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四川某凶杀碎尸案的法医学分析.docx
7页对四川某凶杀碎尸案的法医学分析提要 川大碎尸案发生之后,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杀人碎尸案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有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且侦破难度比较大,因为杀人碎尸案是犯罪分子为了掩盖其罪行,将实体进行分解并隐藏,使实体面目全非,难以辨认,此次川大碎尸案犯罪分子滕某是为泄愤,并没有进行隐藏等,但是依旧有着恶劣的影响,笔者将选择四川某已破获的杀人碎尸案,进行法医学鉴定分析,希望可以为有关人员解决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意义方法 对四川某已破获的杀人碎尸案案进行回顾性分析,对该杀人碎尸案档案资料进行研究,得出结果结果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较熟悉;杀人现场通常为被害人家中;抛尸现场距离作案现场比较远;抛尸地点多为野外;犯罪嫌疑人多用钢管斧头等作为杀人工具;犯罪嫌疑人多用菜刀或砍刀来进行碎尸结论 破解凶杀碎尸案最主要的步骤为寻找到被害人身源;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寻找有用的法医物证是诉讼必要的步骤意义 运用法医学理论以及先进的科技进行检验,对破解凶杀碎尸案有重要意义关键词:碎尸;凶杀;法医学目 录提要 1关键词 1一、案情介绍 2二、案件的性质和特点 2三、被害时的状态和环境 3四、尸体检验 3(一)确定尸块是否为同一人的组织 3(二)对被害者的性别进行推断 3(三)对被害者年龄的推断 3(四)推断被害者身长 3(五)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段和凶器的推断 3(六)对被害者的职业的推断 3五、死因分析 3总结 4参考文献 4 凶杀碎尸案由于犯罪分子将被害人身体肢解,抛尸地点不一,藏匿地址比较隐蔽,最终被害人尸体残缺不全、面目全非,从报案开始到发现尸体,尸体多数已经腐化,由于发现时间不一,有的部位甚至已经白骨化,这些都给破案增加不少难题,也增加了法医学鉴定的难度。
笔者将针对四川某已破获的案件进行法医学分析,希望可以为有关人员解决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意义一、案情介绍 2002年,四川某市被害人张某,30岁,男性,农民2002年2月28日,由于家庭矛盾,被其同胞兄弟杀害,被害后,张某同胞兄弟将其杀害后,将尸体不同部位埋藏在山坡的不同地方 从碎尸档案中可看到详细的现场勘查及尸检结果,分别为: 杀人现场:自家卧室(可见多为熟人或家人作案) 抛尸现场:山坡上(可分析出抛尸地点多为野外) 杀人工具:电线、尖刀(可分析出来杀人工具多为尖锐易得物体) 碎尸工具:菜刀、柴刀(可分析出来碎尸工具多为易得物体) 运尸工具:夹背(方便易得) 工具来源:自己家中(方便易得) 尸块包装物:塑料袋(方便易得) 尸块状况:白骨化,且双下肢未找到(增加破案难度) 致死原因:脏器破裂休克(较常见的方式)二、案件的性质和特点 该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 其特点为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存在着明显的犯罪现场,且案件的形成有阶段性和突发性,案件的因果联系比较复杂多样三、被害时的状态和环境 凶杀碎尸案的杀人现场以及分尸现场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犯罪嫌疑人破坏,通过粉刷墙壁或者用水清洗地面等方式进行掩盖,所以在侦破的过程中法医鉴定者必须要仔细寻找,认真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看是否有血迹的存在等,在某些隐蔽处或者偏低下的位置可能会有一些比较小的喷溅血祭或者其他的值得怀疑的痕迹,这些都是确定杀人分尸现场的证据。
张某被害后,法医对其我是进行了细致的搜查,最后发现在其卧室床脚有细小的喷溅血迹,经过检验后发现该血迹DNA与死者血迹相同,所以确定张某的卧室即为其被害的现场四、尸体检验(一)确定尸块是否为同一人的组织 确定尸块是不是同一个人的,需要将所发现的碎尸块,依照人体解剖学的知识进行连接,再看个个部位的断端是否相互吻合,当尸体过于腐败或者已成白骨,可以将尸块分别包装,进行DNA检测二)对被害者的性别进行推断 推断被害者的性别一般比较容易,大多数碎尸案都可以从其外生殖器上进行判断,但是对于一些个别的没有明显的特征的白骨或者是碎尸块,鉴定这些被害者的性别时候,需要从其骨骼上来进行推断,例如股骨、胸骨、盆骨、颅骨等,张某的双下肢至今未被找到,且尸体已经白骨化,没有办法推断其性别,但是对头骨的分析后,可以推断该死者为男性,该案件破获后,证实了最后推断结果的正确性三)对被害者年龄的推断 推断被害者年龄通常所用的方式是趾骨联合面的形态变化,依靠这个来进行判定,不过由于该案件中张某的下肢并未被找到,则是通过颅骨和骨缝之间的形态变化进行判定的,通过牙齿的磨损程度判定也是可以的,本文所提到的案例中,判定方法是用颅骨的形态变化来判定,经判定,张某为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破案后发现误差比较小。
四)推断被害者身长 推断被害者身长常用的方法是直接测量法,如果被害者尸块全部都找到,尸块齐全,那么将所有的碎尸进行拼合,直接测量就好,但是如果像本文的案例,其尸块并没有完全找到,呢么就需要通过长骨胸骨长度的代入来进行推断,利用回归方程,本文案例中通过将死者的胸骨进行推断,分析出死者身高约为175cm,破案后发现该推断是正确的五)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段和凶器的推断 推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凶器,需要依据尸块断离面的皮肤、骨骼痕迹等进行推断,看尸块的痕迹是砍、切、还是剪等状况,进行判断,该案例中,通过对张某尸体断离部分进行分析,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所用的碎尸工具应当是菜刀或砍刀,案件侦破后,证实该推断是准确的六)对被害者的职业的推断 杀人碎尸案中,对于被害者的职业推断比较难以判定,有些学者指出可以通过死者皮肤的粗糙度等进行判定,但是笔者认为,该种判定方式没有很大的意义,因为被害者尸块被找到之后,大多数已经腐烂,通过死者皮肤来判定的方式限制性比较高五、死因分析 对死者死因进行分析也是法医鉴定所必要的,例如有的是颅骨粉碎性骨折,有的是脏器破裂导致休克最后死亡,有的是窒息而死,一般情况下颅骨粉碎性骨折导致死亡的案例要多一些,有些犯罪嫌疑人趁着受害人在睡觉时候用钢管或者斧头猛击受害者头部,致使受害者死亡,有的则是犯罪嫌疑人用尖锐的物体刺向受害者,如尖刀等工具,是受害者某些器官破裂,失血过多而死亡,还有一些是犯罪嫌疑人用钢丝勒紧受害者脖子、用麻袋等裹住受害者头颅,导致受害者窒息而死。
在本案中,经过对张某尸体进行分析,虽然张某的尸体已经白骨化,但是在其头颅颅骨出发现并没有暴力的击打或损伤痕迹,并且对寻到该头颅的小山坡附近土壤进行检测,发现没有毒性物质,所以推断张某很可能是由于脏器被刺后破裂,失血过多引起休克 案件被破之后,张某胞弟承认,其因为与兄长有家庭纠纷,从而心生怨愤,在张某熟睡之时,用尖刀刺向张某腹部,张某是因为腹腔脏器破裂,失血过多,继而休克而死再之后,张某胞弟因惧怕法律惩罚,为藏尸,用家中菜刀将张某进行分尸,之后,用塑料袋包裹起来,将张某尸块分别藏于不同的小山头总结 通过对本杀人碎尸案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法医在进行杀人碎尸案的法医学检验中,除了以上的常规性的检验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地方可以注意,从而为破案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措施例如对被害者尸块的包装物进行检验,这样可以发现被害人的某些个人特征或者其他的特殊标记,从而可以更快的寻找到被害者的身源再例如,对于被害者的全部碎尸块,在没有破案之前,可以用福尔马林液进行固定,以方便他日破案参考文献[1]吴宝臣.12例杀人碎尸案的法医学分析,2012:2-3[2]朱毅,李生彦.熊十岁沙岸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分析(附4例报告),2009:3[3]胡明,肖新莉,刘勇.低氧诱导因子1研究进展.医学综述,2012(21):1283-1285[4]马孟云,徐小虎.对DNA初步研究及其意义.法医学杂志,2005, 21(1): 21-26[5]侯一平.法医学进展与实践(第三版).2009: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