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ppt
39页第六节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二)合同义务的转移(二)合同义务的转移•(三)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三)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1 1、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更属于合同的转让2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应变更手续3 3、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的,推定为未变更 4 4、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包括三种情况:第三人包括三种情况:•(一)合同权利的转让(一)合同权利的转让•(二)合同义务的转移(二)合同义务的转移•(三)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三)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一)合同权利转让(一)合同权利转让1、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2、合同权利转让的程序、合同权利转让的程序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3、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下列情形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情形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1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1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A A、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根据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如: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受托债权如: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雇佣合同中雇佣人对受雇人的信任,雇佣合同中雇佣人对受雇人的信任人的信任•B B、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以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权利如以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合同为基础订立的合同•C C、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合同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权利限制如禁止某人在转让某项的权利限制如禁止某人在转让某项权利后再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等权利后再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等•D D、从权利:从权利附属于主权利,随、从权利:从权利附属于主权利,随主权利的转移而转移,消灭而消灭主权利的转移而转移,消灭而消灭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业无效,因此,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业无效,因此,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项分离而单独转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项分离而单独转让让如银行为债权人时要求对方定期如银行为债权人时要求对方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的权利提供财务报表的权利((2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的规定,禁止债权人将转让作出特别的规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应当在只能在转让前作出这种约定应当在只能在转让前作出•此种约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种约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我国一些法律中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我国一些法律中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了禁止性的规定,如了禁止性的规定,如《《担保法担保法》》规定,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对于这些规定应当严格遵守对于这些规定应当严格遵守4 4、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1 1)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存在全部转让的情)对债权人而言,如果存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形,原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形,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2 2)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 3)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影响债务人的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影响债务人的权利权利(二)合同义务转移(二)合同义务转移•1、概念:是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概念:是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人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合同义务转移(二)合同义务转移2、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效力、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效力((1)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随主债务)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的转移而转移3)原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若)原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若第三人未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未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则担保责任因债务转移而消灭则担保责任因债务转移而消灭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三)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1 1、概念: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概念: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制度2 2、包括两种方式:、包括两种方式:((1 1)、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可以将自己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人 ((2 2)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依法规定合)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依法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承受同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承受: :①①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②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终止的概念(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人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后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务(二)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二)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1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3 3、债务相互抵销;、债务相互抵销;4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6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三)合同解除合同解除•1 1、概念: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全部履、概念: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全部履行前,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行前,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1)协议解除: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协议解除: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旧的合同旧的合同•((2)约定解除权:当事人事先在合同)约定解除权: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况,一方中约定,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况,一方或双方有解除的权利。
或双方有解除的权利3、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务;((3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程序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依照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解除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办理5、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20072007年年3 3月月2 2日,日,A A展览公司与展览公司与B B公司签发了公司签发了一份价值为一份价值为100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该合同约定(1 1))A A公司于公司于3 3月月3 3日向日向B B公司签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发一张金额为15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定金;(2 2))B B公司于公司于3 3月月1010日交付展览设备;日交付展览设备;((3 3))A A公司于公司于B 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 3日内付清货款;(日内付清货款;(4 4)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依照合同金额的20%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 3月月3 3日,日,A A公司依约向公司依约向B 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张由C 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1515万元的银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行承兑汇票,B 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 3月将其背书转让给月将其背书转让给D D公司3 3月月1010日,日,B B公司公司未向未向A A公司交付设备,经公司交付设备,经A A公司催告后至公司催告后至3 3月月1515日,日,B B公司仍未交付设备,公司仍未交付设备,A A公司遂于公司遂于3 3月月18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 B公司解除合公司解除合同,要求同,要求B 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30万元,同时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2020万元B B公司收到公司收到A A公司通知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 A公司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向公司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是否符合公司主张解除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收到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解除?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解除?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要求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四)(四)债务相互抵销债务相互抵销1 1、概念: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概念: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当事人将两项债务相互抵充,时双方当事人将两项债务相互抵充,时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抵销时债务的消灭原因之一,有两种抵销时债务的消灭原因之一,有两种方式: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方式: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2 2、法定抵销、法定抵销•((1 1)、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依)、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所发生的抵销具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所发生的抵销具备的法定条件如下:备的法定条件如下:①①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②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③③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①①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如标的为劳务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如标的为劳务的合同。
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②②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债务的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债务的③③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④④已被法院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已被法院扣押、查封、冻结的财产不能用来抵销能用来抵销3、合意抵销、合意抵销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案例讨论题案例讨论题20072007年年3 3月月1010日,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签订日,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签订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约定:万宁公司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约定:万宁公司在在4 4月月3030日前支付日前支付2 2万元预付款:兴隆啤酒万元预付款:兴隆啤酒厂在厂在7 7月月1010日交货4 4月月5 5日,兴隆啤酒厂突发火灾,设备、原料日,兴隆啤酒厂突发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万宁公司闻讯后,认为兴隆啤酒厂极力万宁公司闻讯后,认为兴隆啤酒厂极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兴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预付款,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预付款,后经兴隆啤酒厂交涉,万宁公司同意由振后经兴隆啤酒厂交涉,万宁公司同意由振明公司为兴隆啤酒厂作一般保证,明公司为兴隆啤酒厂作一般保证, 万宁公司按期向兴隆啤酒厂支付预付款,万宁公司按期向兴隆啤酒厂支付预付款,合同仍继续履行。
合同仍继续履行 7 7月月1010日,兴隆啤日,兴隆啤酒厂未交货万宁公司要求兴隆啤酒酒厂未交货万宁公司要求兴隆啤酒厂返还预付款,赔偿万宁公司经济损厂返还预付款,赔偿万宁公司经济损失兴隆啤酒厂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失兴隆啤酒厂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随后,万宁公司要求振明公司承求随后,万宁公司要求振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振明公司也拒绝了万担保证责任,但振明公司也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宁公司的要求 8 8月月2525日,在多次协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万宁公司向法商未果的情况下,万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隆啤酒厂和振明公司承院起诉,要求兴隆啤酒厂和振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由于兴隆啤酒厂违约,万宁公司除由于兴隆啤酒厂违约,万宁公司除2 2万万元预付款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元预付款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失失3 3万元;法院同时查明,万宁公司尚万元;法院同时查明,万宁公司尚欠兴隆啤酒厂设备款欠兴隆啤酒厂设备款5 5万元在法院调万元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销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销要求:根据要求: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下列问题: ((1)万宁公司单方面通知兴隆啤酒)万宁公司单方面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说明理由 ((2)振明公司拒绝万宁公司要求其)振明公司拒绝万宁公司要求其为兴隆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为兴隆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否符合法律规定? ((3)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的债务)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的债务能否相互抵销?说明理由能否相互抵销?说明理由 (五)提存(五)提存1 1、提存的概念、提存的概念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公证机关)保存,物交由提存机关(公证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2、提存的原因、提存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 ((3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提存的法律效果、提存的法律效果•((1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2 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监护人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监护人((3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 5年内不行使则消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有 (六)免除(六)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七)混同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债权债务混同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如合同债权出质于第三人时,利益的除外如合同债权出质于第三人时,为例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不因混同而为例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