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赔谁来赔赔给谁 - 从日本经验看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pdf
4页怎么赔?怎么赔?怎么赔?怎么赔? 谁来赔?谁来赔?谁来赔?谁来赔? 赔给谁?赔给谁?赔给谁?赔给谁?────────从日本经验看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日本经验看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日本经验看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日本经验看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国环境报记者中国环境报记者中国环境报记者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成思李成思李成思李成思“不知火海的水俣病死难者,你们安息吧,我们一定不会重蹈覆辙……”伫立在日本水 俣市不知火海岸边的水俣病纪念碑上镌刻这样的悼词截至 2009 年 3 月,日本仍有 818 名 水俣病患者,而政府对水俣病患者的认定工作仍未结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改善民生、保障就业、促进经济高速发展成为日本各界共识,日本 经济以每年以 1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以经济优先为中心追求目标,伴随而来的是严重 的环境污染工厂和企业产生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 引发了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和脑中枢神经中毒等疾 病,出现了患者因此死亡或留下重度后遗症等严重的受害情况为了能够合理地对受害者进行补偿救济,日本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水质污染防治法中, 针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所导致的健康损害新设了企业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并实施公 害健康损害补偿制度,对一定的健康损害者进行免费治疗或补偿部分生活费。
污染责任怎么分担?污染责任怎么分担?污染责任怎么分担?污染责任怎么分担?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日本发生的熊本水俣病、新泻水俣病、富山痛痛病及四日市哮喘 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被称作日本四大公害事件1971 年-1973 年,日本四大公害事件 相继判决福冈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环境审议会委员浅野直人告诉记者,对四大公害事件,法院 均命令污染企业向健康受到损害的人们支付补偿但是,无论哪个判决,从提起诉讼到做出 判决都花费了很长的时间, 这也使得受害者与律师们必须承担巨额费用, 且必须克服法律理 论上的众多困难据浅野直人介绍,在水俣病事件的诉讼中,由于政府发表了正式声明,受害患者不必证 明疾病是由有机汞引起的 比如, 在企业对患有水俣病等的特异性疾病的患者进行损害赔偿 后,即使是没有提起诉讼的患者,只要明确其患有特异性疾病,污染企业也要承诺对其进行 同样的补偿,并负担医疗费但在新泻水俣病事件诉讼中,化学企业要求受害方切实证明有机汞是由工厂排出的, 如 何证明污染物质途经路径相关的因果关系成为法律上的难题但法院却采用了新的理论, 对 企业的要求予以否决,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受害方不能完全证明事实,但如果能够明确有 机汞从工厂排出的概率很高,工厂就有义务出示予以反驳的证据。
此外,在熊本水俣病事件中,企业是否存在过失成为焦点问题因为在当时,无过失责 任的法律尚未存在, 在这一事件发生当时的技术水平下, 企业是否能够预见到引发疾病的危险性,并且是否能够避免这种危险性但法院的最终判断是企业具有能够预见到的可能性, 判定源头企业存在过失与此相反,在富山痛痛病的诉讼中,由于自 1939 年起有关矿业造成的损害的无过失损 害赔偿责任就已得到承认,所以不存在企业的过失问题,法律理论上的难题也比较少四日市哮喘事件的诉讼中, 患者所患的呼吸系统等疾病(四日市哮喘)并非如同水俣病和 痛痛病一样的在特定场所由原因物质引起的特异性疾病, 而是在任何地方都会患上的非特异 性疾病 因此, 四日市哮喘事件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每一位患者的疾病都是由工厂和发电厂 排放的大气污染所导致的 但由于大气污染的源头企业有多家, 如何承担责任也是一个难题那么法院如何判定大气污染企业的责任?浅野直人告诉记者, 当时法院认为, 如果能够 证明这一地区发生呼吸系统等疾病比其他地区多,以及大气污染状况与患上疾病的关联性 强, 就能够推定每位患者都是因大气污染而患上疾病的, 如果污染企业能够证明每个患者是 因其他原因患上疾病,则可免除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赔偿义务。
另外,法院还最终 命令被起诉的所有企业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赔偿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平静的水渠,排水口周边长满了花草,居民区遍布四周这里就是 50 年前熊本水俣病 排污企业──智索公司的排污口在 36 年间,智索公司不停排放水银掺和的淤泥在水俣湾 内外,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熊本县自 1977 年起,耗资 485 亿日元,历经 13 年左右的时间,用疏浚或者填埋的方法 处理了湾内 151 亿立方米的水银浓度超过 25ppm 的淤泥 最终, 在水俣湾出现了一个将水银 淤泥和污染鱼封埋起来的 58 万公顷的填埋地 而这项填埋工程的费用分配是这样的:智索公 司负担约 63%,剩余的由国家以及熊本县政府各分担一半而由于智索公司没有实际负担 能力,熊本县政府还发行了清淤县债曾经的汞污染严重的区域经过填埋后, 现在成为了供居民散步的濒海绿地公园, 优美的 环境让人难以联想到这里曾经发生过严重的公害事件 而著名的汞研究机构──日本国立水 俣病综合研究中心正好面对着这片填埋地1956 年,第一例水俣病被发现,在水俣病的病因尚未被认定这段期间,很多民众包括 日本媒体都认为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怪病。
当时,不少媒体都报道这是一种传染病,所以大家都躲着患者 ”西日本新闻社的傍 示文昭先生坦言,日本新闻报道对公害病曾经有过不实报道和过度报道的情况在日本国立水俣病综合研究中心, 我们遇见了现年 49 岁的杉本肇先生 “我是土生土长 的水俣人,家里一直从事渔业,奶奶和父母都因为患上水俣病而去世 ”杉本肇说本来杉 本家里雇佣了 20 人捕鱼,但因为家人患病后不能再经营下去,家里变得十分拮据在 1978 年的水俣病判决后, 通过与受害者协议, 《公害健康损害补偿法》 (以下简称 《公健法》)认定者得到了一次性款项补偿,标准为每人 1600 万日元-1800 万日元四大公害病的发生以及与此相关的损害赔偿判决是制定法律的契机 ”日本环境省西 尾哲茂说为了应对公害事件的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日本完善了赔偿的法律、法规 其 中不得不注意到一部重要的法律──《公健法》 通过《公健法》 ,实施制度性的判定,不等 判决就可以简单快速地救济公害受害者补偿资金从哪里来?补偿资金从哪里来?补偿资金从哪里来?补偿资金从哪里来?为了做到合理补偿,日本完善了补偿费用负担的机制主要来源有 3 部分,包括污染负 荷量课税金、汽车重量税准备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预算。
日本公害补偿金来源遵循污染者负担的原则,痛痛病和水俣病由污染企业全额负担; 其 他公害疾病由中央政府按企业污染负荷量与汽车重量税比例为 8∶2 征收税金,然后由隶属 于环境省的环境保全再生机构交由污染企业所在地的都、道、府、县知事按法律规定支付受 害者征收税金时, 政府根据从工厂烟囱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确定各工厂负担补偿所需的费 用和每年向国家缴纳规定的金额汽车的尾气也是大气污染的原因之一 在日本, 拥有汽车的人按规定负担补偿支付所需 费用的 20%而事实上从汽车重量税筹集的税金当中,支付了相当额度的补贴费用而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预算, 运行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办公费用由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分担现在,日本通过协商来解决公害诉讼事件,很多案件对发起诉讼的患者支付补偿金 对 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浅野直人有着自己的理解:公害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有其特 殊的背景 四日市、 川崎和西淀川等的污染事件是发生在因极高浓度的大气污染使很多人的 健康遭受损害的时期,必须构建受害者获得补偿的体制,并将之灵活运用在这种意义上来 说, 日本的公害健康损害补偿制度在一段特定时期作为紧急措施, 不得不认可采用这样的体 制。
他表示,在特定时期以后,必须做到不对规定范围以外的人进行救济,而且必须制定公 平的救济体制 从这一点来看, 这制度确实具有不合理的地方, 无非是简单定论形式的制度 因此, 在考虑对诉讼受害者进行补偿时, 当初没有想到这项制度会直接作为法律上的责任依 据,但在后来的诉讼判决中已远远超过了制度本来确定的范围专家视点专家视点专家视点专家视点建立制度需要科研支撑建立制度需要科研支撑建立制度需要科研支撑建立制度需要科研支撑◆◆◆◆段小丽段小丽段小丽段小丽当前中国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的主要因素之一,应当引起足够的重 视在中国,当前一直有人在探讨究竟是否应该推行环境健康损害赔偿制度但是,由于没 有上位法作为依据(无法律基础), 关于全国范围内环境污染健康损害形势认识的不足以及相 关评价方法和标准的严重缺失(无科学基础), 加上人们环境意识不够高, 至今这一制度尚在 探讨之中中国也开始重视环境健康的有关科研工作,早在“十五”期间就完成了一些重金属的损 害判定标准的有关研究,也正在通过调查和研究等方法,但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对当前环 境污染的人群损害状况的底数不清, 对许多科学问题的认识还不够,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 环境健康损害补偿制度建立的障碍。
日本的经验也启发了我们今后对调查科研应当更加重 视我认为, 开展损害补偿制度法律体系框架和有关判定标准的研究, 及早储备有关科研技 术基础和科技支撑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 ( (作者单位作者单位作者单位作者单位: :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 ) ) )补偿制度应该符合国情补偿制度应该符合国情补偿制度应该符合国情补偿制度应该符合国情◆◆◆◆王琳王琳王琳王琳根据日本经验, 我认为有必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 有效可行的环境污染健康赔偿制度, 切实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健康借鉴日本经验,制定合理的受害者认定标准,以弥补科学认识 不足所导致的救助障碍,使患者快速得到赔偿和救治同时,日本现行的企业赔付或征收污 染负荷课税金、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设立基金三者并举,用于补偿救济、公害保健福利事 业和公害健康损害预防事业, 即多渠道获得财源, 多层次开展环境污染健康损害救助和预防 活动也值得学习此外,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建议我国采用减税、补偿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利用环保 设备开展生产活动。
基于环境污染对人群的健康损害,深入开展损害机制、诊断认定标准和 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环境医学基础研究最后,应大力推行环境教育事业,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绝不能让公害病的悲剧在中国重 演 ( ( (作者单位作者单位作者单位作者单位: :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医学研究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