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所有制企业章程(模版).doc
4页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企业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 (以下称“企业”) 企业住所:邹城市匡衡路235号 邮政编码:273500第三条 企业是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以下称“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第四条 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1 万元第五条 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内贯彻执行第七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 企业的经营范围第八条 经营范围:建筑陶瓷、建筑用小五金用品零售,照像,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建筑物内清洁服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物业保洁服务、家政服务。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须许可或审批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的文件经营)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投资者行使下列职权(一)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二)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三)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六)对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作出决议;(七)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 企业设经理1人,副经理 人第十一条 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副经理由经理提名,投资者任命第十二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聘任、解聘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八)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第四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条 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行使职权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费、基金第十八条 企业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企业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一)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二)开展目标成本管理三)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四)加强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 企业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一条 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帐目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第二十二条 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七章 终止和清算第二十六条 企业因无偿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第二十七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告解散;(一)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者;(二)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者;(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应报经投资者批准解散第二十八条 企业破产或解散时,企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并成立清算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事项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印章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订立和生效第二十九条 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能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第三十条 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