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厂值长执证上岗电厂培训讲稿.ppt
172页电厂值班员持证上岗培训,什么是持证上岗 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简介 继电保护简介 操作模式优化 江苏电网概况 设备检修管理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实施细则简介,一、什么是持证上岗,1、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严肃调度纪律,规范电网管理密切配合,共树坚强电网,2、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总则 为加强江苏电网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的正常秩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11条:“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的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调技〔2005〕37号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调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监控中心)以及其它直接接受省调调度指令的单位以下简称省调直调厂站) 本办法是在各单位对运行值班人员完成上岗能力培训、考试(核)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需取得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的考核认定合格证书发放范围: 省调直调单位直接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运行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取得省调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方得上岗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 省调直调单位下列运行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①、发电厂值长及其他需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人员 ②、变电站(监控中心)正、副值值班员 ③、按调度规程规定其他有权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人员,持证上岗考试题库(分电厂和变电运行)用于对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取得及审核持证上岗证书的考试。
题库内容涉及《省调调度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法规及规定、电网基础知识、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基础知识等部分,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持证上岗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试结束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当场给出考试成绩持证上岗考试题库,持证上岗常态管理,省调每年四月份组织一期变电运行人员集中培训及考试,三月份和九月份各组织一期直调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的集中培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省调将颁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必须经过2个月以上的再学习、再培训后,由省调组织补考,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补考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证书发放,直调发电厂中若有临时需取证人员,由其所在电厂向省调提出考试申请,省调给满足参加考试要求的考生发放培训教材,考生可利用培训教材进行自学,正式考试需按省调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集中考试 新建厂站应在启动调试前完成厂站内所有需与省调联系调度业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工作对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由最高一级调度机构负责该厂站《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但必须参加省调的培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我们将进行资料备案,对考试不合格者省调将不再接受该运行人员进行与电力调度业务相关的工作。
证书审核,省调将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直调厂站所有持证人员进行证书审核变电运行人员的证书审核工作委托地调进行,由地调组织开展证书审核的培训考试工作证书审核考试不安排补考,证书审核考试中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经考试合格,原有的合格证书重新生效省调已建立全省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名单数据库,同时开发了“调度名单”网页维护程序各厂站需安排专人定期维护“调度名单”程序的人员信息,确保“调度名单”内的各项信息实时更新、准确无误持证人员调离或退休后不与省调调度员联系调度业务的,应报省调备案,合格证书自行注销3、有关处理规定,对于在有关持证上岗的各项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省调将取消其补考资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 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将对其提出警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①、延误执行调度指令; ②、发生设备异常或事故情况,未及时向省调汇报; ③、其它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的情况,情节较轻者有关处理规定1,二、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吊销其《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①在签发或三年的审核期内受到两次警告 ②未经调度同意擅自操作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规程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情节严重者。
有关处理规定2,运行值班人员合格证书被吊销后,省调不再接受该运行人员进行与电力调度业务相关的作 被吊销合格证书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3个月以上的学习、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向省调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对同时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其运行人员有发生上述规定情形者,可由相关调度机构向发证机构报请吊销其合格证书 各地区调度机构对其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的具体工作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合格证书由省调统一管理,地调负责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二、省调调度规程,,1、调度管理,调度管理制度: 省调值班调度员是省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 各级调度机构、各并网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的值班人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电厂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管理方式,均应纳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范围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500kV电网:包括所有500kV线路、无功补偿设备、母线、主变(含低压无功补偿设备),由国调或华东网调调度管辖。
220kV电网:电厂并网联络线和主要联络线、电厂和联络变电所的母线、无功补偿设备由省调调度管辖非主要联络线和馈供线路、馈供变电所的母线、主变由地调调度管辖、省调调度许可或调度同意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或装机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电厂、各种类型的调峰电厂由省调调度管辖单机容量为50MW以下的电厂由地调或县调调度管辖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机炉长) 地调调度员 变电所和监控中心副值及以上值班员,与调度对象联系调度业务要求,互报单位、姓名 使用普通话和统一的调度、操作术语 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联系内容的正确性要求,省调值班调度员对其所发的调度操作指令正确性负责 省调调度联系对象应对其汇报内容的正确性负责调度设备及上岗要求,省调调调度管辖、调度许可和调度同意的设备,各有关单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改变运行状态的操作(对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 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电力调度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2、调度操作管理,,调度操作管理的分类,系统内的设备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实行分级管理。
省调直接、间接调度的设备,由省调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调度操作管理 操作指令 委托操作 操作许可,有权接受省调操作指令的对象,在省调备案的地调正值值班调度员 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机炉长)变电所(或监控中心)正值班员操作指令发布方式,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 下达操作任务分为综合操作、逐项操作 正常情况下,以书面方式预先发布操作任务票才能正式发令操作 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采用口头指令方式下达操作的时间要求,系统中的正常操作,一般在系统低谷或潮流较小时安排,并尽可能避免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 高峰负荷时 系统发生故障时 有关联络线输送功率达到暂态稳定限额时 该地区有重要用电时 恶劣天气时 电网有特殊要求时改善系统运行状况的重要操作应及时进行,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基本操作分类,并列与解列操作 合环与解环操作 断路器操作 隔离开关操作 母线操作 线路操作 变压器操作 零起升压操作,并列与解列操作,并列操作:正常情况的并列操作通常采用准同期并列方法不允许采用非同期并列方法采用准同期并列时,必须相序相同、频率相等、电压差尽量小 解列操作:应将解列点有功潮流调整到接近于零、无功潮流尽量小,使解列后的两个系统的频率、电压均可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合环与解环操作,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操作前应考虑合环点两侧的相角差和电压差,以确保合环时不因环路电流过大引起潮流的变化而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解环操作:先检查解环点的潮流,确保不因解环引起的潮流重新分布而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同时还要确保解环后系统各部分电压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断路器操作,1.断路器可以分、合负荷电流和各种设备的充电电流以及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 2.操作前应按照现场规程对断路器进行检查,确认断路器性能良好 3.断路器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合闸后,应确认三相均应接通,自动装置已按规定放置断路器操作,4.拉、合断路器前,应考虑因断路器机构失灵可能引起非全相运行造成系统中零序保护动作的可能性正常操作必须采用三相联动操作 5.断路器使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考虑其遮断容量下降的因素当断路器允许切断故障电流的次数,按现场规程规定仅有一次时,若需继续运行,应停用该断路器的自动重合闸装置隔离开关操作,允许用隔离开关(闸刀)进行操作的范围是: 在无接地告警指示时拉开或合上压变 在无雷击时拉开或合上避雷器。
在没有接地故障时,拉开或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或消弧线圈 拉开或合上220千伏及以下母线的充电电流隔离开关操作,拉开或合上3/2断路器结线3串及以上运行方式的母线环流 拉开或合上非3/2断路器结线的母线环流 (但此时应确认环路中所有断路器三相完全接通、非自动状态;不含用离开关隔离四段式母线的分段断路器) 拉开或合上开关旁路闸刀的旁路电流(但此时必须肯定断路器确实在三相完全接通,且必须将环路中断路器改为非自动)母线操作,1.向母线充电,应使用具有反映各种故障类型的速动保护的断路器进行在母线充电前,为防止充电至故障母线可能造成系统失稳,必要时先降低有关线路的潮流 2.用变压器向220千伏、110千伏母线充电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3.向母线充电时,应注意防止出现铁磁谐振或因母线三相对地电容不平衡而产生的过电压母线操作,进行倒母线操作时,应注意: (1)母联断路器应改非自动 (2)母差保护不得停用并应做好相应调整 (3)各组母线上电源与负荷分布的合理性 (4) 一次结线与压变二次负载是否对应 (5)一次结线与保护二次交直流回路是否对应 (6)双母线中停用一组母线,在倒母线后,应先拉开空出母线上压变次级断路器,后拉开母联断路器,再拉开空出母线上压变一次隔离开关。
零起升压操作,1.不允许用绑线式、镶嵌式转子的发电机进行零起升压 2.对线路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在对线路升压时应防止产生自励磁现象 3.对变压器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在升至额定电压时应能满足变压器的空载励磁电流 4.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配有过电压保护零起升压操作,5.在大电流接地系统内,串联加压的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6.零起升压发电机的强行励磁、自动电压调整装置等均应停用 7.零起升压系统线路的重合闸、母线的差动保护应停用,但母差的电流互感器回路经过调整后亦可以不停用 8.通过长距离220千伏线路对变压器零起升压时,应先进行计算,以免超过设备允许电压或发生谐振过电压3、并网调度管理,并网协议,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要求,凡需并入江苏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必须在并网前与江苏电网经营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内容,双方的义务 并网条件及要求 调度管理(运行、检修) 技术管理(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调度通信) 违约责任和其他特殊要求等有关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