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doc
3页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DL/T556—941994-07-01发布 199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DL/T556-94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1994]549号 各网、省局,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各水电建设单位,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各水电厂,各水电工程局,各有关科研院所,各有关大专院校: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该标准编号为DL/T556-94,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委会(挂靠在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该标准由电力出版社出版和发行 1994年9月26日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导则适用于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立式混流式、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的振动监测装置的设置 1.2 其他类型机组可参考本导则按现场条件设置 1.3 引用标准。
本导则主要引用了下列标准: (1) GB8564-88《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2) GB2298《振动,冲击有关术语》 (3) VDI2059《水力机组轴振动测量及评价规范》 (4) IEC4(45)1986《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量国际规程》 2 定义 2.1 电涡流位移传感器 由激励线圈与导体表面之间间隙的变化而引起电涡流的变化来进行测量的传感器,其输出量与输入的振动位移成正比 2.2 磁电惯性式速度传感器 利用电磁感应原理由惯性系统中有关元件的相对运动将振动的速度转换成电信号输出的传感器,其输出量与输入的振动速度成正比 2.3 加速度传感器 将振动的加速度转换成电信号输出的传感器,其输出量与输入的振动加速度成正比 2.4 单元式振动监测仪 单元式振动监测仪功能上以获得振动位移幅值为主要监测目的,结构上一般为1~2个通道的简单振动监测装置 2.5 智能式振动监测仪 利用单板机或单片机实现智能化,一般设有多个通道,具有一定的处理与分析功能:可打印测量数据,绘制各种曲线,一般可显示振动位移幅值、相位和转速。
2.6 振动监测系统 将单元式或智能式振动监测仪通过标准模拟量输出接口与电站计算机相连,或者测振传感器直接与计算机相连,加上控制与分析软件构成振动监测系统,在各工况下可对机组的振动参数进行数据采集、贮存、处理、分析等 3 测量方式 3.1 相对值测量以机组固定部件为参照系(如轴承盖、机架等)来测量旋转部件的振动 3.2 绝对值测量以大地为参照系(如机坑、墙壁等)来测量机组各部件的振动 3.3 凡对同一测项设置两个传感器的,按同一水平面互成90º布置 3.4 不同水平面布置的传感器应在同一垂面上 3.5 固定部件振动测点设置尽量靠近转轴 3.6 除设置单元式振动监测仪以外都应设置测量机组转速和相位的电涡流位移传感器,该传感器应布置在测量传感器所在的某一垂面上 4 测点设置 4.1 容量小于30MW的机组 一般只设轴径向振动测点,在各导轴承处设置两个传感器,进行相对值测量 4.2 容量为30~100MW的机组 轴径向振动在各导轴承处设置两个传感器,进行相对值测量 固定部件测点设置:对装有导轴承的支架设置一个水平振动传感器,装有带推力轴承的支架设置一个垂直振动传感器。
固定部件的测点全部进行绝对值测量 4.3 容量为100~300MW的机组 轴径向振动在各导轴承处设置两个传感器,进行相对值测量 固定部件测点设置:对装有导轴承的支架设置一个水平振动传感器;装有带推力轴承的支架设置一个垂直振动传感器;水轮机顶盖设置一个垂直振动传感器;定子铁心或机座设置垂直、水平振动各一个传感器固定部件的测点全部进行绝对值测量 4.4 容量大于300MW的机组 轴径向振动在各导轴承处设置两个传感器,进行相对值测量 固定部件测点设置:对装有导轴承的支架设置两个水平振动传感器;装有带推力轴承的支架设置两个垂直振动传感器;水轮机顶盖设置两个垂直振动传感器;定子铁心或机座设置垂直、水平振动各两个传感器固定部件的测点全部进行绝对值测量,互为备用 4.5 抽水蓄能机组 对于抽水蓄能机组,其测点按4.4项设置 5 传感器选择 5.1 容量小于30MW的机组 测点选择电涡流位移传感器 5.2 容量在30~300MW的机组 5.2.1 转速大于75r/min,轴振动选择电涡流位移传感器,固定部件振动选择磁电惯性式速度传感器或加速度传感器。
5.2.2 转速小于75r/min,轴振动选择电涡流位移传感器,定子铁芯或机座振动选择磁电惯性式速度传感器或加速度传感器,其他固定部件测点目前可暂不设置传感器 5.3 容量大于300MW的机组 轴振动选择电涡流位移传感器,固定部件振动选择磁电惯性式速度传感器或加速度传感器 6 监测装置设置 6.1 无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水电站 6.1.1 容量小于30MW的机组,设置单元式振动监测仪 6.1.2 容量在30~300MW的机组,设置单元式振动监测仪或智能式振动监测仪 6.2 有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水电站 统一设置振动监测系统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水电站水轮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技司归口本标准由原水利部、能源部地勘机电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万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