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监理工程管理.doc
23页一.监理工程管理基本工作流程1.1接收: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概况表(由各驻地监理机构按 公司规定内容填写)、备案人员名单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概 况表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监理工程概况表的格式为表号:ZJ-2/1,监理委托合同接收表按表号:ZJ-2/2o1. 2建立监理委托合同及备案人员台帐: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概况表、备案人员名单,系统确认:工 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性质、工程类别、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 联系方式、工程概况、合同工期、总造价等项目,建立监理工程一览表 及在监项目人员配备表总工办按监理工程一览表,表号:ZJ-2/3及在 监项目人员配备(备案)表,表号:ZJ-2/4的内容,可以做到有计划、 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监理工程的考评检查、质量跟踪、树立典型、 以点带面,从而全面提高监理服务质量1.3建立在监工程档案:(根据工程概况),对工程难点、控制点及在 监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理工程概况表 表号:ZJ-2/1工程名称工程控制点、难点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合同工期开工竣工总造价(万元)施丁许可证 准杪及LI期监理工程负责人、 、或邮箱工程类别或等级监理性质总监、监理人员姓名工程基本情况简述:水运工程:工程概述、类别一港口工程(各种码头、防波堤、护岸、港区道路、港区堆 埸、软土地基加固)或航道工程(航道整治:筑坝、护岸、固滩、炸礁、疏浚)。
填表日期:年 月曰工程难点、控制点:由各驻地监理机构填写,公司总工办审核,作为 控制质量、考评检查时的重点项R o1.4实施月(季)报制度,编制月(季)报简报(表号:ZJ-2/5及表 号:ZJ-2/6表)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情况汇总及对存在 问题提出处理意见1.4.1.《监理月(季)报》是月(季)度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报告, 通过统计,用文字和数据准确反映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的实际情况及监控成果1.4.2《监理月(季)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和审批后,报业主和总工办总工办对《监理月(季)报》进行汇总统计并加以评语和提出纠正预防等措施,形成通告、下发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现 场监理机构1.4.3《监理月(季)报》统一采用A4纸,内容执行公司规定的格式 及项目编制,并加盖现场监理机构公章1.4.4编写时间阶段划分:月报以每月26日至下月25日为一个月报期,季报分1〜3R、4〜6月、7〜9月、10~12月为一个季报期1.4.5上报时间:月报在每月28日至下月5日期间(季报在季末的28 FI至下月5 R)上报建设单位及公司总工办,1.4.6传送方式:邮箱、号、等方式,报送公司总工办汇总。
号:0591-87278655o2.加强管理,深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评、与业主沟通及 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解决难点、控制点等疑难问题、严把技术文件审核审批,确保工程安全2.1监理基本的基础资料编制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统一管理,公司将逐步编制适合驻地监理 组织使用的基本统一的格式化资料,其内容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等基本统一的格式化资 料,其编制内容精度既应达到能操作、有针对性又体现确实为驻地监 理组织服务起到指导作用及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难点、控制点的文件 2.2考评2. 2. 1检查考核依据(1) 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 公司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3)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监理合同》2. 2. 2检查考核内容一按驻地监理机构的质量目标(1) 所担负监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作出评定1) 当年竣工的项目按通过验收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检查考核, 确定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验收合格率2) 当年未完工的项目按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或质量评估报告和验收结 论进行检查若无中间验收的,则按分部工程的验评结果进行检查,确 定年度工程的合格率。
2) 项R监理服务业主满意率作出评定1) 依照《业主满意程度调查表》表号:ZJ-2/9o2) 监理项目的业主抱怨/投诉依照《业主抱怨/投诉表》表号:ZJ-2/83) 现场监理服务质量作出评定按专业选用表号:ZJ-2/7—1. 2. 3. 4(4) 现场考评时出现的不合格项,考评组将出具《不合格报告表》表 号:ZJ-1/1L令其整改2.. 3与业主沟通2. 3. 1沟通的时机(1) 正常沟通在签订合同之前、监理服务过程之中、工程竣工监理交付之后进行2) 特殊沟通在业主投诉、抱怨或发生质量事故时随时进行2. 3. 2沟通的方式(1) 按需要采取、面谈、会议、文件、等有效方式2) 通过每年年底收集、统计业主满意信息(对监理工程工期不 满一年的,可直接与业主沟通听取意见)依照《业主满意程度调查 表》及《业主抱怨/投诉表》与业主沟通2. 3. 3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2.3.3. 1质量事故的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 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 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 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 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 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 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3) 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 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 工程倒塌或报废;2)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 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 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 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 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 以下四级:%1 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1 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 满300万元为二级;%1 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1 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 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 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 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 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 大事故2. 3. 3. 2总工办应及时深入现场,对监理现场出现的质量事故配合建 设单位、施工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验证,对搜集的第一性资料, 客观分析、用A4名氏详细记录,分项目成册归档2. 4. 5解决难点及控制点等疑难问题通过工程概况所制定的工程难点、控制点及现场搜集的技术信 息,提出解决办法2. 4.6审核、审批监理技术文件2. 4. 6. 1总工办应审核、审批由现场监理机构编制经总监审查后的《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文件,总工办在《监理规划》审核中应掌握,是否涵盖住“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及 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内容监理措施方法是否确能保证施工项目的实施,工程难点工期、造价能否有效控制;《质量评估报告》、《公路 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专业验收标准,资料齐全、质量合 格;《监理工作总结》应是实事求是的对监理全过程,总结出符合实 际情况,内容具体,层次分明,对今后公路、水运等工程的监理起促 进指导作用。
2. 4. 6. 2总工办应审核、审批由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己审查确 认的各类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的 报审表资料完整无误后,才能加盖公章2. 5.7工程安全监理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 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公司要求各驻地监理机构必须认真实施以下 规定II2. 5. 7. 1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记录表》(表号:ZJ-2/10-1〜2), 每月月底实施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2. 5. 7. 2实施《水运工程起重机械检查记录表》(表号:ZJ-2/lDo 施工现场中何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均必须完善并填写好《建筑起重 机械检查记录表》2. 5. 7. 3实施《报审确认(公司公章)的水运工程起重机械项目》(表 号:ZJ-2/12)o2. 5. 7. 4实施工程爆破旁站记录2. 6做好技术文件购置发放和保管,督办在监工程资料归档和(按 公司统一规定内容)组建,2. 6.1技术文件购置发放和保管:总工办负责技术文件的购置发放和保管,技术文件包括: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图集等,要及时掌握信息,修改《授控文件清单》表号:ZJ-1/14及时下发通知给有关部门及现场监理机构,确保各个场所都能使用有效版本,现场监理机构需要的技术资料的配置、借阅,需向总工办申请(采用A4纸申请购置的书名、份数、价格)配置总经理审批及按表号:ZJ-2/16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2. 6. 2督办在监工程资料归档和组建(按“规范”和公司统一规定内容)表号:ZJ-2/17—1.2. 3.4o 2.7工程验收交付 2. 7.1公路工程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2. 7.1.1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 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 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 检查合同执行情况;(2) 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3) 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交 工验收前应完成);2. 7.2港口工程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 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入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 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 评价2. 7. 2. 1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港口工程有关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巳基本完成,申请竣工验 收的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建设项目的投产使用,尾留工程投资额可根据实际测算投资额或按照工程概算所列的投 资额列入竣工决算报告,但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施工单位对工 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项目法人组织设 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交工验收合格;(2) 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3) 一般港口工程经过3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 煤炭、散粮、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