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doc
18页ICS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Sanitation for Disinfection by Ozone(征求意见稿)200X-××-××发布 200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标准,其目的是统一全国臭氧消毒的方法及消毒效果评价方法,更加规范而科学地使用臭氧进行消毒臭氧是一种常用的消毒剂,主要用于空气、水和物体表面的消毒目前我国已有多种臭氧发生器和臭氧消毒装置投入使用但缺乏统一的使用、含量测定和效果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范了臭氧用于空气、水和物体表面消毒的使用方法、臭氧浓度测定方法和消毒效果评价方法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薛广波主编的《现代消毒学》)(2002)、Block等“Disinfection, Sterilization, and Preservation”(2001)、Russell等“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Disinfection, Preservation, Sterilization”(1999)和一些有关的国家标准在臭氧对水消毒效果评价中,主要参考了王太星的“臭氧消毒效果的鉴定技术”一文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消毒品学会和第二军医大学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苏州赛玛克电机有限公司,深圳精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高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奥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万瑞电子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广波,顾春英,唐巧珍,袁建,计力坚,付保罗本标准由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解释。
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目 次1.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名词术语…………………………………………………………………14. 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试验条件和技术要求………………………………25. 臭氧用于空气消毒 ………………………………………………… … 26. 臭氧用于物体表面消毒 ………………………………………………37. 臭氧用于水消毒…………………………………………………………48. 臭氧水消毒………………………………………………………………4附录A 臭氧发生器发生的臭氧浓度、产量的测定和计算方法………….6 (标准的附录)附录B 臭氧消毒效果的评价……………………………………………….9 (标准的附录)B.1 臭氧对空气消毒效果的评价 ………………………………………9B.2 臭氧对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的评价…………………………………10B.3 臭氧用于水消毒的效果评价………………………………………12 B.4 臭氧水消毒效果的评价…………………………………………….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 GB×××××-××××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anitation for Disinfection by Ozone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消毒的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及臭氧消毒的要求和效果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水、空气和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毒的、以电晕放电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发生器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所包含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如果下列标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9706.1-1995 医用电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要求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7988-2000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J/T3028.2-1994 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3.名词术语3.1 臭氧发生单元(ozone generating unit)能直接产生臭氧的最基本零部件的组合3.2 可收集型臭氧发生器(collectable type ozone generator)指其产生的臭氧气体,通过强制传送,经过一定的管道或设备能被收集的臭氧发生器,其中臭氧发生单元可包含于管道内或自身成为管道的一部分。
3.3 开放型臭氧发生器(open type ozone generator)相对于可收集型臭氧发生器而言,其放电室与空间直接相通,产生的臭氧气体通过强制或自然散发于空间的臭氧发生器包括有气源开放型臭氧发生器和无气源开放型臭氧发生器3.4 臭氧发生器的使用寿命(length of life of zone generator in use) 指在正常维护条件下,臭氧发生器的产量不低于标称值的90%的实际使用时间(用小时表示)标称值与实测值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10%3.5 臭氧浓度(ozone concentration)单位体积气体或液体中所含臭氧质量数,前者用每mg/m3表示,后者用mg/L表示3.6 臭氧产量(ozone output)单位时间内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质量数,一般用 mg/h,g/h表示3.7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的过程3.8 载体(carrier)试验微生物的支持材料常用的有玻片、布片、不锈钢片等3.9 生物学指示物(biological indicator)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监测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
3.10 消毒合格(qualified disinfection) 消毒过程中使试验微生物的存活概率减少到10-3,或对试验微生物的杀灭率≥99.9%;杀灭自然污染微生物的90%亦为消毒合格3.11 臭氧水(ozone water)将臭氧以各种方式溶于水中形成的均匀、相对稳定的臭氧水溶液4.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试验条件和技术要求4.1 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为:温度20~25℃,相对湿度60~70%4.2 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4.2.1 稳定性检测:臭氧发生器工作过程中间,产量不小于标称值的90%4.2.2 臭氧发生器的寿命:臭氧发生器正常使用累计时间不小于1000小时4.2.3 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单元发生每公斤臭氧耗电量如下:工业用可收集式臭氧发生器:电耗(kW.h/kg(O3) ≤22 (发生腔)其它臭氧发生器:电耗(kW.h/kg(O3) ≤30 (发生腔)4.3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和产量、臭氧发生器的电耗和寿命测量方法4.3.1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和产量的测量方法按附录A进行。
也可使用仪器法进行测量,对检测的仪器必须是国家计量局认可的,且应每半年校正一次仪器测量的重复性应在±2%(20±2℃),测量结果与标准滴定法的误差≤10%4.3.2 臭氧发生器的电耗测量方法按CJ/T3028.2-1994进行4.3.3 臭氧发生器的寿命测定方法:将臭氧发生器开机15分钟,然后停15分钟,再开机15分钟,停15分钟,连续交替使用,累计臭氧消毒器的臭氧产量降至标称值的90%的正常工作时间5.臭氧用于空气消毒臭氧对空气中的微生物有良好的杀灭作用,用于室内无人条件下空气的消毒5.1 消毒方法 消毒时首先关闭窗户,开启臭氧发生器后操作人员立即离开消毒房间,并关门消毒时间随臭氧浓度和杀灭微生物的种类而定,可按臭氧发生器使用说明书设定消毒至预设定时间后,关闭臭氧发生器,待室内臭氧浓度降低至≤0.2mg/m3后(由厂家提供相应时间),人员才可进入5.2 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 臭氧用于空气消毒应达到一定浓度,但又不可太高,因太高的臭氧浓度会对室内某些物品有损害。
一般来说,室内应75%≤RH≤95%,作用时间应≥30分钟,具体的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应按使用说明书设定,或根据试验结果确定的剂量来进行消毒5.3 选择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的原则 一是消毒目标微生物的种类,当针对芽胞、真菌、亲水病毒、结核杆菌等抵抗力较强的微生物时,臭氧浓度应高,作用时间应长;针对一般细菌繁殖体时,臭氧浓度可低一些二是参考消毒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温度和相对湿度均高时消毒效果好,可以适当降低臭氧浓度和减少作用时间5.4 注意事项 (1)采用臭氧消毒室内空气,室内必须无人;(2)消毒后必须在室内臭氧浓度降低至国家容许浓度(0.2mg/m3)以下,人员才可进入;(3)所用臭氧发生器必须能达到上述空气消毒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提供详细的用法和臭氧产量5.5 效果指标5.5.1 对人工污染微生物,在规定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范围内,杀灭率应≥99.9%5.5.2 对空气中的自然微生物,在规定的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范围内,杀灭率应≥90%5.5.3 用于医疗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其消毒效果必须达到“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用于疫源地空气消毒,消毒后室内空气中不得检出病原菌,细菌数应达到医院Ⅲ类场所的卫生要求;用于室内空气的预防性卫生消毒,应使菌数减少到2500cfu/m3以下。
5.5.4 消毒效果检测方法按附录B.1进行6. 臭氧用于物体表面消毒6.1使用范围臭氧表面消毒适用于织物、玻璃器皿、不锈钢、搪瓷、陶瓷、塑料、木质等物品的消毒6.2 消毒要求 以不同体积臭氧消毒容器(包括箱、柜或包)的形式进行物品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