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大纲.doc
12页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安置区附属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招标公告招 标 单 位: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6 年 9 月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安置区附属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招标公告根据 增开函[2015]16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安置区附属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安置区附属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二、招标单位: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 020- 827071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古工 联系: 020-3787172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020-32821156三、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区内 四、项目概况: 创优路道路工程一期(香山大道至雅瑶河)道路长度2304米,道路红线宽25米、北侧退缩绿化带5米,双向4车道,机动车道宽16米,两边人行道宽各4米,实施总宽度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绿化、给排水、电力管沟等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沥青路面道路工程,配套建设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给排水、电力管沟及管线综合平衡等工程,其中含直径3米的管道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招标控制价为: 8809.70548万元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 9 月 28 日23时59分至2016年10 月 26日9 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 10 月26 日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6日 11时30 分,增城交易部第3 开标室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6年 10月 26日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6 日16时00分,增城交易部第2 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6年10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增城交易部第 3 开标室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的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自2013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A类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应在有效期内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二、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3至8项(除第5点和第6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异议受理:020-8270710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群星路综合楼 十四、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133号,咨询:020-66267966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十七、其他事项: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2)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 日7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A类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