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ocx
35页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codeofenergyconsumedmonitoringsystemsofpublicbuildingseDGJ32/TJ111—2010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1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05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11-2010,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年H^一月三日前言为加快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推动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能效,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第一批)》(苏建科〔2010〕198号),总结多年来关于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科研和工程实践领域的经验,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的要求,从建筑用能的分类、分项、建筑能耗监测的范围以及分项计量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提出了技术要求,用以规范我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工程建设,确保系统采集的能耗数据真实准确,为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定能耗定额等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本规程共8章,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设计;5施工与调试;6系统检测;7系统验收;8系统运行维护;附录A-附录F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编:210008)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参编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苏省联宏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季柳金陈礼贵夏卓平陈继东杨映红方玉妹路宏伟张广明黄欣鹏吴志敏俞辉王绪元汪群军刘永刚许锦峰主要审查人:朱能龚延风臧胜许秀芳何晓燕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 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3. 基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4. 系统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能耗计量的分类错误!未定义书签专业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数据传输错误!未定义书签5. 施工与调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表计安装错误!未定义书签线缆敷设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安全错误!未定义书签系统调试错误!未定义书签6. 系统检测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检测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7. 系统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工程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竣工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8. 系统运行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建筑基本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配电支路信息调研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必须发送至省、市级数据中心的能耗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E能耗数据编码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F江苏省行政区划代码错误!未定义书签本规程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1. 总则为加快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推动建筑节能,提高建筑能效,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以及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以下简称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可参照本规程执行能耗监测系统采集的数据应远程传输给省、市级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并提供给建筑所有权人、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为制定节能政策、加强用能管理等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工程建设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GovernmentOffices)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的办公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LargePublicBuilding)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宾馆饭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综合建筑、其他建筑分类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sorts)根据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电、燃气、水等分项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differentitems)根据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照明插座用电、动力用电、特殊用电等能耗监测系统(MonitoringSystemofenergyconsumption)通过在建筑物内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的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能耗计量装置(MeasurementDevice)用来度量电、燃气、水等建筑能耗的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总称数据采集器(DataCollector)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水量或其它能耗信息采集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数据中心(Datacenter)数据中心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对本区域内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3. 基本规定江苏省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能耗监测系统,采集分类、分项能耗数据,为控制能耗和优化用能管理提供可靠数据和资料江苏省各辖区建立的能耗监测系统应按上一级数据中心要求自动、定时发送能耗数据信息能耗监测系统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对于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充分利用现有配电设施和低压配电监测系统,结合现场实际合理设计能耗监测系统所需要的表计、计量表箱和数据采集器的数量及安放位置能耗监测系统应作为新建建筑设备设施系统的组成部分,列入建设计划,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能耗监测系统的建立不应影响建筑用能系统既有功能,不得降低系统技术指标4. 系统设计一般规定能耗监测系统的设置,既要满足国家建立建筑物能耗数据监测网的要求,又要能为建筑物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行为节能和控制节能提供基础数据。
能耗监测系统的基础数据包括两部分:一是建筑基本信息和配电支路信息,详见本规程附录A、附录B;二是建筑能耗监测数据能耗监测系统应能实现分类能耗数据和分项能耗数据的实时上传,且上传时间间隔不大于1h其中电能计量的一级分项能耗数据和部分二级分项能耗数据,详见本规程附录C能耗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的设置不应破坏原系统的合理性,不应影响原系统的可靠性能耗计量装置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数据采集器应优先采用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项目能耗监测系统的计量数据仅作为节能考核之用,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收费核算依据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专业设计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扩建及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加装能耗监测系统时,其表计设置必须满足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上传要求,以及分项和二级分项表计设置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执行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能源管理后台,同步采集能耗监测系统数据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用能时,宜单独设置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能耗计量装置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由电气、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计算机及信息专业的设计人员共同参与完成能耗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能耗计量的分类电能计量装置,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称,包括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1 电子式多功能电表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最大需量、总谐波含量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中的有关规定4)计量精度:有功应不低于级,无功不低于级2 电子式普通电能表1) 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三相(单相)有功功率和有功功率或电流的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标准开放协议或符合《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中的有关规定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级3 互感器1)精度等级:应不低于级2)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电流互感器》(GB1208规定的技术要求能量计量装置,为用于计量采暖空调管道能量和流量的计量装置,主要指冷(热)量表,其性能要求如下: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温度、流量、热(冷)量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
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级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热量表》CJ128的规定流量计量装置,为计量中央空调和给水排水系统中水、蒸汽等用量的计量器具的总称,包括水表、流量计、燃气表等1水表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4)计量精度:应不低于级5) 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与热水水表》(GB/T778)的规定2 蒸汽流量计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级5)其他性能参数:应符合《封闭管道中气体流量的测量涡轮流量计》GB/T18940的规定3 燃气表、燃油表等:1)计量功能:应具有监测和计量累计流量的功能2)通信接口: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接口3)通信协议:应采用ModBUS、议或相关行业标准协议4)精度等级:应不低于级专业设计1电气计量装置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1 变压器出线侧总断路,应设置电子式多功能电表进行计量。
2 变电所所有出线回路,均应设置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3 其他场所均采用电子式普通电能表进行计量计量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4 能提供建筑总能耗、分项能耗、一级子项能耗及部分二级子项能耗数据分项设置详见本规程附录C5 系统构成时,能源中心和用能区域(单元)的物理链路在通信回路上应分开6 电力干线系统的配置应为计量系统的细化提供可能性照明系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