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术论文产出奖励办法.doc
8页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调动我校教职工及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进一步促进我校科技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科研产出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包括在编和非在编、在岗和非在岗、全时和非全时、协作单位或校企联盟等人员)与各类学生(下文简称我校师生)一般科研产出须以我校为科研产出的第一署名单位;重大科研产出按第四、五章相关条款执行与学校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第三条 科研产出奖励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进行分配第一完成人若是学生,且完成人中有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授予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分配;若无校内指导教师的,则奖励授予学生若署名多名校内指导教师,则由排名最前的指导教师进行分配第四条 各单项奖励按下表实行总额分块封顶,若测算奖励总额不超出分块总额,则按测算奖励实际总额执行;若超出分块总额,则实际奖励按分块总额 /测算奖励实际总额折算执行若某分块的奖励金额有余额,可以根据学校科研导向需要,将余额调整到其它分块理工科各分块封顶比例名称 总计 立项 论文 著作 获奖 专利 软著 引证比例 % 100 5 50 2 8 20 0.5 14.5人文社科各分块封顶比例立项(包括入选 论文类(含研究报告 /名称 总计 国家社会科学成 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 著作 获奖 引证果文库) 要报》)比例 % 100 10 45 20 10 15第五条 学校鼓励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科研产出给予适当的配套奖励。
1第二章 科研重大项目立项第六条 对获得理工科重大项目立项的主持人,按项目类别奖励项目类别奖励标准(万元)国家科技重点项目(如国家 973 计划、国家 8635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创新研究群体项目8重大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5重点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3国家自项目然科学重大研究计划 -重点支持项目2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 (含青年基金 )1项目第七条对获得人文社科项目立项且资助的主持人,按项目类别奖励项目类别奖励标准(万元)重大招标项目6重点项目3国家社科基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金项目全国规划办其它类别项目,按项1目资助力度,参照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进行奖励教育部项目重大招标项目4重点项目22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0.5国家软科学资助项目1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第三章 国内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第八条 授权专利按类别奖励,软件著作权按单项奖励每人每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数量分别限制为5件成果类别奖励标准(万元)国际专利1发明专利1实用新型专利0.2外观设计专利0.05国家软件著作权0.05第四章省部级以上获奖第九条 省部级以上获奖仅指国家级三大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奖励、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奖,以及国务院所属有关部门设立的、具有很高公信度的奖励,按获奖级别和等级进行奖励,颁奖部门有明文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省部级以上获奖按完成单位排名进行奖励,奖励由排名最前的完成人进行分配国家级获奖奖励标准(万元)国家级获奖第一单位第二单位第三单位第四单位第五单位其它特等20010060402010一等80403020105二等4020106423三等 10 5 3 1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级二等)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国家级三等)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省部级二等)省部级获奖奖励标准(万元)省部级获奖第一单位第二单位第三单位第四单位其它一等105310.5二等310.5//三等10.2///第十一条 如已奖励的科研获奖又得到更高的获奖,可以申请按最高级别的奖励额度给予补差第五章 学术著作与学术论文第十二条 学术著作指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按照出版社的级别进行奖励成果名称出版社级别奖励标准2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 3.5 万元,每增加权威10万字,增加奖励 1 万元,最高奖励不专著超过 5 万元;低于 20 万字,奖励减半重点权威出版社的二分之一其它权威出版社的四分之一2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 2.0 万元;每增权威加10 万字,增加奖励 0.5 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 3 万元;低于 20 万字,奖励编著减半。
重点权威出版社的二分之一其它权威出版社的四分之一译著权威2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 1.5 万元;每增加10万字,增加奖励 0.2 万元,最高奖励4不超过 2.0 万元;低于 20 万字,奖励减半重点 权威出版社的二分之一其它 权威出版社的四分之一注 1:标明为教材和已用于实际教学的著作,不在以上奖励范围之内注 2:在国外著名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注 3:科普类著作的奖励相当于同级别出版社著作奖励的1/3第十三条 本办法仅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奖励,其中在增刊、专刊、特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本办法奖励(被 ESI 学科期刊收录的,按收录奖励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自然科学论文按照收录情况和期刊级别进行奖励1、收录论文和发表论文成果名称 奖励标准(万元)《 NATURE 》(不含子刊)、《SCIENCE》论文20SCI(E)一区期刊收录论文3SCI( )二区期刊收录论文1.2E()三、四区期刊收录论文0.8SCIE权威期刊论文0.4SCD 期刊收录论文(北大核心和学校特别认定期刊0.2论文)注 1:与外单位合作发表的 《NATURE 》、《SCIENCE》论文,我校师生为第二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每篇奖励 5 万元,我校师生为第三作者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每篇奖励 2 万元,其它暂不予奖励。
注 2、在 ESI(地球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 学科期刊列表上发表的论文,在 SCI(E)一区、二区和三、四区期刊论文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 0.2 万元,由优势学科经费支付注 3、期刊的外文版(论文翻译版)按该期刊中文版的级别计,5但不重复奖励注 4、发表论文和收录论文均取最高额奖励,不重复计算2、论文引用成果名称奖励标准(万元 /次)ESI 高被引论文(万元 /篇)3SCI( )引用(他引)0.05EESI(地球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期刊列表上发表的论文被引用 0.05(不分他引和自引),增加奖励SCD 引用(他引)0.01其它期刊论文引用学校特别认定的期刊论0.02文(他引)注 1、ESI 高被引论文是根据 ESI 统计被引频次排在相应学科领域前 1%以内的论文每两个月更新一次,一年中只要进入一次,即给予奖励,今后不再奖励注 2、SCI(E)引用: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五年发表的 SCI(E)论文被 SCI(E)收录论文所引用(他引) ,奖励被引用人注 3、ESI(地球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期刊列表上发表的论文被引用: 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十年在 ESI(地球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期刊列表上发表的论文被 ESI 所有学科期刊列表上发表的论文所引用(不分他引和自引) ,在SCI(E)引用(他引)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 0.05 万元 /次,奖励被引用人。
注 4、SCD 引用: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五年发表的 SCD 论文被 SCD 收录论文所引用(他引),奖励被引用人注 5、他引指引用和被引用论文的所有作者中, 不得有相同的作者;如有,为自引注 6、SCI(E)引用和 SCD 引用均指同库引用注 7、其它期刊论文引用学校特别认定的期刊论文,奖励引用人第十五条 人文社科研究论文、研究报告61、收录论文、发表论文及研究报告成果名称 奖励标准(万元)《中国社会科学》论文5 万 ,第二作者奖励 2第一作者奖励(中英文版)被 SSCI 收录的论文3学科最高权威期刊论文1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0.6论文被 A&HCI 收录的论文0.6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被中国人0.2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权威期刊论文0.4CSSCI 期刊论文0.3SCD 收录论文(北大核心和学校特别认定期刊0.2论文)2、论文引用成果名称奖励标准(万元 /次)SSCI 论文引用(他引)0.05CSSCI 论文引用(他引)0.03SCD 论文引用(他引)0.01CSSCI 及以上论文引用学校特别认定的期刊论文奖励(他0.05引)其它期刊论文引用学校特别认0.02定的期刊论文(他引)注 1、SSCI 引用: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五年发表的 SSCI 论文被 SSCI 收录论文所引用(他引),奖励被引用人。
7注 2、CSSCI 引用: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 5 年发布的 CSSCI 论文被 CSSCI 收录论文引用(不包括 CSSCI 扩展版及 CSSCI 来源集刊论文)(他引),奖励被引用人注 3、SCD 引用: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于近五年发表的 SCD 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