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处理预案word版.doc
17页潞安高纯硅业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 组织机构指挥机构及职责总 指 挥: 王志杰副总指挥:闫平义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全部、党群部、人劳部、后勤部、供销部、电气车间、消防科、保卫部等负责人2 指挥部职责: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批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2.1 成员单位职责2.1.1 调度室:负责承接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根据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参战各部门收集事故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2.1.2 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抢救疏散和警戒,组织事故中心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现场管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2.1.3 安全部:配合上级单位开展较大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1.4 电气车间:负责事故中心区域停送电、停火、停气等工作2.1.5 质环部:负责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调查较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2.1.7 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堵漏、扑灭火灾、抢险、伤员救援等工作2.1.8 疾控科:负责做好伤病员的紧急救治工作2.1.9 人劳部、党群部、后勤部: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2.1.10 办公室:负责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工作,保证进入应急状态时通讯畅通无阻2.1.11 供销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抢险器材、物资的调配3 预警行动3.1 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不懈地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3.2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能熟知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性能,掌握预防和处置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初期爆炸、泄漏事故的技能3.3 加强对公众人群的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防护的应急知识教育、演练4 信息报告与处置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汇报,事故单位接到汇报后,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1)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报警:公司调度室: 5915111、5915222、5915333治安值班:5915016消防值班:5915119急救站值班:5915120 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级别。
5.1.1Ⅰ级—全体应急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特别重大,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地方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1.2Ⅱ级—现场应急死亡3人以上或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不能被事故单位(矿、厂、处、子分公司)应急响应后所处理或所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现场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救5.1.3Ⅲ级—预警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预计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情只需启动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即可控制时,启动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要按照“预警”的要求,密切关注事故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5.2 相应程序5.2.1 应急指挥当发生事故的单位确认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多人伤亡时,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报告,请求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根据事故信息判断,由总指挥决定启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应急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根据各自职责和总指挥请示进行抢险。
5.2.2 应急行动5.2.2.1 环境监测:由质环部、急救站和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质环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确认危险化学品的成分及浓度,提出控制、降低空气污染的相关技术;确定事故的中心区域;测定事故区域的风向、风速、水源、土壤等部位的污染情况;指定疏散的路线和疏散人群的安全区域;事故得到控制后,消除爆炸物品燃烧、危险化学品泄露对环境产生的污染;配合上级部门调查较大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范围分为三个区域:1)事故中心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2)事故波及区域:此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3)受影响区域:此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5.2.2.2 安全疏散:由事故单位、安全部等单位应急人员组成,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对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域的人员迅速进行安全疏散5.2.2.3警戒:保卫部人员组成,负责人任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爆炸、泄露情况携带防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员道路沿途的值勤人员,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安全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2.2.4 抢险救灾:抢险队伍由消防科、疾控部人员组成,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抢险人员要迅速到达指定现场进行抢险救灾5.2.2.5 医疗救护:由公司疾控部的医护人员组成,疾控部部长任组长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动员相关义务人员进入岗位,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转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伤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抢救物品的储备工作5.2.2.6 物资供应:由供销部人员组成,供销部部长任组长接到指令后,迅速调动应急救援物资进入现场,做好抢险工作5.2.2.7 后勤保障:由公司办、后勤部、人劳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公司办主任任组长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负责通信畅通,确保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场抢险人员的通讯联络;后勤部负责安排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等5.2.2.8 专家咨询:由总工程师、公司外聘专家、事故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总工程师任组长为指挥部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上的咨询;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提出具体的技术处置方案及安全措施6 处置措施6.1 危险化学品处置:1)当发生气态泄漏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停产、水幕隔离等措施。
2)当发生火灾泄漏时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针对性灭火等措施3)当发生液态泄露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消毒等措施6.2爆炸物品处置:抢险人员要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生事故的性质,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按现场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抢险1)控制清理危险源:漏电的电源线或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倒塌或快要倒塌的建筑物、电杆等2) 隔离现场未燃爆的危险品,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3)及时抢救伤员,积极搜寻被困和失踪及伤亡人员4)消除所有火种,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采取灭火、隔离、封闭、转移等措施,进行紧急情况下的现场灭火和抢险作业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警戒带、吊车、叉车、灭火器、切割机、铁锹、千斤顶、钢丝绳、麻绳、垫木、对讲机、应急照明灯、防化服、呼吸器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厂区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厂区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动火作业 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3.2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3 二级动火作业4.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 规定执行5.1.4 凡处于GB 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5.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5.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5.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