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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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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8978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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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年10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3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己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中发改翠管审批[2016]8号、中发改翠管函[2016]5号、中发改翠管函〔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位于中山市马鞍岛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经审定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为准。

      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477910.17万元,本次招标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59063.51万元,其中监控工程约2000万元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其中,采购内容主要为监控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预制泵站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及设施;施工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忠路隧道工程、人行及车辆掉头通道、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隧道照明工程及泵房电气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翠城道综合管廊、和忠路综合管廊、翠城道以西和忠路综合管廊、其它预留综合管廊)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经审定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4)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方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且在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每一家单位只能代表一个资质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760—89893632 电 话: 0760-88665226 传 真: 传 真: 0760-88665236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8年  月 日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朱先生:0760-8989363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联系人:戴先生电 话:0760-88665226传 真:0760-88665236 1.1.4项目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1.1.5建设地点中山市马鞍岛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政府投资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其中,采购内容主要为监控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预制泵站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及设施;施工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忠路隧道工程、人行及车辆掉头通道、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隧道照明工程及泵房电气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翠城道综合管廊、和忠路综合管廊、翠城道以西和忠路综合管廊、其它预留综合管廊)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经审定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3 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4)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方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且在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每一家单位只能代表一个资质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方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且在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每一家单位只能代表一个资质参加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9.1踏勘现场(不集中)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踏勘集中地点:1.10招标答疑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

      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上传招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1.10.3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答疑纪要的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答疑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一天送到招标办审核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分包给他人完成若总包单位确因不具备某些专业原因须分包的工程,须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该分包工程及其承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并备案;2. 分包项目工程: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工程或须分包的工程;3.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要求具备分包专业相应资质;1.12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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