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的官爵、服饰、建筑的相关介绍.docx
8页西方的官爵、服饰、建筑的相关介绍国外的爵位等级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英国的诗人拜伦的伯父是世袭贵族,他去世后,侄子拜伦获得了世袭的爵位! ---------------------分割线------------------------- 英国的爵位制度 欧洲爵位制度 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英国与中国传统的爵位制度并不尽相同,常造成国人的误解与误用。
大家熟悉的Sir Issac Newton(牛顿爵士)、Lord Kelvin(凯尔文爵士),中文均翻译为「爵士」是否恰当?两者有无不同?而这些封号的差别何在?英国的爵位制度又为何?本文将一一介绍 英国的爵位制度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周朝与英国的爵位比较表: 中国(周朝) 英国 **************************************** 皇帝/天子 King;Queen 王,皇族 王室 ---------------------------------------------------------------- 贵族 公爵 公爵Duke 侯爵 伯爵Marquess 伯爵 侯爵Earl 子爵 子爵Viscount 男爵 男爵Baron 大夫 准男爵Baronet(平民) 士 骑士Knight(平民)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属于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
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于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于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
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男性/女性 夫人 中译 可否继承 ************************************************ Duke/Duchess Duchess 公爵 可 Earl(即欧Count)/Countess Countess/Lady 侯爵 可 Viscount/Viscountess Viscountess/Lady 子爵 可 Baron/Baroness Baroness/Lady 男爵 可 Baron(Life Peer)/同上 Baroness/Lady 男爵 否 --------------------------------------------------------------------------------- Baronet/Baronet Dame/Lady 准(从)男爵 可 Knight/Knight Dame/Lady 骑士 否 称号:公侯伯子男男称Lord(爵士),准男爵及骑士称Sir(勋爵) 骑士注释:英国骑士封号(The British Orders of Chivalry)表(表略)。
事实上每一种勋位又分为不同的阶级,以巴斯勋位(Order of Bath)为例,又分为三种阶级在署名时多用简写或只写Knight,在公报中通常以简写标示 如果是贵族,称号用Lord加封号或称完整封号,如:凯尔文爵士—Lord Kelvin或凯尔文男爵—Baron Kelvin或Baron Kelvin of Largs虽然许多中文书籍,包括教科书都直接称「凯尔文」,似乎也已经约定成俗了,但这样的称呼仍属不当,因为凯尔文爵士的本名为—William Thomason,「凯尔文」既不是他的姓,也不是他的名,这就好比称「齐桓公」为「齐桓」,当然我们可以了解所指为谁,但并不正确,亦不恰当,如果仔细阅读英文原文书,美国人或英国人对这些称号都相当尊重 此外,同一人可能因为继承或被授予,以致于有两个以上的封号,例如: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就有两个封号:Earl Russell of Kingston 及Viscount Amberley,称呼时以较高的爵位为准 骑士阶级分成许多骑士团,骑士团中又有不同的等级,每一种等级的人数多有定额大部分的科学家多半受封为骑士。
骑士并无特别的封号,以牛顿为例,称呼时是用「Sir+名」或「Sir+名+姓」,即:Sir Issac或Sir Issac Newton;而用Sir+姓,即:Sir Newton,并不符合英国的使用惯例,因此中文翻译成牛顿爵士还有待商榷;如果是准男爵,则在Sir之前再加上Baronet,以便与骑士有所区别 爵士的翻译名称与建议 ...由于语言上的差异,中文与英文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些无法完全对等翻译的词汇,例如:borrow与lent、hear与listen、little与small……等,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中文的借、听、小;而中国人复杂的亲属称谓,在英文中则只用简单的uncle、cousin……等表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因此,本文试图提出一些建议,希望一方面能够尊重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还给这些科学家应享的荣耀,另一方面也避免造成我们的误解与误用 首先,Sir与Lord,中文均译为「爵士」,但两者的意义并不相同,也不能互用若是出现Lord Newton或是Sir Kelvin之类的用法,看在外国人的眼里,恐怕会贻笑大方如果改称Sir为「骑士」,似乎又与我们过去的用法格格不入,因此,我建议参照字典对Kinght的其他译法,把Sir翻译成「勋爵士」,而Lord仍称为「爵士」,使两者有所区别。
另一个问题是Sir的使用法是Sir+名,而不是Sir+姓以牛顿为例,一旦翻译成「伊萨克勋爵士」,大概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但是称「牛顿勋爵士」,顾及了意义上的理解,却又与英文的使用惯例不同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语言使用的差异上:外国人在某些场合会使用「姓」来称呼彼此,但我们称呼彼此时,却不会只叫「陈」、「李」 英国君主为什么被称为英国国王,而不说是英国皇帝?这是另一个重要现象和问题一般也用“英帝国”这样的搭配,可毕竟英国的标准名称里是“联合王国”而不是“联合帝国”,是Kingdom而不是Empire 英国君主的全称都标明其统治区域,比如威廉一世,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英格兰国王、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在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间最长的英王,1837-1901,共64年,当时英国有“日不落”之称)之前,英国国王只称国王,比如查理一世称“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国教捍卫者”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被加封为“印度女皇”之后,英王称号中从此多了个“皇帝”的头衔维多利亚女王长子、伊丽莎白二世的曾祖父爱德华七世,其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所有海外自治领的国王,国教捍卫者,印度皇帝爱德华七世”。
到了伊丽莎白二世,其全称是“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国教捍卫者伊丽莎白二世”,“皇帝”的称号消失了13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勃拉克顿说:“英王是其王国的皇帝他以把国王与皇帝区分开来的办法来强调英王至高无上的地位 用不用“皇帝”头衔是很严格的,那么国王与皇帝的不同到底在哪?以古代中国做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