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井下使用电气焊 安全技术措施.docx
3页矿井下使用电气焊 安全技术措施(1)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2)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需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3)工作前由机运队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预备工作,并统一指挥,全部施工人员必需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施工 (5)由负责人支配专人将气割时使用的工具运到工作地点,运送气割工具时应做到以下工作:1)严禁人、物同罐笼上、下;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罐笼上、下;3)储气瓶上、下时应通知绞车司机开车时车速放慢,严禁紧急停车;4)搬运储气瓶时应轻抬轻放 (6)施工前,由安全部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救护队派救护队员,携带灭火器和灭火水桶,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和救护工作 (7)施工前以上部门必需到现场后方可开始作业,若以上部门人员不齐不允许施工,由调度室通知其部门,影响工程进度准时间由不到现场部门负责 (8)工作前由通风队瓦检员测量工作地点瓦斯,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四周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操作。
施工中瓦检员随时测量工作地点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马上停止作业,并用水快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 (9)气焊工作时必需做到以下工作:每根乙炔管必需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少于10m;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时严禁撞击,防止产生火花;胶管接头应用细铁丝扎紧;作业火源距氧气、乙炔瓶之间距离分别不小于10m (10)气焊(割)结束后,应准时关闭氧气阀和乙炔阀,不准将氧气管及乙炔管放在掉有熔渣的不燃性材料上,并认真检查,不许丢掉一切工、用具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并派专人留守1小时,发觉异状,马上处理 (11)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急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时,必需停止突出危急区内的一切工作 (12)留意事项:a、割嘴不许沾染油脂、泥垢,配件不得碰伤b、割嘴必需用螺帽压紧不准松动和漏气,孔道必需畅通c、氧气阀与乙炔阀应灵敏牢靠,氧气管必需采用能承受2mpa压力的畅通红色橡胶软管,乙炔管必需采用能承受0.5mpa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需有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软管若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
e、乙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或压缩空气吹除,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阀着火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技术要求:a:焊缝应圆滑、平整,不准出现夹碴、气孔、裂缝等现象b:切割面应平直,严禁出现凹凸不平、超限等现象c:焊接面要达到规定强度 洗衣职责活动职责派出所职责 测试职责测量员职责测量职责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