意见调查调查可采用实地、信函、等方式之一或组合形式进行调查内容见附录B4.3.5 判定规则当作业性能试验结果和适用度均满足表5要求,适用性评价结论为在选定的区域内符合大纲要求;否则,适用性评价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
4.4 可靠性评价4.4.1 评价方法 可靠性评价采用生产查定与用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4.4.2 评价内容 可靠性评价的内容包括生产查定的有效度和用户满意度4.4.2.1 有效度生产查定在未耕地上进行对样机进行累计作业时间不少于18h(累计作业时间不大于19h)的生产查定记录作业时间、调整保养时间、样机故障情况及排除时间查定过程中不得发生导致机具功能完全丧失、危及作业、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致命故障,以及主要零部件或重要总成(如:悬挂架、牵引装置、梁架、犁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