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双师型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研究.doc
4页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双师型”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专兼结合的专 业教学团队建设,并将把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作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的重要考核指标作为司法类警官职业学院就应以此文件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 和积累司法类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 经验交流,探索有利于增加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加强高职院校“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 队伍建设—、司法类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几年来,司法类高职教师队伍在规模、结构和整体水平上已有很大的提升教师总量基 本上能够满足现有规模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教师的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已有了明显的 提高,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力量正在形成;教师队伍的结构正在优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司法类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现状与高职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还不十分适应,师资队伍本身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职与兼职 的比例结构上还不甚合理,专业课与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数量与质量仍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 要,许多青年教师依然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必要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理论,“双师”结构教师队 伍的建设尚缺乏有力的经济支持和政策支持。
一)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除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外,更主要是“双师”结构不合理,来自行业和一线的兼职 教师或有司法工作经历的教师较缺乏,兼职教师比例偏少真正意义的来自现场的专业课教 师几乎没有,这非常不利于实践性教学的开展和与司法第一线的融合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司 法类高职院校从司法一线进人渠道并不畅通,大学毕业生仍是高职新进师资的主渠道而有 的学校把“双证书"双职称”作为判断和界定“双师型”教师的标准而忽略该教师是否真正具有 较强的操作技能或工作经历的作法也是有失偏颇的实践中,教师或者不是“双师型”或者“双 师型”不能适合专业需求,再加上没有到基层监狱工作锻炼的经验,这样势必会影响到对学 生应用型技能的培养和指导二)教师队伍水平层次不齐,不能适应司法警官职业教育教学新发展作为司法类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但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更应有从事相关专业的职业背景,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双师型”教师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教师 素质和水平的高低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比如狱政管理专业,就需要教师有在 基层监狱工作的经历,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学好监狱相关业务课程司法警官职业背景 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具备的,因为监狱和劳教所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只有经过长时间的亲身体验 才会将理论和实践更好的结合,才能将丰富的实践内容融会到教学中。
而我们许多教师往往 缺少的是工作实践,只是靠理论教理论,学生学到的也只是空中楼阁式的知识三)教师队伍协同效应不强,凝聚力不够许多教师无团队意识,专注于自己的教学,缺乏团队的协调沟通,因而虽有专业课程体 系的搭建,却无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教学的合理分工和紧密合作,使得整个专业教学难成系统同时,教师对团队目标的认同感不足,教师相互信任不够,严重影响了教师对团队的忠诚度 和奉献精神,同时还存在有的教师力求轻松,不愿探索,从而团队的集体绩效无法体现四)校所合作的真正深度实质性融合并不广泛真正意义上的专兼结合教师队伍中的校所两支力量并非以学校为本的单向意志,而是以 校所共赢为基础,共享教学资源,人才双向互动但由于目前专业的限制,校所双方运行体 制的不同,话语体系不一致,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并不太容易找到,因此目前的校所 合作大多停留在学校热情或学校为主的层面,校所之间的真正深度实质性融合并没有广泛出 现二、司法类高职院校“双师型“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策略司法类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在于表面形式上的组建,关键 是要突破传统教学基层组织管理的体制性弊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有效的机制。
针对 我国司法类高职院校教学团队存在的问题,根据高职院校教学团队应具备的特征,其教师队 伍的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转变观念、作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落实司法类高职院校大多数教师都毕业于普通高校,且毕业后就直接走上讲台,因此学科教 育的烙印较深,许多人对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不感兴趣,甚至有人认为从事实践教学的都是不 能胜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这些情况,有必要进而积极、主动地引导他们投身于职业技能培 训之中同时积极引进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人员到高职院校任教,充实教师队伍目前大多数司法高职院校都是通过补充优秀硕士、博士,吸引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向社 会公开招聘高水平教师等举措来充实教师队伍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师资引进中,还要突 出教师的“应用技能”,严把“能力”关选择那些在高职院校留得住、用得上,在工作岗位上也 会较快地成长为高水平的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二) 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对于理论课教师在不断提高他们的学 历层次和理论水平的同时,还要有计划地让他们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或学校紧 密型实训基地、产学研结合基地实际锻炼(或工作)一段时间,以提高他们的实践教学技能, 使他们逐步成为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
对于实验实训课教师,在不断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和动手能力的同时,加强理论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使他们逐步成为 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此外,还要选派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家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 地或国内外一些大学进修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双师”素质努力培育合作式的“双师型”教师 集体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高职教育中的智能成分日益增加,社会对师资队伍及其教 学方法、手段的要求更高,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能力越来越不可能由一个既懂理论又懂实践 的“双师型”教师来完成,而要由一个知识和能力结构合理、具有完整育人功能的教师集体共 同完成,因此,高职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构建三) 与实践单位进行多方联系合作,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 设步伐选派青年教师挂职顶岗选派青年教师以脱产或半脱产形式,直接在司法岗位一线挂职 锻炼,时间一般为1・3年另外,学校还要鼓励教师在岗位锻炼中获得行业资格证书,以全 面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也可采用传、帮、带的方式,鼓励教师走岗位自学成才之路,结 合所在岗位和所担任的教学任务,以任务带动技能的提高通过上述方法,提高专业教师的 实践操作技能,从而建设一支既懂得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的教学团队。
四) 专业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是高职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中 的核心工作培育专业带头人,加强专业教学团队的社会适应能力只有加大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力 度,注意引进优秀人才,造就一批站在专业前沿、掌握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动态的领军人物, 其专业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引导市场在对专业带头人培育的同时,学校也应与社会、 企业、行业密切联系,使专业教学师资充分了解专业的市场动态,采取各项激励措施促进专 业教学团队的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最终使高职教育培养的专业人才质量满足社会需求五)要使教师队伍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吸引力,充分调 动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物质上的激励可以在专门的津补贴和奖金、职称评聘、外出培训、人才选拔、科研立项、 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精神上的激励,可以通过树立典型,加大宣传, 全力营造团队建设的浓厚氛围,给团队以精神的优越感在物质激励方面,要注意分配的公 平性和公正性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从社会上聘任兼职教师,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把兼职教师作为整个师资队伍结 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建设和管理,而不是将其视为一种补充力量或次要部分。
控制兼职教师 的来源渠道,改善和调整现有教师队伍的结构,实现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整体功能优化通过 结构互补,形成“双师”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在校企合作教育顶岗实习工作中,在由行业委派的指导教师中有目的地选拔具备教师资 格的在职人员为兼职教师,并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培养,特别是注重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理论 水平和授课水平,使他们成为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以优化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加大实习指 导教师的比重,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七)充分论证,规范管理,建立“双师型”教师科学的考评体系建立“双师型”教师科学的考评体系,要在坚持能力本位观的同时,注重对专业教师实际 能力的考核对实训实习课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课教师和专业理论课教师实行职业技能鉴定 制度,加强对他们的操作、分析、实验及解决生产技术难题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 能水平定期考核“双师型”教师工作业绩,将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工资收益、职务晋升等 挂钩,引入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职业教育的共识,而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 队伍的质量建设则是提升高职院校核心能力的首要任务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一 项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过程比较复杂,有的还涉及政府 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能套用一种模式,因此司法类高职院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结合地方及 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样才能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