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及安防设备维护管理规定.doc
5页消防及安防设备维护管理规定消防及安防设备维护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消防及安防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2.范围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3.职责3.1 保卫科工作人员具体执行;3.2 保卫科领导负责监督4.管理规定4.1 对维护保养承包单位的相关要求依据国家规定消防及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必须由具备国家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针对系统情况,我馆对承保单位做如下规定:a.消防系统设备维保单位应具备国家消防工程施工专项一级资质,安防系统维保单位应具备国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专项二级及以上资质b.应提供近年相似维护保养工程实例,须提供合同及使用方意见c.每个保养期前 10 天,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见 5.1~5.4)的要求以及我馆各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方案,并提交馆保卫科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查记录》d.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e.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回访,每半年所有系统全面检查一次f.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不少于 1 年 2 次),并提供及时的技术咨询服务g.维护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维护方案进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
4.2 维护保养范围4.2.1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a.自动报警系统所属设备及其安装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各类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警铃,输入模块,控制模块,短路保护器,楼层火灾显示盘,多线模块,管线,接线箱等;b.闭式自动喷淋系统所属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管道,阀门,闭式喷 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末端放水装置,水泵结合器,气压罐,稳压泵、喷淋水泵等c.消火栓系统所属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管道,阀门,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结合器等主要设备具体数量见(附表二)d. 高压 CO2 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气体灭火控制器,保护区的现场设备(如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动按钮,喷头等),钢瓶间内设备(如气体贮存钢瓶,分配阀,瓶头阀,电磁阀,集流管,压力开关等),气体输送管道e.机械防排烟系统,包括排烟机,正压送风机及其各类相关阀门管道等f.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g.各类灭火器的检查维护4.2.2 安防设备维护保养范围a.防盗报警及电视监控系统包括主控计算机、矩阵主机、防盗报警主机等主控设备,监视器等图像输出设备,资料存储设备(如硬盘录像机)以及各类前端设备(如防盗探测器、模块)以及相关辅助设备和管线。
b.门禁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器,各前端门禁设备等c.各类安防系统软件d.不间断电源及其他电源设备4.3 各系统日常维护管理规定4.3.1 监控室值班人员承担消防及安全防范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填写监控值班记录以及《自动报警系统日运行记录》;及时备份及转储重要系统数据记录资料,包括馆内突发事件视频录像、报警记录、门禁进出记录等4.3.2 监控室值班人员监督配合维护保养单位按照维护方案进行系统维护,核查各项维护记录以确认维护工作4.3.3 保卫科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对馆内消防设施每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每周例会上汇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4.3.4 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标准主要按照 5.1~5.4 规范的相关条款执行,如其他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可予以参照、补充各规范的版本应根据国家最新修订版本进行及时更新4.3.5 馆内各类施工牵涉到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的移动、变更的,须由相关部门提前书面通知保卫科,再经馆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4.3.6 各系统易损设备应设置备用品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前端设备按照 5%比例配置备品,自动喷淋前端设备按照 5‰;其中消防及喷林水泵已按一用一备配置b.安防系统前端设备应按照 3%比例配置备品,硬盘录象机已设置一台备用机。
4.3.7 根据我馆系统使用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情况下,经馆领导批准我馆电视监控系统视频录像资料保存时限规定如下:a.普通场所即一般阅览区域、办公场所及室外公共部分录像资料保存12 天b.重点部位包括历史文献部、计算机网络中心、电子阅览室及地下室设备区域录像资料保存 30 天c.馆内各区域若使用功能发生变更,应根据变更情况及时更改设置4.3.8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未明确的部分,均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标准执行4.4 消防及安防设备故障处理程序4.4.1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首先向保卫科领导汇报,如是前端设备则及时根据系统显示的故障位置及情况结合相关图纸资料安排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4.4.2 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及时联系维护单位,通报故障现象并要求尽快维修,填写《消防及安防系统故障维修单》4.4.3 保卫科领导应根据故障是一般情况还是严重情况,实施以下应急措施,保障故障设备维修期间的馆内安全a.对于一般故障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安队员加强故障设备所涉及区域的巡逻频次,直至设备回复正常b.对于严重故障情况,应立即制订独立应急方案并汇报分馆领导。
方案根据故障特点及影响的范围配置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人员、应急设备c.本文件一般故障指一般区域的个别前端设备或者有多重防范措施区域的个别功能重复设备发生的故障(如古籍书库内的个别探测器)严重故障情形是指各系统的主要设备或者系统部分回路或者线路发生故障影响到安全系统整体的稳定运行和我馆安全保卫整体功能的实现的情况4.4.4 故障设备维修完毕,应由维护单位维修人员、保卫科领导以及监控室当班人员在《消防及安防系统故障维修单》内签字,以确认系统恢复正常4.4.5 消防或安防系统遇重大故障需要停机维修的,24 小时以内须经过保卫科领导书面批准,超过 24 小时的应有分管馆长书面批准4.5 设备的采购4.5.1 消防及安防设备的批量采购应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采购规定执行4.5.2 零星易耗设备的采购,由保卫科填写《设备采购单》,经分管馆长审批后联合物业管理部进行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5.相关规范及文件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5.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5.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5.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5.5 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6.记录6.1 监控值班记录6.2《自动报警系统日运行记录》6.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6.4《建筑消防设施检查记录》6.5《安防系统检查保养报告表》6.6《消防及安防系统故障维修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