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docx
7页何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 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在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的执法办案中,对案件的处 理,法律、法规、规章都有一个原则性规定,即“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但 何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处罚适当”?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成为广大办案人员的困 惑,也造成实际工作中的不一致与混乱比如,违法事实调 查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事实清楚”因此,该问题不仅是个 复杂的理论问题,更是个重要的实践问题明确其内涵,把 握其标准,对于提高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与水平, 意义重大一、事实清楚事实的存在及其正确认定,是行政行为能够成立的基本 事实要件,是行政行为正确性和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如果 事实不清,或者认定错误,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没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或者未经充分调查而确定,都应属于行政行 为在事实方面的错误,从而影响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于 事实不清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其为违法行为并否认 其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都有明文 规定);而且《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更明确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事实清楚,是对所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是指当事人违 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其 他有关情况必须清楚,可用“五何”要素来概括即何人、何 时、何地、何事、何情节如最简单的无照经营案件,当事 人的违法事实就应由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行为的结果(包 含被查获时间,是否生产或进货及数量,是否有销售行为, 销售的详细成本、售价、获利、库存等),违法行为的起始 时间、行为发生地、具体行为,当事人是否有账目及上缴税 金等构成上述内容齐全,方可谓事实清楚事实清楚”,在执法实务中是指决定案件性质以及案件能 否成立的主要事实清楚当然,事实是否清楚,是通过证据 来证明的二、证据确实、充分 《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 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很难说得 清的问题因为它是从定性上而言的,而非从定量上来把握 虽然如此,仍然存在着一个界定的标准单纯从文义上来讲, “证据确实、充分”,不等于所有证据确实、充分,也不等于 次要证据确实、充分,拟或部分证据确实、充分,而是指“主 要证据确实、充分”因此,衡量主要证据充足与否的标准是 一个法律标准。
主要证据:决定案件性质,以及案件能否成立的证据 证据确实:据以定案的各项证据均是真实可靠的,无伪 造、诱导之嫌疑,亦无彼此矛盾的现象;据以定案的各项证 据均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不存在以彼事项印证此事项, 或虚妄推断的现象;据以定案的各项证据相互协调一致,共 同指向同一个证明结论概而言之,涉案全部证据必须具有 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特质证据充分:一是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 佐证,如涉及“非法收入”,必须要核定清楚非法收入的金额, 需要有进销票据作依据,而不能单凭市场行情推定二是用 来证实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能形成“证 据链”,如处罚假冒产品行为,既要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 录、采购及销售票据,还要有实物证据,即假冒产品,必要 时还可对经营场所摄制照片,制作知情人(特别是购买者) 调查笔录等三是足够的证据量所证明的案件事实轮廓实 在、环节清晰,主要方面不存在模棱两可的因素证据确凿是从证据的证明效力方面来讲的,侧重于质 量而证据充分主要侧重于证据的数量三、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律正确”,即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准确对于法 律适用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法原则。
应当注意的 是,所谓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在法 律矛盾冲突的情况下适用,如果没有矛盾冲突完全可以适用 下位法或者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一般指违法行为发生时 在新法颁布实施前,对其查处程序适用新法,实体适用旧法, 而对于发生在新法之后的违法行为,不管是程序还是实体都 应当适用新法而不是旧法其次,法律依据要具体到“条、款、 项、目”,不存在应该用该条款(项目)而用了它条款(项目) 反之,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常见的错误:适用已经失效或 者尚未生效的依据进行处罚、应当适用上位法却适用了下位 法、引用法律条款错误、遗漏法律条款或者适用法律条款不 具体不规范、适用依据进行处罚时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等四、定性准确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违 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准确准确地判定案件的性 质,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案件能否 得以正确执行要做到定性准确,必须要有正确认定案件性 质的依据办案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案件的性质,切忌将此行为认定为 彼行为定性不准,必然会导致对案件的错误处理 定性准确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1、定性应建立在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基础上; 2、所认定的案件性质应具备该种性质 案件的构成要件;3、适用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要准确。
五、处罚适当要注意两个重点,一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处罚一 定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过罚相当”,要合理运用好行 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要审查当事人是否有免于处罚或依法 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尤其注意不能因当 事人认罚则轻处,不认罚就重处同时,对于事实、情节、 规模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处罚结果应大致相当,切忌畸轻畸 重、显失公平另外,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不使其 丧失基本的生活条件六、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调查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必须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 一款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 予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予以 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行政处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不仅是对执法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行政执法目的得 以实现的最基本保证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表现出的时 间和空间的形式时间包括行为发生的顺序和时限,空间则 包括了行为进行时所表现出的方式和步骤一个法定的行政 处罚行为程序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步骤、顺序、 方式、时限。
步骤程序作为一个过程,是一个步骤一步骤完成的, 程序犹如一条锁链,步骤犹如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不可脱 节程序虽然由若干个步骤组成,但步骤与步骤之间 前后排列有序,不可颠倒如先表明身份,后实施监督;先 取证,后裁决;先裁决,后执行等等完成行政处罚程序的外在表现形式,行政处罚程 序的任何一个步骤都要通过一个形式去完成,没有必要的形 式,行政处罚程序就无法进行行政处罚程序既要保障公正,又要保障和提高行 政效率,因此法律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执法程序必须在一定 的期间内进行,否则无法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与效率 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通常为: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送达、 执行在执法实践中,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擅自减少或改变 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步骤;破坏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步骤的先 后顺序;随意改变了或取消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缩短 或拖延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相对人做出某种行为的时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