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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b风电场110kv变电站工程环评报告.doc

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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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30091615
  • 上传时间: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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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 B 风电场 110KV 变电站工程建设地点 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中心地理坐标: 44°20'24.78"北,92°49'41.17"东建设单位 巴里坤融信华创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地址 哈密巴里坤县汉城东街 169 号农行家属楼一单元 501 室法人代表 陆辉 联系人 张小辉联系 邮政编码立项审批部门 自治区发改委 批准文号 新发改能源【2014】988 号建设性质 新 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2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占地面积(平方米) 6474m2 绿地率 /总投资(万元) 85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预期投产日期 2015 年 12 月已投产运行工程规模及评价依据:1 项目建设的由来及必要性 风能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最有开发价值的绿色环保新能源之一,而哈密地区风能资源极为丰富,哈密东南部和三塘湖~淖毛湖区域10m高度风功率密度≥150W/m 2的面积达到45664km 2,约占全疆风能总量的58.7%;技术开发量达到6498.8万kW,约占全疆的54.1%为积极推进哈密地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目前已核准哈密风电项目200万kW,新增风电建设规模 600万kW 。

      新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新增600万kW 风电项目由烟墩区域风电场、景峡区域风电场和三塘湖风区风电场组成,共计25个风电项目由巴里坤融信华创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B风电场110KV变电站工程即为其中子项目之一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与地方已建电站联网运行,参与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外送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改善系统电源结构,提高风力发电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缓解电力行业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减少污染气体排放量,从而改善空气质量另外,依托风电场的配套建设,还会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及“西部大开发” 的战略要求,不仅是2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也是新疆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具有作为新能源示范的重要意义本工程已建成,为新建补做工程,工程包括: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 B 风电场 110KV 变电站,主变规模 2×100MVA 主变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巴里坤融信华创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充分开展相关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完成了《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 B 风电场 110KV 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工程分析,预测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对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使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水平,指导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更好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因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十分必要2 编制依据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修 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 年 4 月 24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 年 8 月 28 日起实施);(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6)第 204 号;(13)《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8 号;3(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 253 号;(16)《关于加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科[2002]124 号);(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发布,2013 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 2012 年2 月 1 日实施);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92 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 号)。

      2.2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7)《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8)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9)《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2.3 工程项目有关文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 评价标准及范围3.1 评价标准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的规定,本项目工频电场执行44kV/m 的限值标准,工频磁场强度执行 100μT 的限值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可听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3.2 评价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的规定,本项目以变电站周围 30m 为工频电磁场评价范围;以变电站围墙外 1m 为噪声评价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以变电站围墙外 500m 内为生态环境评价范围3.3 电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4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110 千伏变电站 1 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变电站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2表 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 项目 内容主体工程 变电站110KV 变电站 1 座,本期主变容量为 2×100MVA;变电站占地面积为 6474m2,主要建筑物有 35kV 开关柜室、SVG 室35kV 开关柜室长 49.7m,宽 9.5m,建筑面积为 444.43m2,共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布置有 35kV 开关柜室、站用配电室及柴发机房SVG 室长 14.58m,宽 9.68m,建筑面积约 141.2m2,共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进场道路 依托风电场检修道路, 4m 宽天然级配砂砾石路面场内道路 内场地道路畅通,场内设有大于 4 米宽的环形通道辅助工程生活区 本项目 110KV 变电站不设专职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风电场生活区紧邻变电站西侧。

      供水 变电站不设专职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用水风电场生活区用水由三塘湖乡外运至生活区排水变电站不设专职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排水风电场生活区设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供电 变电站站用电工作电源分别引自 110kV 变电站 35kVⅠ段母线及外来35kV 电源公用工程供暖变电站不设专职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风电场生活区采用对流式电加热器供暖35kV 开关柜室、站用配电室、SVG 室等采用中温辐射式电加热器供暖水保措施 工程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等环保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变电站不设专职工作人员,值守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固体废物风电场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统一由汽车拉运至巴里坤5县垃圾填埋场变压器废油 40m3 总事故贮油池 1 座表 2 变电站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序号 项目 技术参数 备注1 主变容量 2×100MVA2 主变压器型号 SZ11-/1103 主变型式 户外油浸式、低损耗、低噪音、自然油循环 自冷式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4 额定电压 115±8×1.25%/37kV5 接线组别 YN,d116 短路阻抗 13%7 无功补偿 每台主变配置 1 套 24Mvar 的 SVG。

      8 主接线方式 不固定接地9 110kV 进出线 出线本期建设 2 回10 35kV 进线 10 回5 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本工程施工期已结束;运营期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劳动定员6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本工程主要经济指标,见表 3表 3 工程主要经济指标序号 项    目 总金额(万元)1 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 B 风电场 110KV 变电站工程 85506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新疆哈密风电二期三塘湖一 B 风电场 110KV 变电站工程位于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乡,本项目属于补做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主要是现有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1) 电磁辐射变电站运营期间,根据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对本项目变电站及四周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的检测,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在 2.74-40.61V/m,磁感应强度在 0.017-0.184μT 之间;项目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规定,即工频电场执行 4kV/m 的限值标准,工频磁场强度执行 100μT 的限值标准。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噪声项目运营期间,根据新疆德能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对本项目变电站及四周敏感点噪声的检测,站界昼间噪声值在 43.9-49.1dB(A ),夜间噪声值在 42.0-47.9dB(A);项目变电站产生的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 废水变电站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变电站不设工作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4)固废本项目变电站不设工作人员,依托风电场工作人员,无新增固体废物5)事故漏油变电站目前设 40m3 事故油池 1 座主要的环境问题:目前,项目区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踏,施工期存在主要遗留问题为变电站围墙西、北侧有部分土石方堆积,未完全处置7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本工程地理位置新疆哈密三塘湖第一风电场 B 区工程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西北约 84km,三塘湖乡西北约 41km站址区东、南、北三侧为项目区风电场,西侧紧邻风电场生活区。

      站址经纬度坐标约为: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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