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导书.doc
15页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 会协[202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全面贯彻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23]38号),满足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战略对提高 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规定,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提供重要指导,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 过,现予印发十月十一日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日益提高的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的专业素质和实务经历,提供注册会计师培养和选拔的衡量标准,指导注册会计师教育、考试、培训等人才培养工作,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合用于任何拟成为或已成为注册会计师的个人,以及有义务培养注册会计师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第三条 本指南涉及的重要术语的涵义如下: (一)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实务工作环境中按照设定的标准完毕工作任务胜任能力是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为基础的 (二)专业素质,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实现胜任能力而应当具有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对处在不同职业阶段的注册会计师,其专业素质的水平存在差异,且需要通过终身学习加以培养、保持和提高 (三)专业知识,是指构成注册会计师知识主体的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组织和公司、信息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四)职业技能,是指在职业环境中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并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各种能力,涉及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等 (五)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作为本职业成员所特有的职业行为和特性,涉及可以明显表现职业行为和特性的道德原则 (六)实务经历,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或之后的、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相关的执业经历该经历是个人培养和展示胜任能力的必要途径 (七)申请人,是指拟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 (八)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审计业务或其他业务的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或其他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九)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
(十)职业教育,是指申请人参与的与职业相关的资格前教育,以及注册会计师参与的职业继续教育 (十一)职业继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后,为保持和提高专业素质以胜任其工作而进行的学习活动 第二章 专业知识 第一节 总体规定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以便可以在日益复杂、不断变化的职业环境中胜任工作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的专业知识涉及: (一)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 (二)组织和公司知识; (三)信息技术知识 第六条 专业知识可用以培养职业技能培养终身学习的技能、态度和价值观与学习知识自身同样重要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需要具有的专业知识是不断变化和扩展的,从事特定环境或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也存在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连续更新其专业知识 注册会计师获取专业知识至少应当通过学历教育阶段 第二节 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以便为其职业生涯提供核心的技术基础 第九条 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一)财务会计与报告; (二)管理睬计与内部控制; (三)税务; (四)经济法与商法; (五)审计、审阅及其他鉴证业务; (六)金融与财务管理; (七)资产和负债的估价; (八)职业价值观与道德。
第十条 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涉及: (一)会计职业与会计思想史; (二)供内部和外部使用的有关组织运营的报告的内容、概念、结构与含义; (三)中国公司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 (四)会计监管; (五)管理睬计,涉及计划、预算、成本管理、质量控制、业绩衡量与评价; (六)内部控制知识,涉及控制的概念、方法与程序; (七)税务及其对财务和管理决策的影响; (八)经济和商业法律环境知识; (九)审计、审阅及其他鉴证服务的知识,涉及风险评估和舞弊检查以及在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服务时所实行的程序; (十)金融与财务管理知识,涉及财务报表分析、金融工具、国内与国际资本市场及资源管理; (十一)资产和负债估价的知识; (十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涉及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三)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十四)在公司中对非财务业绩指标的应用 第三节 组织和公司知识 第十一条 组织和公司知识可以提供有关客户运营及其环境的知识,并为职业技能的运用提供背景 组织和公司知识涉及公司、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如何组织、如何筹资、如何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
具有组织和公司知识并不等同于规定具有承担、参与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第十二条 组织和公司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一)经济学; (二)商业环境; (三)公司治理; (四)商业道德; (五)金融市场; (六)定量方法; (七)组织行为; (八)管理和战略决策; (九)市场营销; (十)国际商务与全球化 第十三条 组织和公司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涉及: (一)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 (二)公司与金融市场及其运作; (三)定量方法和记录学在商业中的应用; (四)公司治理和商业道德; (五)组织及其运营的环境,涉及重要的经济、法律、政治、社会、技术、国际和文化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影响和作用; (六)环境保护问题和可连续发展; (七)组织中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协调,涉及发起和应对组织变革的方法; (八)人事和人力资源问题; (九)项目管理; (十)决策支持和战略,涉及商业建议、战略管理和一般管理; (十一)组织风险和运营风险; (十二)市场营销的有关知识; (十三)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商务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基本知识; (十四)如何根据战略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整合。
第四节 信息技术知识 第十四条 信息技术改变了注册会计师发挥作用的方式 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具有使用信息系统、应用信息技术控制的技能,还应当可以与团队一起在评价、设计和管理信息系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 信息技术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一)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 (二)信息技术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 (三)应用信息技术的相关知识; (四)信息系统的评价、设计和管理知识 第十六条 信息技术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涉及: (一)组织和会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系统应用控制相关知识; (三)信息系统在组织和会计中的应用,特别是财务会计与报告信息技术系统及其相关的现实问题与发展; (四)财务会计与报告信息技术系统中的控制评价与风险评估框架 第三章 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在职业环境中可以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并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各类职业技能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需要的职业技能涉及下列五类: (一)智力技能; (二)技术和应用技能; (三)个人技能; (四)人际和沟通技能; (五)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 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可以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实务经历等多种途径获得,并通过终身学习不断拓展。
第二十条 智力技能通常可分为六个层次(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 (一)知悉; (二)理解; (三)应用; (四)分析; (五)综合; (六)评价 在取得执业资格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已经具有最高层次的智力技能 第二十一条 智力技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复杂的组织环境中解决问题、作出决策及适当运用判断 注册会计师需要的智力技能涉及: (一)可以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辨认、获取、组织及理解; (二)可以进行调查、研究、逻辑思考与分析、推理及质疑; (三)可以辨认和解决无既定模式的问题(特别是在陌生环境中) 第二十二条 技术和应用技能涉及一般技能和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技能,具体涉及: (一)数理能力; (二)信息技术能力,涉及应用和控制信息技术的能力以及作为信息系统评价者、设计者或管理者的能力; (三)决策建模和风险分析; (四)计量; (五)报告; (六)遵循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个人技能与注册会计师的态度和行为有关,个人技能的培养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个体的学习与进步 注册会计师需要的个人技能涉及: (一)可以自我管理; (二)具有发明力、影响力和自学能力; (三)可以在有限的资源中选择和配置优先完毕的工作,并可以按照设定的工作时限组织和完毕工作; (四)可以预见和适应变化; (五)可以在决策过程中考虑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六)可以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第二十四条 人际和沟通技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基于组织的共同利益与别人共事,接受和传递信息,形成合理判断,并作出有效决策 注册会计师需要的人际和沟通技能涉及: (一)可以与别人协商共事,并可以承受和解决冲突; (二)具有团队工作能力; (三)可以与不同文化背景或不同智力水平的人员交流; (四)可以在职业环境中协商形成解决方案或达成一致意见; (五)可以通过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口头的沟通方式,有效地表达、讨论、报告及辩护观点; (六)可以进行有效的听取和阅读,涉及对文化和语言的差异保持敏感; (七)可以在跨文化环境中有效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培养广阔的商业视角、管理意识和全球视野 注册会计师需要的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涉及: (一)可以进行战略规划、项目管理、人力管理、资源管理及制定决策; (二)可以组织和分派任务,激励员工并发掘其潜能; (三)具有领导能力; (四)具有职业判断能力和洞察力 第二十六条 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格外重视对下列高层次职业技能的培养: (一)可以应用相关审计准则; (二)可以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相关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情况; (三)可以进行调查和抽象逻辑思维,并以质疑的态度进行分析; (四)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五)可以运用职业判断; (六)具有承受和解决冲突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普通教育对职业技能的获取具有重要作用,并侧重于对非专业知识、智力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公司管理技能的培养 普通教育至少应当涉及: (一)理解历史观点和事件以及当今世界的不同文化,并具有国际视野; (二)了解人类行为的基本知识; (三)可以意识到当今世界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以及国际经济、政治和社会势力; (四)具有数据调查和评价的经验; (五)可以进行调查和逻辑思考,并以质疑的方式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