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瓶使用登记指南.doc
2页气瓶使用登记办事指南一、登记内容 气瓶使用登记 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登记数量及方式公称容积大于200升的焊接气瓶以及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逐只办理使用登记,其它按一批500只办理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瓶按一批5000只办理使用登记每批气瓶颁发1个《气瓶使用登记证》,与其所附《气瓶使用登记表》同时使用四、申请材料序号资料内容备注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2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3气瓶使用登记表电子文本 4车用气瓶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还需要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注明用途8气瓶产权证明(购车或购瓶发票)和使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9气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主要参数)原件和复印件10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1车用气瓶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2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3车用气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4车用气瓶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15气瓶检验检测合同复印件五、审批流程 六、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申请单位改正问题等原因延长的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行政机关不收费八、登记申请受理地址窗口名称及地址:市复兴路鑫辉大厦四楼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交通指引:在市区乘坐11路、12路,15路公交车在“西堤中路”站下车,步行250米左右至鑫辉大厦,或者在市区乘坐1路,2路,3路,4路,5路,8路,9路,14路,16路,19路,22路公交车在“解放路站”下车,步行约600米至鑫辉大厦联系:0751-8877209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