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旺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25页中山市旺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中山市旺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中山市旺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铁公司”)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地理坐标N22°42′25.26″、E113°28′11.28″),具体位置见图1.1-1厂区地理位置比 例 尺0km 1km 2km 3km图 1.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中山市旺铁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厂区和新建厂区(占地10666m2)投产建设五金制品电镀加工,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0666 m2,投资额2000万元现有厂区占地面积10000m2,地理坐标N22°42′25.26″、113°28′11.28″,投产电镀生产线9条(均为半自动)旺铁公司拟在锦成路45号处新建一个厂区,占地面积10666m2,地理坐标N22°42′11.08″、113°28′00.67″,投产电镀生产线6条(自动3条,半自动3条)。
建设项目电镀生产线共计15条技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设备情况对比见表1-1所示表 1-1 技改扩建前后生产设备情况对比表设备名称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增减量半自动电镀生产线5条0-5条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0-1条电镀生产滚镀线2条-2条纯水机2台0-2台空压机2台0-2台超声波清洗系统1套0-1套前处理池8个,容积2.5m3/个0-8个前处理清水池4个,容积2.5m3/个0-1个抛光机6台0-6台抽风机8台0-8台鼓风机10台0-10台整流机12台0-12台过滤机12台0-12台1#电镀生产线01条+1条2#电镀生产线01条+1条3#电镀生产线01条+1条4#电镀生产线01条+1条5#电镀生产线01条+1条6#电镀生产线01条+1条7#电镀生产线01条+1条8#电镀生产线01条+1条9#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0#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1#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2#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3#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4#电镀生产线01条+1条15#电镀生产线01条+1条喷漆线01套+1套硝酸退镀线01套+1套电解退镀线01套+1套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区,该园区已经于2001年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的电镀生产废水采用管道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采取集中处理措施,能够保证各种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行清洁生产工艺,采用节能、降耗和减污设备与工艺,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技术指标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等电镀行业定点产业政策本项目主要范围包括镀铜(碱铜含氰)、镀镍、镀金(含氰)、仿金(含氰)、镀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除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属淘汰类,其他电镀工艺均属于允许类本次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根据综合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划与政策,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SO2、NO2检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苯系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值;PM10最大值超过评价标准0.044 mg/m3,出现在A2项目所在地监测点,超标原因与附近工厂施工扬尘有关;氯化氢最大值超过评价标准0.005 mg/m3,出现在A2项目所在地监测点。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黄沙沥水道和洪奇沥水道都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有机物质的污染从黄沙沥水道和洪奇沥水道的污染状况来看,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型污染物溶解氧、石油类和CODCr均出现超标现象,根据现场调查,导致两河涌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有:水道沿岸经济发展较快,大量工业项目上马,部分使用油品作为工业生产能源大量的油品在黄沙沥和洪奇沥水道上运输,在沿岸使用,产生的各种泄漏以及含油废水的排放,均可能导致河涌中石油类污染的增多;特殊工业项目对纳污河道的影响;河道两岸生活污水的排入从目前的污染情况来看,说明两河涌总体正在逐步受到污染的影响,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周边厂企污水的排放控制,同时须加大对河涌的整治工作以黄沙沥和洪奇沥水道为纳污主体的厂企必须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确保其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对纳污河道的水环境质量影响减少2.1.3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于2011年12月5~6日对区域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2.1.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8个监测点的土壤中镉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0.1~1.42倍,其中7#监测点(高平涌旁,旺铁电镀厂附近菜地)还出现镍超标,超标倍数0.43倍。
从各监测点的综合指数看,2#监测点(华锋电镀公司北侧绿化带)、3#监测点(中环电镀公司空地)和3#监测点(高平生活污水处理厂附近鱼塘菜地)等3个监测点土壤污染程度为警戒限,属于尚清洁污染水平,其它各个监测点土壤污染程度为轻污染,属于轻度污染水平从高平化工区整个区域综合指数看,三角化工区区域土壤质量属于轻度污染水平,主要为镉污染项目周围土壤出现镉、镍超标的原因,除三角高平电镀区可能会有一部分贡献值外,从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共同编著的《中山市典型区土壤污染状况探查研究》报告中可知,三角镇土壤中的镉、镍本身就出现超标现象,这可能跟中山市三角镇的土壤中镉、镍含量的本底值较高也有关2.1.5 地下水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村庄的地下水中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镍等8项监测项目在8个点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水标准要求;pH值除在民森纺织深层水超标外,其它各监测点均达标,氨氮在1号A、2号A和3号A这3个浅层水样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水标准要求;但其余5个深层水样出现超标,分别超标倍数在83~322.5倍之间;高锰酸盐指数在1号A、1号C点位达标,其余6个样均超标,超标倍数在0.3~1.7倍之间。
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可能与氨氮超标相关,氨氮超标原因属于高平化工区特有的天然本底值,与工业排放物污染无关所取3个浅部地下水样,可能是受到了地表雨水的渗入影响,氨氮含量降低,同样反映了区内包气带该3处均没有受到工业排放物污染2.1.6 河流底质现状评价范围内底泥5个采样点的5种金属铜、镉、锌、铬与镍均有超标现象河流底质超标的原因跟多年来电镀企业所排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沉积所至为此,各企业借此次技改机会,减少电镀废水的产生量,从而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另高平电镀污水处理厂也即将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改造,提高各重金属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减少排水中重金属的浓度,同时将60%的电镀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各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从而进一步减少重金属的削减量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河流底质将会得到不断改善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2.2.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地形平坦开阔,根据中山市的年风频特点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项目为中心5公里为直径的圆为区域,作为本项目大气评价的范围2.2.2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本次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为三级,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项目主要影响的水体为洪奇沥水道和黄沙沥水道。
为全面评价污水排放对受纳水域的环境影响,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排污口(高平电镀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3公里范围2.2.3 噪声环境评价范围大气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范围定为距离建设项目3000m的范围内地面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排污口上下游3.0公里范围2.2.4 风险评价范围大气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范围定为距离建设项目3000m的范围内地面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排污口上下游3.0公里范围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大气污染物1、电镀废气现有厂区电镀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HClH2SO4碱雾铬酸雾硝酸雾HCN产生量(吨/年)2.02500.21601.00000.12610.02251.4165有组织排放产生浓度mg/m312.05361.28575.95240.92730.49636.2493产生量kg/h0.37970.04050.18750.02360.00420.2656排放浓度mg/m31.20540.12860.59520.04640.04960.0625排放量kg/h0.03800.00410.01880.001180.00040.0027无组织排放排放量kg/h0.04220.00450.02080.00260.00050.0295抽风量(m3/h)3150025500850042500有组织排放高度(m)151515151525排放标准mg/m33030/0.052000.5新建厂区电镀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HClH2SO4碱雾HCN产生量(吨/年)0.27000.18001.00000.6348有组织排放产生浓度mg/m31.01250.67503.75002.3804产生量kg/h0.05060.03380.18750.1190排放浓度mg/m30.10130.06750.37500.0238排放量kg/h0.00510.00340.01880.0012无组织排放排放量kg/h0.00560.00380.02080.0132抽风量(m3/h)5000050000有组织排放高度(m)15151525排放标准mg/m33030/0.5二、水污染物1、生活污水污染物项目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产生浓度(mg/L)250150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