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学院规章制度.docx
17页九江学院规章制度 篇一: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办法 九江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办法(暂行)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交流和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文明寝室”建设与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关学院优良学风的培育和形成,事关学院全体学生的声誉和形象,事关学校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因此,为把学生寝室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卫生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场所,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规范 (一)内务规范 1、对书桌、橱柜的要求 书桌、橱柜的摆放统一且整齐美观,桌面上学习用品摆放整齐 2、对床铺的要求 铺面平整,被子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要保持整洁 3、对悬挂物品的要求 室内一般不乱挂物品,寝室内空间使人感到安全、整齐、简洁、美观 4、对床下物品要求 床底下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臭鞋、烂袜和其他杂物;箱子、提包摆放整齐并保持无灰尘 5、对其他生活用品的要求 暖瓶、书籍、凳子及生活用品等分别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提桶内无杂物、废水 6、对门、窗 玻璃、墙壁的要求 门、窗、玻璃、墙壁干净,四壁无蜘蛛网、无人为污迹,无乱挂、乱画现象。
7、对地面等方面的的要求 室内地面干净,不乱泼水、无纸屑、烟头、果皮等垃圾和痰迹自觉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8、对值日生的要求 值日生督促本室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和物品整理,做好地面清洁,不留死角,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二)学习规范 1、上课时间,寝室成员应相互提醒,做到按时起床,不迟到、旷课;严禁在寝室内睡懒觉或玩游戏 2、自修时间,具备学习条件的寝室,可以在寝室内学习;条件不具备者,应到图书馆、教室、画室、琴房等场所学习 3、自修时间,严禁在寝室内睡觉、打牌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做到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4、学院鼓励在寝室内成立健康的学习组织或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作息规范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 2、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无早出晚归现象;严禁夜不归宿 3、严禁私自留宿本室以外的人员 4、男、女生不准互串寝室,若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值班员允许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四)安全规范 1、不得擅自更换锁具;离开寝室必须关窗、锁门 2、寝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或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特别要杜绝点蜡烛、燃放爆竹、焚烧物品等现象。
3、严禁酗酒、摔酒瓶、追逐打闹、打架斗殴 4、严禁携带、存放管制刀具 5、严禁私接插座、私拉电线,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禁室内无人时电源插座插有任何电器 6、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公共行为规范 1、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禁止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及塑料袋等杂物 2、自觉保持公共厕所、洗刷间的清洁,严禁向下水道内扔弃杂物 3、严禁在寝室区内经商 5、严禁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评分标准 (一)内务标准 1、桌、凳、柜、书摆放整齐统一 (10分) 桌面未整理-10分;虽经整理,但桌、凳、柜、箱包、书籍摆放杂乱无序-10分;略微杂乱-3分(该项扣完为止) 2、不乱挂衣物衣物(10分) 室内乱挂衣物(所在铺位)-5分;检查期间床帏不拉开不挂好(所在铺位)-5分;记下铺号落实到人(该项扣完为止) 3、被子摆放整齐(10分) 不叠被子(所在铺位)-10分;摆放不统一(所在铺位)-2分;床面褶皱不平整(所在铺位)-3分(该项扣完为止) 4、洗浴、护肤等用品摆放美观(10分)。
洗浴、护肤用品摆放散乱-10分;桶、盆不按要求摆放或略微杂乱-2分;桶、盆内有杂物、废水-2(该项扣完为止) 5、地面干净、无杂物,空气清新(10分) 地面有烟头、果皮、废纸、塑料袋、剩饭菜等杂物且杂物较多-10分;地面打扫不净-3分;室内有异味-5分(该项扣完为止) 6、杯、瓶、餐具等活用品摆放整齐规范(10分) 摆放杂乱不统一-10分;统一但不整齐-3分(该项扣完为止) 7、鞋子放置规范(10分) 鞋子摆放十分杂乱-10分,较杂乱-3分 8、门窗、玻璃、墙壁干净(10分) 门窗、玻璃不擦拭、不干净-3分,墙壁有蛛网-2分,墙壁及室内有乱拉乱画现象-5分(该项扣完为止) 9、卫生工具摆放整齐(10分) 摆放散乱-5分;不按规定位置摆放-5分(该项扣完为止) 10、不私用违章电器、无车无宠物(10分) 私用违章电器-10分;私拉乱接电线-10分;存放车辆-5分;养宠物-5分;存放危险品或管制刀具-10分电器、危险品、管制刀具要没收(该项扣完为止) (二)学习规定 1、上课及自修时间,在寝室内睡懒觉或玩游戏每人-5,无故迟到每人次-1分,旷课每人次-5分;缺席无假条每人次-2分。
2、学习时间有打牌、下棋或其他影响他人正常学习行为的,每人次-3分 3、寝室成立或组建学习兴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等组织的每人+5分,有计划地开展活动每人每次+3分 4、寝室成员综合分排名在年级前15名的每人次+5分,在班级前5名的每人次+3分;在各类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奖励的每人次分别+20、+15、+10、+8 5、寝室成员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并合格,每人次+15分 (三)作息规定 1、午休、熄灯后,有聊天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行为者,每人次-1分 2、不遵守寝室开、关门时间而早出晚归者,每人次-1分 3、夜不归宿者,每人次--5分 4、未经允许,男、女生互串寝室,长时间逗留者,每人次-2分 5、私自留宿本室以外的人员者,每人次-5分留宿异性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安全规定 1、擅自更换锁具或寝室无人而未关窗、锁门者,每人次-2分 2、有在室内吸烟、存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点蜡烛、燃放爆竹、焚烧物品等行为之一者,每人次-5分屡教不改又无人承认时,取消全室成员所有评优资格 3、有在室内酗酒、摔酒瓶、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等行为之一者,每人次-10分。
情节严重者或2次及以上者,品行评价为不达标;屡教不改又无人承认时,取消全室成员所有评优资格 4、携带、存放管制刀具者,每人次-5分3次及以上者,品行评价为不达标 并取消全部评优资格 5、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者,每人次-10分;屡教不改又无人承认时,取消全室成员所有评优资格 6、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者-1分 7、有叫外卖现象者每人次-2分 (五)公共行为规定 1、有向走廊、楼梯、窗外及室内公共场所泼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及塑料袋等杂物者每人交次-2分屡教不改又无人承认时,取消全室成员所有评优资格 2、有在寝室区内经商、打麻将、赌博等行为者,每人次 -5分通报2次以上者,取消全室成员所有评优资格 三、寝室评比等级划分 检查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寝室为“卫生寝室”;检查成绩在60——89分的寝室为达标寝室,60分以下的寝室为不达标寝室三次被评为“卫生寝室”的升为“文明寝室” 同时,按平时检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道德风尚好”、“学习氛围好”、“清洁卫生好”、“遵章守纪好”、“安全防范好”单项评比 所有寝室的成绩以院团学会生活管理委员会、自律委员会检查及学院、学校抽查记录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对“文明寝室”创建要求 “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学院团学会每周三要对本学院的寝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分楼栋及时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结果汇总,评出“道德风尚好”、“学习氛围好”、“清洁卫生好”、“遵章守纪好”、“安全防范好”单项寝室和“卫生寝室”院学生科、团委组织员和年级分会进行交叉抽查验收,其结果进行公示学院书记、学生科长、团委书记每月至少进寝室2次,各位员每周不少于4次深入学生寝室,全面了解掌握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状况及“文明寝室”建设情况,推进学院“文明寝室”创建工作 (二)对 “卫生寝室”检查评比的要求 篇二:九江学院学分制管理文件 九江学院学分制管理文件 目 录 1、九江学院学分制实施条例 2、九江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3、九江学院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4、九江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5、九江学院学分互认若干规定 6、九江学院学分补偿管理办法 7、九江学院学分制下导师管理办法 8、九江学院学分制班级管理制度 9、九江学院20XX、20XX级本科学生选课指南 九江学院学分制实施条例(试行) 为适应高等教育变化的趋势,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建立教育创新体系,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因材施教,拓展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以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一条 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公民修养和发展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第二条 培养模式 坚持“开放办学”和“教育创新”,充分体现“加强通识教育、突出专业技能”原则,课程设置贯彻“多课程、少课时、小学分”的原则,突出专业特色,根据专业培养方向设置课程组合模块,以培养学生的就业适应性 第三条 学分制内容 1、学分制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以选课制为核心,以取得一定量的学分作为毕业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模式,其基本特点是“自主选择、因材施教、灵活培养” 2、学分 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课程考核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取得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数方可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九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学分分配 总学分: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文史类160-180,理工类170—190。
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220-240三年制专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文史类120-140,理工类130—150 4、学分计算 学分设定的最小单元为学分 理论教学原则上全学期课程每周讲授1学时计1学分,不足一学期的课程约每16学时计1学分(允许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但必须是的倍数);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包括上机)或以实验(上机)为主的课程以每周学时的1/2计学分(允许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但必须是的倍数);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军训、公益劳动、教学实习等各类实习、课程设计等)以每周计1学分;毕业实习计8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计4学分;体育课每学期计1学分;“思政课”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学分 5、奖励学分 为促进学生良好个性发展,实行奖励学分制度,具体内容见《九江学院学分补偿管理办法》 6、学分制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由综合教育课程、文理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性教学课程四个部分组成 全校综合教育课程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