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理低价中标法与合理低价评标法.doc
10页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为最后中标人含义涉及:①可以满足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②通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③投标价格应处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这是为了制止不合法竞争、垄断和倾销的作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可以满足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目前国内采用这种评标措施《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献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 (二)可以满足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此条款,可以看出,重要的评标措施,是(1)综合评标法;(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法:( 俗称“打分法” ) 特点:把波及到的招标人多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长处: 1,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措施和评标原则; 2,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原则“打分”; 要点: 1,必须在招标文献中,事先列出需要考核的具体项目和指标以及分数值;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评标原则,不得擅自修改;例如,价格分占30--60%的比例,不能变化超过范畴 3,分数值的原则不适宜太笼统不可以制定“价格分”为40分,而没有细则;要阐明个各投标人的具体分数值如何计算;还应细分每一项的指标,涉及“技术分30分”涉及那些考核指标,如何计算给分或者扣分的原则措施 难点: 1,难于细致制定评分原则,精确到每一种分数值; 2,难于找出制定技术和价格等原则分值之间的平衡关系; 3,难于事先制定并且发布具体计算的“基准价格”等参数和计算措施;特别是在目前不合法竞争行为比较多的状况下,容易被个别的投标人或者评委人为地破坏; 4,难于在原则细化后,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人的愿望 缺陷: 1,具体实行起来,评标措施和原则也许五花八门,很难统一与规范; 2,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立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导致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 3,如果评分原则细化局限性,则评标委员在打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容易过大; 4,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
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措施: 特点:把波及到投标人多种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指标规定,都按照统一的原则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措施评标时,评标委员可以是“同一专业”的,也可以是不同专业,而互补的;可以讨论协商最后,各个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得出评标结论 要点: 1、对于资质,资格,业绩等等条件,采用的是“合格者通过;不合格者裁减”的措施优于或者超过,不予“加分” 例如:现行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做法是:先进行“初步审查”即“符合性审查”(审查有无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与否签字等)--再进行商务条件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再进行价格折算;最后,进行比较 2、特殊状况下,容许对某种状况的投标人“加价”例如,在国际招标中,对于“国产和国内供应”,和直接进口者相比,容许有15%的“加价”,即:拿国内生产供应的投标,+15%后来与直接进口的投标价,进行比较,低价者中标再例如,对于技术商务指标容许有偏差的,其偏差部分,也“加价”折算,一般是加价0.5%. 长处: 1、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她共有资金而进行的采购招标,更能体现“满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人的规定和意愿; 3、通过竞争,突出体现招标可以节省资金的特点,根据记录,一般的节资率在10%左右 4、评标比较科学,细致;可以告知每个投标人各自不中标的因素 缺陷: 1、事先(招标前)的准备工作,规定比较高;特别是对于核心的及技术和商务指标,需要标注“*”的,需要谨慎考虑;那种指标,只要有一项达不到招标人的规定,即可鉴定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规定”而做为“不合格”,不能再进入下一轮 2、评标时,对评委的规定比较高;需要评为认真考核和计算,才干得出成果比较费时间 3、虽然多数状况下,避免了“最高价者中标”的问题;但是,对于某些采用公有资金但是具有竞争性需要的国际招标引进项目,难以精确的划定“技术指标”与价格的折算关系,体现不出“性价比”的真正含义;例如,目前国际招标的措施,技术上的正偏差(高水平的技术因素,加价因素也只有0.5%,有时反映不出真正的水平差距;)导致招标人虽然有资金有理由,也难以引进水平更高一点价格也稍高一点的设备和技术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就是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中标人。
这里“合理最低价”指应当可以满足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公司自身成本的除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评标价是一种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的以往施工经验及施工新技术的采用等因素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就是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中标人这里“合理最低价”指应当可以满足招标文献的实质性规定,并且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公司自身成本的除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价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评标价是一种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的以往施工经验及施工新技术的采用等因素简介 国内《招标投标法》明确合理低价评审制度以及其全面履行,是由其自身的长处所决定的:一方面是规范的建筑市场合规定的,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最大限度的提供和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的;另一方面是合理适度增长投标的竞争性,有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备效率。
可见,合理最低价评标法体现了业主的意愿,有效增进了施工公司加强自身管理,它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规定,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履行规定,也符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定 长处 实行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长处是: (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的; (2)合理适度地增长投标的竞争性,可为建设单位节省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3)有助于承包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备效率; (4)有助于建设领域有关管理机制的改革,真正形成权责分明的项目审批、实行监督、事后审计评价制度 存在的问题难题一 招标人难以明确界定最低报价与否低于成本 项目的成本只有在竣工结算后才干很清晰的计算,评标中的评估由于要波及到投标人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材料采购渠道、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因此相对比较困难,并且在目前国家或各地区的有关法规中对于如何拟定招投标中“低于成本”的报价只有模糊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评判原则,评标专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衡量和把握,许多地区在实际操作中也多是处在摸索过程中,甚至有部分投标人就运用这一点趁机混水摸鱼,给评标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
难题二 投标人如何报出“合理的低价” 自立法明确最低价评标法以来,国内迅速履行,特别在沿海地区,建设项目不管大小,复杂简朴,一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由此导致招标人运用买方市场的优势歹意压价,施工单位为谋生存进行歹意竞争,屡屡报出“跳楼价”根据对温州市房建工程招标记录,业内人士觉得其投标价格相对经评审标底平均下浮 10%——15%左右是合理的但是不少投标人为公司生存,减少幅度超过20%,甚至达30%,同步也招来众多业内人士的议论,以及提出疑问:是由于项目投资预算评估存在问题,还是中标存在虚假,而导致两者存在如此巨大差额 难题三 中标人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保障业主切身利益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有不少业主紧张“便宜无好货”,特别是某些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企事业单位,由于工程管理人才缺少导致施工管理力量单薄,怕对施工单位以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恶劣行为无法进行有力的监督与制约低价中标的中标人还也许会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手段来追加投资,致使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大幅攀升此外,由于目前国内的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不键全,国内建筑市场配套环境的不规范,如果投标人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纠纷,业主的补偿得不到贯彻,切身利益受损。
建议建议一 严格资格预审程序根据目前国内的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一般公开招标工程要进行资格预审但在招标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以及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工程,严格资格预审程序则尤为必要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真实理解投标申请人的公司素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公司信誉以及有无类似的施工经验等状况,裁减那些不能满足工程施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减少招标人评标价段的工作时间和招投标活动的费用,尽量排除将工程合同授予不合格投标人的风险,避免签约后无理索赔的发生,有效避免工程增长额外费用及互相扯皮的局面 评标会建议二 评标专家评审成本时要考虑多种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一单位工程,在不同的施工现场条件下,不同的建设时期,不同的施工管理措施及不同的施工公司,会形成不同的工程成本,因此同一工程由不同的投标人参与报价,其最低报价不同也是理所固然的,只要其最低报价是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测算的工程成本加公司最低利润的收入和不可缺少的纳税额而形成的报价,则其最低报价就是合理报价因此,评标专家在评审投标人工程成本时应转变评审理念,提高评审水平,评审时应充足考虑如下因素对投标人工程成本的影响:公司性质;公司不同的材料采购渠道;公司不同的自有机械设备状况;公司不同的管理水平。
评标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综合这些因素后,根据不同公司分别拟定不同的工程成本价,再与各自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低于自己成本价的作无效标解决,在剩余所有的有效标中选择最低价作为中标人,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正的公平竞争,也是工程招标的本意 构造建议三 深化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就是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实行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务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管理,承当投资风险的责任制度,它既强调权利又强调责任,是权力责任对等的制度,使项目法人清晰自己的责、权、利,在项目实行过程中积极维护出资人的利益质量终身负责制是规定建设各方主体依法对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质量负责的制度,规定各建设主体提高质量意识,强化责任和义务,在工程实行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以保证合理最低价中标后保质保期完毕工程这两种制度的实行是适合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廉政建设需要的一种手段 建议四:改善配套环境,建立工程风险转移体系在国内建设市场长期处在买方市场的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