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工程验收(DOC 35页).doc
35页公路工程验收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公路工程竣(交)验收办法》 3.《公路工程竣(交)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工程验收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F80/1—2004)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2.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4.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行审定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二、工程质量评分 1.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分项工程得分=∑〔检查项目得分×权值〕/∑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数/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 查点(组)数×100%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2.4条所列各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检评标准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
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分部工程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分项工程权值 单位工程评分值 =∑〔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分部工程权值 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单位工程评分值×该单位工程投资额〕/∑单位工程投资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合同段工程评分值×该合同段投资额〕/∑合同段投资额 4.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大于或等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大于或等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试,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是否可评为优良。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含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且单位工程评分值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即所含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各单位工程(合同段)全部合格,且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全部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其工程等级为合格;否则(即所含任一单位工程(合同段)不合格),则合同段(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公路工程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2.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3)施工许可 (4)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二、关于交工验收的相关规定 1.交工验收的条件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成;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2.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