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废物鉴别培训.pptx
44页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技术规范解读01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0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0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04危险废物鉴别事故案例目录1PART ONE 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本次通则和技术规范修订的主要背景1. 通则和技术规范是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中的两项重要标准通则规定了危险废物鉴别的程序和判别规则,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的基础;技术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鉴别过程样品采集、检测和判断等技术要求,是规范鉴别工作的基本准则这两项标准于2007年制定并首次发布,对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和环境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 近年来,随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各地有序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但是,通则和技术规范存在的鉴别对象不明确、采样方法不具体、判定规则不够合理以及鉴别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已难以适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因此,亟需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修订完善,以适应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鉴别的新需求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修订思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19 代替 GB 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 2982019 代替 HJ/T 298-2007)一是 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程序,精准识别危险废物,有效控制环境风险;二是 优化采样、检测等技术要求,进而缩短鉴别周期,降低鉴别成本;三是 鼓励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节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资源,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多元化。
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本次通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 完善了鉴别程序,第4.3条修改为“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 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和GB 5085.6,以及HJ 298进行鉴别二是 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将混合后的结果,即“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作为判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前提条件三是 修改了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即“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通则完善了鉴别程序,对于鉴别工作的作用本次通则修订完善优化了鉴别程序,使危险废物鉴别体系更具可操作性例如,针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需要鉴别的固体废物,只有不能排除具有危险特性才开展后续特性检测;如果根据其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工艺就可以排除其具有危险特性,则可以不开展危险特性检测工作或辅助性检测工作,直接作出该固体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属性认定,从而避免了危险废物鉴别过程的过度检测。
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通则修改了混合后判定规则,应注意哪些原通则规定的混合判定规则对防止稀释混合危险废物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实践发现,这一规则也同时造成混合后废物的处置量和处置成本增大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新修订的通则第5.1条在原通则中关于混合行为判断的基础上增加了后果判断,即“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在鉴别工作中使用混合后判定规则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通则中所述的“混合”指的是将产生于不同的产生源或产生节点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固体废物或物质混合在一起的行为;二是需要根据危险废物中污染物的存在形态,以及在混合过程中的物质迁移,对混合是否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做出判断,以确定是否适用于混合后判断规则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通则修订增加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本次将原通则中“处理后判定规则”修改为“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即分为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两种情形进行规定在鉴别工作中,危险废物实施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 适用于本通则的“利用”情形指的是“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例如,从电镀污泥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中提取有价金属元素,从废矿物油和含油污泥中提取矿物油等。
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属性可按照通则第4章规定的鉴别程序认定,如果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已经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则不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其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 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以及具有感染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若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可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否则仍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通过鉴别程序确认其废物属性一、危险废物鉴别的意义本次技术规范修订的重点内容有哪些?本次技术规范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提高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的合理性二是优化技术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不同情形的鉴别对象、份样数、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要求,提高鉴别工作的可行性修改了鉴别过程关于样品份样数的规定,补充了平行生产线生产情况下的采样份样数的确定依据,通过提高采集样品的准确性及类比性,减少采样份数,缩短鉴别周期,降低鉴别成本。
三是完善鉴别程序样品检测过程中增加了利用过程或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的鉴别规定在实际鉴别工作中,可根据固体废物的各项危险特性超标的可能性确定检测优先顺序,避免过度开展特性检测工作2PART ONE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1、适用范围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2、基本概念A、固体废物 solid waste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B、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2、基本概念C、利用 recycle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D、处置 dispose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4、鉴别程序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固体废物?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进行鉴别?4-专家认定?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4、鉴别程序1-固体废物依据法律规定和GB 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4、鉴别程序3-进行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GB 5085.6,以及HJ 298 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4-专家认定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5、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A、危险性扩散的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B、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混合后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C、放射性混合的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6、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A、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B、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外,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置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C、感染性危险特性的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外,具有感染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仍属于危险废物 3PART ONE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规定了 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 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包括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适用于 液态废物的鉴别不适用 于放射性废物鉴别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2、基本概念A. 份样 the sample指用采样器一次操作,从一批固体废物的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质量所采取的固体废物B. 份样量 weight of a sample指构成一个份样的固体废物的质量C. 份样数 number of samples指从一批固体废物中所采集的份样个数D. 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 solid waste referring to an environmental incident指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样品采集A. 采样对象的确定B. 份样数的确定C. 份样量的确定D. 采样的时间和频次E. 采样方法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样品采集A. 采样对象的确定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进行分类采样,禁止将不同产生源的固体废物混合生产原辅料、工艺路线、产品均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线,可以采集单条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代表该类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GB 34330 所规定的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时,每类物质作为一类固体废物,分别采样鉴别。
采样应满足以下要求:a) 如危险特性全部来源于该物质本身,且在使用过程中危险特性不变或降低,应采集该物质未使用前的样品b) 如危险特性全部或部分来源于使用过程,应在该物质不能继续按照原有设计用途使用时采样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样品采集A. 采样对象的确定固体废物为GB 34330 所规定的生产过程(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应根据产生工艺节点确定固体废物类别,每类固体废物分别采样鉴别采样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在该固体废物从正常生产工艺或利用工艺中分离出来的工艺环节采样b) 应在生产设施、设备、原辅材料和生产负荷稳定的生产期采样固体废物为GB 34330 所规定的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应在污染控制设施污染物来源、设施运行负荷和效果稳定的生产期采样;应根据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工艺流程,对不同工艺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进行采样堆存状态的固体废物,采样应满足以下要求:a) 如其产生过程尚未终止,应按采集原产生工艺样品b) 如其产生过程已经终止,则采集堆存的固体废物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3、样品采集A. 采样对象的确定固体废物为生产和服务设施更换或拆除的固定式容器、反应容器和管道,粉状、半固态、液体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包装物或容器,以及产品维修或产品类废物拆解过程产生的粉状、半固态、液体物料的盛装容器,采样对象应为容器中的内容物,每类内容物作为一类固体废物,分别采样。
水体环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需要按固体废物进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