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肇庆环境保护状况公报(共8页).doc
8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5年肇庆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治污减排,严格环保准入,强化环境法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环保监管,狠抓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染减排,深化环保改革,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15年肇庆市环境状况公布如下:一、环境质量状况(一)水环境质量2015年全市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与2014年相比,水质年际变化不大,继续保持优质水平西江、绥江、贺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状况为优同时,各断面均达到各功能区水质要求,达标率100% 2015年城区3个饮用水源地西江三榕峡、西江狮山、九坑河水库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与201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继续保持优质水平 2015年星湖的中心湖、波海湖、里湖、仙女湖水质年均值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二)空气环境质量 2015年肇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12天,同比增加57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6.0%,同比增加13.1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和严重污染2015年肇庆城区SO2年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0.0% 2015年肇庆城区NO2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6.2%2015年肇庆城区PM10年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4.3% 2015年肇庆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11倍,同比下降25.0% 2015年肇庆城区O3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为147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为6.6%,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2015年肇庆城区CO 24小时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5~2.4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15年肇庆城区酸雨频率为51.1%,比2014年上升了15.4个百分点;降水pH值为5.32,比2014年上升了0.25个pH值单位;酸雨频率与年相比有所上升,降水pH值与去年相比略有升高三)声环境质量2015年全市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7dB(A),噪声源仍然以生活类声源为主,除肇庆城区、怀集城区和德庆城区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外,其他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5dB(A),范围主要分布在64.0dB(A)和71.8dB(A)声级范围段,各地区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好城区各类功能区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基本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受交通噪声影响略有超标二、排污状况 (一)废水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3203.8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097.02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5084.90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1.90万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7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0.78万吨二)废气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469.35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8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92万吨,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0.94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4.0%,烟(粉)尘排放总量3.15万吨。
三)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80.4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35.31万吨,处置量45.31 万吨,贮存量0.14万吨,倾倒丢弃量0.000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8756 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0.2561万吨,处置量0.6292万吨,贮存量0.008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92%医疗废物产生量2232吨,处置率100 %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51.34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量50.9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9.25%3、 措施与行动(一)积极推动齐抓共管,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继续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环境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综合决策作用,科学谋划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人大、政协通过定期质询、聘请社会监督员和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有重点有步骤地落实本职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和行动不断增加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突出抓好综合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多项措施,抓好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市建立“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等措施,有效推动27个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15年,新建成四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14座污水处理厂,其余的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在2016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以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为重点,抓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的限期清理,其它地区摸清底数、逐步推进同时,率先在4个生猪产出大县推进有机肥厂的建设,其中四会、高要和怀集3个辖区的有机肥厂已建成运作,推进了我市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的集中利用、集中治污三是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列为重要民生工程,着力推进 “四大战役”等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整治工作,全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15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9782辆,完成任务的112.0%;完成180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燃清洁能源,完成年度任务的103.45%;完成25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的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全市陶瓷企业在用生产线转型升级和综合治理验收工作。
三)深化环保调控作用,不断优化经济健康发展严格环保准入,严格实施《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2015年全市没有新审批专业电镀、印染、鞣革、炼铁炼钢、平板玻璃以及建筑陶瓷等涉大气污染等重污染项目通过优化环保“一条龙”服务,审批时间平均提速68%大力谋划并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启迪环保科技城的建设,推动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正向促进作用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环境安全以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强化环境法治,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法治年”活动,实施环保网格化监管,设立“环保警察”,强化环保执法联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17800人/次,检查企业687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1宗,行政处罚案件292宗,处罚案件数同比增长41.06%,查处金额1891.38万元,处罚金额同比增长94.6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宗;对34家次企业实施查封,对25家次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对7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1宗,涉刑事案件4宗认真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演练,签订梧州—肇庆环境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初步建立跨界环境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五)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将环保产业发展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肇庆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大力谋划并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由市政府带队到江苏盐城、宜兴和安徽马鞍山以及上海实地考察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的情况,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并与省环保厅签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示范战略合作协议》,成为省第一个提出把环保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发展的地级市投资超100亿元的清华启迪环保科技城项目已正式落户肇庆新区,这将更有效地引入市场化手段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环保管理能力逐步提升推动市场化的环境治理,先后出台《加快推进肇庆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肇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成为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城市有效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出台《肇庆市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联动加强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市各地环保监测站全部通过了省的达标验收,各地均建成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七)营造环境共建氛围,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全方位合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形式多样强化宣传在《西江日报》上设“大气污染防治的四大战役”专项专栏,报道我市每月空气质量等环保资讯;在《肇庆新闻》及《民生007》节目多次曝光环境违法企业,提升环境执法震慑力;建立“绿色肇庆”平台,传播环保资讯报道;以“全民参与 共创蓝天白云”环保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和“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主题活动为重点,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宣传活动,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向广大市民进行法制教育,灌输环保知识二是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呼吁群众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良言妙策,团结一切爱护环境、支持环保的力量,共同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5日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