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欺诈-详解.docx
14页广告欺诈-详解 目录 1 什么是广告欺诈[1] 2 广告欺诈的特征[1] 3 广告欺诈的成因[1] 4 广告欺诈的表现形式[2] 5 广告欺诈的危害[2] 6 广告欺诈的构成要件[3] 7 广告欺诈的案例分析o 7.1 案例一:[4] 8 参考文献什么是广告欺诈[1] 广告欺诈是指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刊登或以其他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广告欺诈的特征[1] 广告欺诈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广告欺诈的客体有三个: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秩序中的国家广告管理秩序二是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三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涉及到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当然这类广告必须是涉及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内容的,例如,食品、化妆品之类的广告如果这类产品本身不符合卫生标准,而广告将其说成是符合卫生标准,消费者食用了或者使用了这些产品,就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重要后果广告管理秩序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广告欺诈行为的频繁发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广告管理秩序,使人们对广告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发生怀疑,并危害交易安全秩序,从而从根本上损坏了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可见,广告欺诈所侵犯的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广告管理秩序是主要客体而广告欺诈活动所涉及的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毕竟局限在有限的范围之内,其所受损害程度不及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构成的整体威胁,所以说财物所有权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广告欺诈侵犯的次要客体 广告欺诈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有关代理、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设计,是指正式做某项工作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法、图样等所谓制作,是指用人工使原材料成为可供使用的物品所谓发布,是指以公开的方式向公众宣布消息等 2. 广告欺诈的对象是虚假广告,即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广告通常广告欺诈中出现的虚假广告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无中生有,诱人上当这种虚假广告的炮制者毫无诚实、信用可言,完全属于诈骗行为他们多采用邮购广告的形式,使消费者在一不见店、二不见人、三不见货的情况下汇款求购,结果上当破财,一无所获 (二)以次充好,偷梁换柱这类广告的炮制者多利用虚假广告来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使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买了受气货 (三)夸大其词,误导消费。
这类广告的制作者任意夸大商品的功效,使得缺乏某些常识和经验的消费者误入歧途,身心受损 (四)编造价格,欺骗顾客这类广告的制作者通常以“削价”、“处理”的手法来引诱一些偏爱廉价商品的消费者 (五)设奖推销,暗做手脚这类广告的炮制者以“有奖销售”广告为诱饵,利用虚设大奖,投机取巧或多发奖券、少放物资等欺骗手段,糊弄希冀购物中奖的消费者 3. 广告欺诈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广告刊户和广告经营单位所谓广告刊户是指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推销自己商品(或提供劳务)个人或单位所谓广告经营单位是指专营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兼营广告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雨言,包括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及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广告经营单位在客观上实施了虚假广告行为,在主观上明知广告户的广告是虚假的,而仍然为刊户制作和传播虚假广告,对虚假广告的结果持放任态度 广告欺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广告欺诈行为人明知广告内容是虚假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予以代理、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并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广告欺诈的行为人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通常,过失不能构成虚假广告欺诈在虚假广告欺诈中,虚假广告行为人的故意是判明是否构成虚假广告欺诈的一个重要因素广告欺诈的成因[1] 任何一种事物都有其产生的原因及依据广告欺诈作为广告事业发展中的特定产物,当然也有其产生的原因所在广告欺诈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原因、社会原因,还有历史原因等等,具体可概括为如下几点: (一)新旧体制交替,在客观上为广告欺诈提供了条件和机遇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艰巨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完成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变但这种转变不是一种简单的转变,而是一种废除与建立有机结合的过程废除一项旧的制度,必须有一种相应的新体制来接替,或者要增加一项制度但由于在改革旧的体制的同时,未能及时地建立起一套新的体制来代替,结果给许多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广告业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旧的广告管理体制面临着严重挑战,出现了很多漏洞,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新的管理体制在新的广告管理体制建立以前,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漏洞作广告欺诈是不可避免的 (二)我国的广告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买方市场没有完全形成在这样一种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广告竞争必须会出现不正常的现象。
一方面,有的企业广告客户有意作虚假广告,但往往不担心这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危害,因为它不用担心因信誉丧失而破产另一方面,广告中的行政干预也是非常严重的例如,某些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广告公司凭借种种优势进行不公正的广告竞争,尤其是新闻单位的“超权力意识”,在广告欺诈行为中也表现得很突出,是广告欺诈行为中一种有代表性的现象 (三)一些广告客户或广告经营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广告意识落后表现为从狭义的自身利益出发,缺乏一种社会责任感,脱离广告的真正艺术感染力与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之间的紧密联系,不理解广告的真正含义 (四)广告经营体制存在着弊端一方面突出表现为广告公司与新闻单位职能交叉所带来的混乱;另一方面,国家政策上有所偏差,根据国外的经验,一个国家的广告代理业是否发达,是衡量一个国家广告业是否发达的标志之一而我国广告公司力量薄弱,国家对广告公司的各种税收合计将近70%,而对新闻单位的广告部门的税收只有10%广告公司本来就面临着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国家应该从政策上加以扶植 (五)广告管理机关存在着管理不力、处罚太轻的现象这一方面表现在管理机关人员有限,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广告事业的发展,广告欺诈行为越来越多,原有的广告管理工作人员工作量越来越大。
然而,毕竟人的精力有限,以原有的工作人员去应付日益增多的广告案子是远远不够的,因而需要大量补充广告管理人员同时,在许多广告管理人员中,官僚作风严重,办事马马虎虎,有的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投入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怀抱,为其广告欺诈行为撑腰,更有甚者,有的管理人员竟和违法犯罪分子联袂,共同进行广告欺诈,损害他人利益在现有的管理人员中,很多人的业务素质也不过关,他们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分不清什么是真实的广告,什么是虚假的广告,什么行为是正当的广告行为,什么行为是广告欺诈行为可以试想,这样的管理人员怎样能去对付那些日益高明的广告欺诈分子呢?另一方面,从法律、法规来看,处罚太轻,很多情况下对广告违法行为只是一种软控制;从执法角度来看,对广告欺诈等违法分子打击不力,处罚不当在以前,由于有关广告法规没有对广告中的犯罪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使得广告欺诈分子侥幸心理日盛,他们也越发猖獗起来近年来,虽然在立法上作了完善,但总的来说,对广告欺诈行为规定的处罚还是较轻另外,由于在打击广告欺诈活动中,保护层、关系网以情徇法,以权压法,使得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阻力较大,办案深入不下去,这使得对广告欺诈分子的打击力度大打折扣,同时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六)广大消费者的辨别力差广告欺诈行为的目的就是诱导、欺骗广大消费者,以达到其目的可是有的消费者甘愿做其牺牲品,经不住欺诈性广告的那种“第一”、“最好”、“价格最低”等优美诱人字眼的诱惑,而走进陷阱当然,广告欺诈行为屡屡得逞,一方面是由于广大消费者受知识、技术等方面的限制,不能去辨别;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盲目崇拜名牌、追求高档享受、贪图便宜等,也给广告欺诈行为提供了活动的空间正因为很多消费者的广告辨别力差,为广告欺诈行为提供了成长的温床,使其得以肆无忌惮地发展起来广告欺诈的表现形式[2] 一、一般广告欺诈的表现形式 广告欺诈,象一个黑色幽灵,在世界各国无孔不入,且有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趋势,广告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有: 1.商品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用途、产地、价格、生产者、有效期等与商品实际质量、性能、用途等不符 2.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 3.无商品、服务提供,主观上也没有提供商品、服务的意图,却以欺诈性广告骗取钱财 4.未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或授权检验鉴定或审查批准并授予或核发证明、证件,谎称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产品获得专利、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等内容的。
5.擅自改变商品获奖级别、时间、颁奖部门或扩大商品获奖范围的 6.伪造、变造药品、医疗器械、兽药、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等生产批号、广告审批等文件,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 7.在招工、招聘、招生广告中虚构或夸大事实,骗取报名费和学费等费用以及获取非法利益 8.以寻求“加工”、“接产”或转让传授技术以及出售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资料或者致富信息为名骗取钱财 9.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他人专利、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本企业或产品作广告的 10.故意对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进行隐瞒或重大省略 11.故意玩弄文字游戏,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进行广告宣传,使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误解 12.故意掩盖事实真相,以偏概全,欺骗消费者 13.捏造事实,夸大吹嘘自己的产品或贬低别人的产品 14.其他广告欺诈行为 上述14种广告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诈骗性广告无商品服务提供,主观上也无提供商品、服务的打算,而捏造、虚构事实或者歪曲、隐瞒事实真相来骗取钱财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3种、第8种;第二类:吹嘘夸大性广告指违背客观事实,滥用各种溢美不实之词,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过分的夸大宣传,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1—3种、第7种;第三类:假冒伪称性广告。
假冒他人商标、专利、产品、科技成果、荣誉或伪称获奖、获得优质产品称号或者假借他人名义推荐、赞扬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广告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4—6种、第9种;第四类:隐瞒性或有重大省略的广告只传递了部分信息,故意隐瞒或者省略了有关重要的商品、服务信息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10种、第12种;第五类:歧义性广告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用模糊语言,欺骗消费者,这涉及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11种;第六类:不公正性广告,捏造事实,贬低、诋毁竞争对手来宣传自己商品或服务的广告,这涉及上述广告欺诈行为表现形式的第13种 除此外,对广告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还可以从欺诈性广告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划分,如消息欺诈性广告、品质欺诈性广告、功能欺诈性广告、价格欺诈性广告、证明欺诈性广告等 二、几种特殊广告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这里主要包括房地产、信函和邮购等类广告欺诈因房地产、信函、邮购广告欺诈是经济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为了预防广告欺诈行为,有必要单独对其表现形式予以揭示 1.房地产广告欺诈的表现形式 房地产广告,既为购房者沟通了信息,也对房产的促销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房产商在广告宣传上采用欺骗手段,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