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招投标.ppt
83页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 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规范规定了招标人应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 若招标人不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时,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 令)的规定,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一般规定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 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 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 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招标人 必须将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或售)给投标人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 标报价 4.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工程量清单应由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 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 单组成 3.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工程量清单是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 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 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 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工程量清单的种类税金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费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 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 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 量规范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 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 不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该编制 依据主要体现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 容规范管理的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构成要件的编制依据3.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 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 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 重码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 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 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 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3.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 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 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
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 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 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 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则第一 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l, 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 010302001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 应为01030200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 工程量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 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t”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 小数四舍五入;(2)以“m3”、“m2”、“m”、“kg“为单位,应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 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 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 以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 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 述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 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 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 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1)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 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 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 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 自身价值因此,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直接 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 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 (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原则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 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 需要;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 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 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对不能 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 述8.编制补充项目的规定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 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 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例如,钢管桩的补充项目见表1所示 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计价规范”的规 定确定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 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 工作内容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 价管理机构备案三)措施项目清单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2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 项若出现“计价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序 号项 目 名 称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 施工、临时设 施) 2夜间施工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 出场及安拆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序号项 目 名 称1.1脚手架1.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1.3垂直运输机械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序号项 目 名 称2.1脚手架2.2垂直运输机械2.3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装饰工程措施项目2.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 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 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四)其他项目清单1.其他项目清单内容组成工程建设标准的 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 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 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计价规范” 仅提供了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 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 费4项内容作为列项参考其不足部分,可根据 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五)规费项目清单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工程定额测定费;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 保险费;4. 住房公积金;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编制人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未包括的规 费项目,在编制规费项目清单时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 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六)税金项目清单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的规定,目前我国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 造价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 费附加如国家税法发生变化,税务部门依据职 权增加了税种,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补充六、工程量清单计价(一)一般规定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 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 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 计价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 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 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 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 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 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 ”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 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建 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 措施费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 、安全施工费 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依据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 工程特点和“计价规范”第4.2.6、4.3.6、4.8.6条的规定计 价7. 规范规定:(1)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 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 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2)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 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3)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 、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即规 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依据国家税法及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 规定确定,在工程计价时应按规定计算9.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 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 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 容及其范围(幅度) (二)招标控制价1.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的处理原则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 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 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 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编制 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 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 ,按“计价规范”第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 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 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5.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的计价依据和 原则:(1)措施项目费依据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 单所列内容;(2)措施项目费按“计价规范”第4.1.4、第 4.1.5和第4.2.3条的规定计价 6. 招标控制价中其他项目费的计价要求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2)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 价格确定;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 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