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0839 四川长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ppt
2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86(010)6554 2288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9/F, Block A, Fu Hua Mansi on,telephone:+86(010)6554 2288ShineWing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86(010)6554 7190+86(010)6554 719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12CDA3006-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母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四川长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四川长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四川长虹公司母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志芬中国北京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