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编制招标文件.doc
39页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五章 技术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移民“强村富民”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移民“强村富民”规划编制项目已有宛移库【201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移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移民“强村富民”规划编制项目;2.2 建设地点:位于淅川县相关移民新村; 2.3 招标范围:根据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的不同类型、不同区位、不同产业传统和立地条件,编制丹江口库区“强村富民”规划编制; 2.4 编制周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4业绩要求:以往承担过的类似编制规划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5报名时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3.6承包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人员职称证(至少1名)、企业类似业绩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联 系 人:电 话:招标代理: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 2014年5月20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2招标人名 称:联 系 人: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1.1.4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移民“强村富民”规划编制项目1.1.5建设地点位于淅川县相关移民新村1.2.1资金来源移民专项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根据丹江口库区移民新村的不同类型、不同区位、不同产业传统和立地条件,编制丹江口库区“强村富民”规划编制1.3.2编制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3质量标准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4.业绩要求:以往承担过的类似编制规划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报名时出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6.承包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议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之日17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文件发出24小时之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修改文件发出24小时之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转入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开户银行:淅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开户名: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1177297486700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6月13日17:00;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3.6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允许3.7.4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标 1 正 4 副,分别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标3份3.7.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包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里),均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除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地点: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5.1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监督单位代表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2.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构成:5人。
其中业主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有关规定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2 名7.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招标人要求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招标控制价109万元10.2.1投标报价参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所有可能发生的设计费或其它原因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0.2.2设计方案陈述不举行10.2.3未中标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进行补偿10.4.1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10.5.1类似项目指功能类似的规划编制业绩10.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6.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关于服务招标的规定执行10.7.1进场交易费本项目进场交易费由中标人按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10.8.1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一) 总 则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4项;1.2 工程建设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5项;1.3 工程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1项;1.4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1项;1.5 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2项;1.6 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3项; 1.7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项;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 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4业绩要求:以往承担过的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