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患复查意见书.doc
3页1隐患复查意见书排查( 24 )组第( 01 )号宜州市金源煤业有限公司拉浪四号井:本排查组于 2015 年 1 月 21-22 日向你单位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单》[排查(24 )组第(07、08 )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1.主提升绞车无栅栏、无深度指示器、无过卷保护、钢丝绳夹无防松措施、声光信号接线不规范2.主绞车房无应急照明灯3.风机房一台灭火器失效、无灭火砂、无消防铲、无照明灯及应急照明灯、2 号风机启动柜无接地线、风机房门无栅栏4.井口照明灯有一盏是非防爆灯5.压风机风包无释压阀6.压风机房、发电机房无灭火砂、无消防铲7.地面配电站无绝缘用具8.火工品临时发放处无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无容量规定、一台灭火器失效9.发电机接地线过小10.下井电气设备无入井检测许可证11.水仓的有效容积未能达到 8 小时正常涌水量容量12.临时水泵房瓦斯探头无管理牌板13.井下设备接地线断面太小且是多股线、接地不规范214.回风巷设置栅栏15.总回风巷局部冒落16.井下瓦斯员瓦斯检测仪不合格17.主副井联络巷、副井口风门无语音声光报警装置18.机电硐室缺要害场所、隐患排查等记录。
19.图纸未及时填绘20.无季度消防管路及消防器材检查记录 以上安全隐患在排查期间尚未整改完成本次复查发现如下 6 条安全隐患:1.人员定位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失效2.井下 10 号、二巷口临时密闭未按要求构筑内有机电设备和电缆未拆除3.主水泵房测风站未按规定测风4.矿井涌水量观测未按规定记录5.水泵房口往里平巷密闭墙出水量大未按规定构筑观测、挂牌管理6.矿井瓦斯日报表记录不全瓦斯检查员只有 2 人以上安全隐患由宜州市安全监管部门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依法进行处理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复查人员(签名): 2015 年 4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