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宏观税负的比较.pdf
10页关于中外宏观税负的比较【发布日期】:2007 年 08 月 03 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一、问题的提出1994 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先降后升,近年来呈现快速提升的趋势, 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内一些学者在讨论我国宏观税负问题时,从不同的角度给“宏观税负”以不同的定义, 因此不同的研究结论往往由于定义标准不同而缺乏可比性那么, 与国际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比较,我国宏观税负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必须予以澄清的问题本文即按照国际惯例,使用不同的宏观税负口径,全面比较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二、口径定义与数据来源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关于各国宏观税负的定义,本文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宏观税负口径:一是以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全国税收收入与其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值来定义宏观税负;二是以含有社会保障缴款的全国税收收入与其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值来定义宏观税负按照国际惯例,在计算各国“全国税收收入”时均包括中央(或联邦)税收与各级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其中包含关税,并且扣除了出口退税,不包括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为了与上述口径保持一致,增强国际可比性,本文在计算我国“全部税收收入”时也对口径进行了调整,具体是:将包含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的各项税收全部纳入“全部税收收入”中,并且扣除了出口退税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外使用的“全部税收收入”的概念,历史上延续下来的口径是不包含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的各项税收收入,并且也未扣减出口退税为了便于对照, 本文所附表一和表二也注明了依据这一口径计算的“中国①”,而将依据国际可比口径计算的我国宏观税负称为“中国②”;但在本文正文以下的叙述中所引述的中国宏观税负均指按国际可比口径计算的数值(以下不一一说明)在分别不同国家计算相应口径的宏观税负的基础上,为了在总体上使我国与相关类别国家的宏观税负有一个更为综合的、直接的比较,本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国家的分类,把纳入比较范围的国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化国家,具体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及原欧盟12 个成员国(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共20 个国家;另一类是发展中国家,即以上“工业化国家”以外的国家,本文共选取22 个,分别是巴西、捷克、智利、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挪威、菲律宾、波兰、罗马尼亚、泰国、土耳其、秘鲁、阿根廷、保加利亚、南非、蒙古、越南和伊朗。
本文采用两种方法来计算上述两类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一是计算简单平均宏观税负,即将分国别的宏观税负数据进行汇总,再除以对应类别所选的国家个数,从而得到表一和表二中所注明的宏观税负“平均值①”二是计算加权平均宏观税负,通过获得以美元计量的各国 GDP数据,根据各国宏观税负数据推算出各国的以美元计量的全国税收收入,再将各国全国税收收入汇总数除以各国以美元计量的GDP汇总数,从而得到对应类别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值②”(详见表一、表二)除附表外,本文正文中所述不同类别国家的平均税负均指加权平均的宏观税负(以下不一一说明)本文用以测算分析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国家的税收数据来源于IMF 相应年度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和OECD 相应年度的《税收收入统计》; GDP数据来源于IMF 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相关国家的数据我国的税收数据来源于相应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的统计数据三、计算结果(一)我国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工业化国家1990 年至 2005 年间,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最低值为21.8%、最高值为23.78%的区间内波动,比我国同期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7 到 13个百分点。
我国宏观税负在2005 年达到最高水平15.65%,这个水平比2000 年以后工业化国家 22% 左右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低约7个百分点与宏观税负水平较高的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宏观税负差距则更大(详见图一)从趋势上看,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从1994 年的 10.64%先降至 1995 年的9.93%, 其后持续提高到2005 年的 15.65% 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从1990年的 23.04%略降至 1995年的 22.54%, 之后在 2000 年升到最高点23.78%, 并持续下降到2003年的 21.8%,同时在 2003-2004 年间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在此期间,我国与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平均值差值最大为12.61 个百分点,最小为6.94 个百分点,进入2000 年以来差距不断缩小并基本保持稳定2000 年至 2004 年差值数分别为11.1 、9.36 、7.46 、7.06 和 6.94 个百分点详见表一)图一:我国与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对比图就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而言,我国也大大低于大部分工业化国家我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 年为 19.39%。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缴款的增长速度高于税收收入的增长,1994 年我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比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仅高出1.54 个百分点,到2005 年则高出3.74 个百分点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水平高,覆盖面广, 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与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的差距大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1990 年至 2005年间保持在最低值为31.4%和最高值为33.39%的区间波动,比我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基本高出一倍详见图二)从趋势上看,工业化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1990 年和 1995 年均为 31.89%,到 2000 年升至最高点33.39%,之后一直持续下降,至2003 年为 31.4%,2003 年至 2004 年保持稳定, 2005 年又回升至32.11%而我国从1995 年的 11.59%开始一直保持上升状态,持续提升到2005 年的 19.39%在 1990 年至 2005 年期间,我国与工业化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平均值差值最大为20.3 个百分点, 最小为 12.7 个百分点, 而且这一差距基本上呈现不断缩小的趋势。
2001 年至 2005 年差值数分别为16.41 、 14.04 、 13.07 、 12.7 和 12.72个百分点(详见表一)图二:我国与工业化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对比图(二)我国宏观税负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差距1990 年和 1995 年发展中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平均值分别在最低值为18.14%和最高值为19.33%的区间内波动, 2000 年至 2004 年分别为 18.32% 、 18.14%、 18.34%、18.71%和 19.33%从 1990 年到 1995 年宏观税负上升了0.18 个百分点,从1995 年到 2000年下降 0.33 个百分点进入 2001 年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上升很快,保持在 18.34%~19.33%之间与发展中国家2004 年 19.33%的平均宏观税负相比,2004 年我国宏观税负低4个百分点左右分层次来看,我国宏观税负与宏观税负较高的匈牙利和土耳其相比低9 至14 个百分点,与宏观税负较低的捷克、马来西亚和波兰相比低5~6 个百分点从发展趋势看,发展中国家在1995 年达到 18.65%后一直缓慢下降至2001 年的最低点18.14%,之后保持不断上升趋势。
同期我国宏观税负与发展中国家平均宏观税负最多低8.72 个百分点,最少低 3.35 个百分点,并且自2000 年以来差距逐步缩小并保持稳定详见图三)图三:我国与发展中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加权平均宏观税负对比图发展中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在1990 年至 2005 年间在最低值为25.58%和最高值为26.52%的区间内波动,比同期我国宏观税负水平高出约7 至 14 个百分点我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在2005 年达到最高值19.39%,比发展中国家低约7 个百分点从趋势上看, 1990 年、 1995 年、 2000 年和 2001 年发展中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分别为25.78%、25.75%、25.58%和 25.80%,呈先降后升趋势2003 年提升到26.24%,之后缓慢下降至2004 年的 26.18%, 到 2005 年又有一定幅度的上升,达到 26.52% (详见图四) 总体上 1990 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平均水平一直持续平稳上升,我国与其差距正在逐年缩小, 2001 年至 2005 年的差值分别为9.02 、8.03 、7.91 、7.45 和 7.13 个百分点(详见表二)。
图四: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加权平均宏观税负对比图四、基本结论综上所述,可以归纳以下三点基本结论:第一,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不论是以不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口径, 还是以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口径来进行衡量,我国与国际水平相比,都处于较低水平以可获得的最新年度2004 年数据比较,我国不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6.94 个百分点, 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4.21 个百分点 以可获得的最新年度2005 年数据比较,我国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12.72 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7.13 个百分点第二,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改善,随着我国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近年来呈现较快提高的趋势2000 年以来,相较于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水平相对稳定、窄幅波动的发展趋势,不论是何种口径的宏观税负, 我国与其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作者预测,这一趋势还会持续一段时期,这一点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和思考第三, 在对宏观税负进行国际比较的时候,需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 按照国际通用的可比口径进行计算。
象美国《福布斯》杂志那样,仅以部分税种名义最高边际税率简单相加数进行国际比较, 从而得出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是违背事实的执笔人:王道树刘新利郎卉)表一: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中国与工业化国家宏观税负的比较国家1990年1995年2000 年2001 年不含社保宏观税负(%) 含社保宏观税负(%) 不含社保宏观税负(%) 含社保宏观税负(%) 不含社保宏观税负(%) 含社保宏观税负(%) 不含社保宏观税负(%) 含社保宏观税负(%) 澳大利亚28.89 29.30 27.79 29.80 30.16 32.10 30.86 30.50 奥地利27.46 40.13 27.09 42.23 27.65 44.51 29.53 46.26 比利时28.23 43.28 29.99 45.00 30.85 46.95 30.75 47.18 加拿大33.51 36.94 32.17 36.18 31.17 36.72 30.17 35.79 丹麦45.35 46.80 47.43 48.97 47.01 50.34 47.39 50.59 芬兰35.12 37.77 33.20 37.63 35.30 47.52 33.22 45.78 法国23.92 41.65 24.42 41.94 28.26 46.39 28.02 46.18 德国22.53 37.89 23.74 39.18 24.70 43.33 23.11 41.61 希腊17.85 26.00 18.97 19.44 26.40 38.20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