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doc
3页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三、招生学位类别、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计划学位类别代码学位类别招生领域代码招生领域招生计划0351法律硕士035100法律硕士75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 2、考试时间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2013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时间科目类别10月27日8:30-11:3010月27日14:30-17:00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外国语五、考试科目及大纲 代码类别名称联考科目考 试 大 纲035100法律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考生本人下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院(系)进行申请资格审查。
同时,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论证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学信网址: 八、教学地点(省、市、县)、合作单位、拟开课时间1、校本部教学点,拟开课时间2014年5月;2、武汉市检察院教学点,合作单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拟开课时间2014年5月;3、广东省佛山教学点,合作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佛山研究院,拟开课时间2014年5月;4、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教学点,合作单位武汉笃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拟开课时间2014年5月;5、江苏镇江教学点,合作单位镇江市启明教育培训中心,拟开课时间2014年5月九、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三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十、收费标准 36000元/人,按年交纳校本部教学点、武汉市检察院教学点、广东省佛山教学点、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教学点、江苏镇江教学点均适用此标准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沈老师,咨询:027-87557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