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docx
7页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相关合同签订行为 ,减少因合同签订、履 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 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 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经协商一致 ,订立合 同、协议及其她合意性法律文书 (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 法第二条、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 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由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由租、承包、买卖合同;(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四)政府采购合同;(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九)行政事业单位 借款合同;(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她合同第三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 合同管理工作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 同的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承办部门与承办 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 改;(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 审查;( 五 ) 本单位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 六 ) 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 七 ) 负责合同履行,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 ) 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 ) 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 , 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第六条、本单位订立的合同 ,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七条、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 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 , 应当进行市场调查 , 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与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 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 ,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 ) 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 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 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 ) 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 应由单位负责人与具有相应技术、经济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 ) 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 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 , 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 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 , 不得签订合同第八条、以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九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 , 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 ; 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 ; 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第十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 , 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一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 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二 ) 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 )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 ) 履行期限、地点与方式 ;( 五 ) 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 六 ) 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 )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八 ) 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 , 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 ) 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 ) 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 三 ) 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 ) 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 , 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 ) 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 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 六 ) 违反《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规定, 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她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 七 ) 其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十三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一 ) 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 二 ) 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 , 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与仲裁规则 ;( 三 ) 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 , 并设立合同变更与终止条款 , 如 : 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 , 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 难以履约的 , 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 ) 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 , 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 ) 涉及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 , 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 一 ) 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 二 )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 三 ) 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