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机动车驾驶机构资格条件.doc

6页
  • 卖家[上传人]:汽***
  • 文档编号:543342452
  • 上传时间:2024-01-05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67.01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2009-08-19  文章来源: 前言本标准代替JT/T433-200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本标准与JT/T433-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类由原来的一、二、三类,改为综合类和专项类,并根据驾驶培训车辆的多少分为一、二、三级;——对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人员的条件、教学设施及设备重新进行了规定;——增加了教练车的安全设施要求;——删除了原标准中对资金和其他教学以外设施设备的要求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海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公室、大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江苏省泰州姜堰驾驶培训学校、四川省遂宁市汽车驾驶修理学校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丰、吴忠勋、柴书林、吴东风、刘宝库、李铉、艾洪文、王培喜、邹业长、施建、赵建华、顾文博、茅德富、杨继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为:JT/T433-2000 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分类、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民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不适用于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434  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institute of vehicle driving training 各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等的总称3.2  培训车型类别 type of training vehicle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车型的分类培训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4  培训机构分类 驾驶培训机构分为综合和专项两类4.1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4.1.1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备两种以上(含两种)车型的培训能力,且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五辆4.1.2  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 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b) 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 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4.2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4.2.1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4.2.2  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 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b) 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 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   JT/T433-20045  主体资格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6  组织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7  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7.1岗位职责培训机构应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7.2  管理制度7.2.1  培训机构应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7.2.2  诚信承诺制度应包括诚信的内容、承诺的形式以及诚信承诺的落实等规定7.2.3  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检查,驾驶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教学质量评估等规定7.2.4  教练员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员聘用、轮训、评议、考核(包括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和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的公布,并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7.2.5  学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并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7.2.6  结业考试制度应包括考试方式、监考、补考、考试成绩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 7.2.7  培训预约制度应包括预约的方式、培训日期 、培训学时、教练员或教练车、预约登记以及预约的撤销7.2.8  责任倒查制度应包括对学员取得驾驶证后,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方法、倒查程序及对责任人的处理。

      7.2.9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应包括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处理结果和处理时限7.2.10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报告、安全应急预案7.2.11  教练车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车的使用、维护、检查、检测和更新7.2.12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维修、检查、更新,并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7.2.13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多媒体教学、模拟考试等内容7.2.14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应包括公示培训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的监督管理8 人员8.1管理人员8.1.1  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8.1.2  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8.1.3  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8.1.4  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八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8.1.5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8.2  教练员8.2.1  理论教练员8.2.1.1 理论教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 b) 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c) 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构造基本知识和教学授课能力考试合格8.2.1.2 理论教练员人数,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五人,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三人,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一人8.2.2  驾驶操作教练员8.2.2.1  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b) 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c) 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历; 2) 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 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 3) 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 4) 中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 5) 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6) 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 低速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低速汽车的经历; 8) 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 9) 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四年以上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8.2.2.2  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和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评教评学等教学能力考试合格8.2.2.3  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数不少于教练车数量的1.1倍9  教练车  9.1  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和JT/T 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9.2  教练车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8m; b) 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车长不小于12m; c) 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m; d) 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6m,轴距不小于3.6m; e) 小型汽车(含自动档汽车)、低速汽车车长不小于3.3m, 轴距不小于2.3m, 轮距不小于1.3m; f) 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 g) 其它教练车车型及其技术参数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9.3  培训机构应注意考试车辆要求的变化,教练车尽量与考试车辆要求一致9.4  教练车应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9.5  教练车应按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及时更新。

      10  教练场 教练场地(含租用的教练场)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10.1  场地驾驶教练场10.1.1  场地驾驶教练场应满足2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其总面积应满足式(1)的要求: S≥0.2∑niⅹαi                          ………………(1)式中:S——场地驾驶训练场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ni——各类教练车总数量,单位为辆; αi——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见表1 表1  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                 单位为平方米序号教练车型单车使用面积1大型客车750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4003城市公交车7504中型客车5005大型货车7506小型汽车4007摩托车40注:其他教练车型单车使用面积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10.1.2  场地驾驶教练场应配置龙门骨架吊杆10.2  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10.2.1  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单向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m10.2.2  同向行驶的教练车,密度应在20辆/km以下。

      10.2.3  场内。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