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符合性声明(化学物质).docx
3页附件1:符合性声明(化学物质)商品名称:化学名称(适用时):生产商(适用时):联系方式(适用时):声明方:联系方式(适用时):法规符合性:本产品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通用安全要求》适用于化学物质的相关要求生产过程符合GB 31603-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适用于化学物质生产的相关原则性要求法规限制性要求:产品中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及其限制性要求见附件(如该类信息较少时,可直接在此处说明,无需采用附件形式)使用提醒:除法规/标准要求以外的,需提示下游用户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如适用的材料、与材料和其他物质的相容性、建议使用量、使用时的良好操作规范要求等责任声明: 签 名: 日 期:附件:产品中有限制要求的物质名单及限制性要求(下表中信息仅为几种传递信息方式的示例,不代表任何产品的实际情况) 物质名称和/或编号a)化学文摘号(适用时)授权标准/公告号限制性要求b)FCA1089/三(壬基酚)亚磷酸酯26523-78-4GB 9685-2016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PE,PP,PS,AS,ABS,PA,PET,PC;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ND(壬基酚,SML,DL=0.01mg/kg)FCA0065552-30-7GB 9685-2016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PET:2%;5(SML(T),分组编号21);第2号物质59779-17-82016年第10号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LLDPE:2%6.0(以甲基丙烯酸计,SML)6.0(以丙烯酸计,,SML)0.05(三羟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SML)代码A218c)——GB 9685-201630(SML(T),分组编号2);ND(丙烯腈,SML,DL=0.01mg/kg);代码A219注:a)原则上应披露所有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的名单(即中文名称或编号),当有限制性要求物质涉及企业核心商业机密时,与下游客户沟通后,可采用企业唯一且可溯源的代码表示。
但监管机构审查时,配合下游溯源披露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 b)限制性要求包括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残留量限量、迁移量限量(SML、SML(T))以及法规/标准中给出的其它要求如接触食品类别或使用添加的限制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是必须披露的,如上表中残留量限制 c) 当采用代码表示时,应给予类似说明:该组分的物质名称和编号涉及我司内部的商业机密,故采用内部代码表示, 具体代码信息不影响GB4806.1,GB9685和/或GB 4806.6所需的有限制物质信息的传递,如确需相关信息,请联系我司当使用代码传递限制性要求时,相关限值性要求可以通过合并或打散来进一步保密原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