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最新辽宁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新.docx

3页
  • 卖家[上传人]:柏**
  • 文档编号:284994518
  • 上传时间:2022-04-29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7.06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辽宁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新   省(中)直缴存单位、中心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与属地政策相统一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对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2、新开户缴存人,须在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满三个月,才具备贷款资格   3、新转入的缴存人将公积金余额转入省直中心的,需提供在原单位近三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才具备贷款资格   二、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实际贷款额度,在相应的最高限额内,按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确定   计算公式:贷款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的占收入还款比例(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系数暂定为0.4)   三、首付款比例   1、商品房。

      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量房(二手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异地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四、贷款年限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五、贷款年龄   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的其他规定   1、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1)借款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2)对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其中一套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对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不予贷款   2、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信用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由相关银行(或贷款机构)出具非恶意拖欠书面证明,方可贷款: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2年内,各类贷款(不包括助学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2) 近1年内、借款申请人贷记卡透支逾期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的   3、被法院列为失信名单的,不予贷款   4、在中心系统内有不良记录的,不予贷款   5、借款申请人在省直中心有尚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尚未还清数额较大的债务、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不予贷款   7、提前还贷公积金贷款还贷满6个月后,可以提前还贷,每次还贷额不低于3万元 3 / 3。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