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发承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doc
29页发〔承〕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东华热电白音华金山发电〔以下简称公司〕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平安工作规定〔A版〕?、?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在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工作中,必须依法承当相应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第三条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应建立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标准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明确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当的平安责任,各部门认真执行,切实保证平安生产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承〕包和临时用工的平安管理工作第二章 对本公司〔发包单位〕的平安管理要求第五条 公司(发包单位)是平安生产责任主体,对工程工程的平安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各部门职责为:㈠、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对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确保承包单位资质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规定审查的内容见第三十四条㈡、设备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向承包单位提供生产现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地下管线、设备资料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㈢、各相关部门催促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遵守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制度规定,保证合同的合理工期 ㈣、在组织撤除、爆破等特种工作时,设备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应催促承包单位依法领取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证,并将有关资料及时报备政府相关部门㈤、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中规定由发包单位承当的有关平安、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第六条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具体负责平安生产资质的审查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平安资质审查工作对平安生产资信度较差的企业应拒绝其进入招、投标范围第七条 方案物资部方案部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将发〔承〕包方各自应承当的平安责任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或签订平安合同〔平安管理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合同中的平安条款应经公司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审查同意第八条 方案物资部方案部合理确定标底范围,禁止超低价中标等危害工程平安质量的行为,严禁层层转包第九条 实行平安施工保证金或平安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设备事故时,应全部扣除平安施工保证金或平安风险抵押金并依据其它规定,另行赔偿第十条 检修、运行等电力生产运行区域的工程开工前,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应对承包单位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平安知识、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前方可参加施工作业。
考试情况应形成完整的记录并予以保存第十一条 工程主管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平安技术交底:㈠、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工程的整体平安技术交底㈡、有危险性的发电生产区域工作或工程工程,如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以及大型起吊作业等危险工程,对承包单位要求进行专门的平安技术交底,要求承包单位对危险区域和工程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平安措施,经承包方平安技术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平安监督、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同意后监督实施㈢、各交底记录和交底资料应完整保存第十二条 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发〔承〕包主体对外发〔承〕包工程工程第十三条 长期〔三个月以上〕使用的承包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应建立其施工简历,登记施工人员有关简况,如文化程度、体检证明、平安考试成绩、违章记录等第十四条 外包工程实施开工报告〔许可〕制度,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对各项程序〔措施〕要求逐项落实后,方可允许办理工作票等开工手续第十五条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和工程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平安、质量检查,监督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查禁违章,掌握施工进度,提出施工平安、质量要求。
㈠、对于发电运行、检修区域的工作,应指派监护人对工程平安生产进行全面监护,并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每日的开工会和收工会㈡、每月应定期组织召开由本单位平安监督、生产技术、工程管理部门和承包单位参加的平安会议,传达有关平安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平安施工情况,提出平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六条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和工程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生产、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平安规程制度,应予以制止,直至停止承包单位的工作第十七条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建立平安资质审查制度对累计重复违章的人员,发包单位应拒绝其进入现场工作;对违章、事故多发的施工单位,应拒绝其再次投标、中标第十八条 合同结算工作中,应依据施工情况,由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和工程主管部门落实有关违章和事故考核款项第十九条 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范围,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 对承包单位的平安管理要求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承包工程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是: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平安文明施工的规定。
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力平安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㈡、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关作业场所进行查找和辨识,并制定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平安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㈢、要求发包单位进行全面的平安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检测评估报告㈣、检查作业现场的各项劳动防护措施、平安措施,使之满足平安作业要求,向发包单位提出必须的配合工作要求有权拒绝从事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工作㈤、用足、用好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保证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平安措施的落实,不断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平安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㈥、从事发电生产、建设、检修维护等活动的工程,必须依照本规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或设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㈦、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作业现场的平安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平安生产承当连带责任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中规定由发包单位承当的有关平安、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㈨、其他平安生产要求第二十一条 从事发电生产、建设、检修维护等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和集团公司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平安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平安生产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作。
第三条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当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不断改良平安生产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的平安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作及作业特点组织制定平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和演练各项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第二十三条 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工作或工程工程,应制定专门的平安措施和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有监理公司的工作工程〕签字,报发包单位审核〔备案〕执行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平安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逐级签订平安责任书,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确保平安目标和控制措施层层落实第二十五条 自觉接受发包单位的平安监督和指导,对发包单位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产运行的不平安情况必须立即报揭发包单位第二十六条 在征得发包单位许可,承包单位将工程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第二十七条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二十九条 从事工程建设等工作的单位,还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第四章 现场平安生产要求第三十条 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执行?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电力平安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以及我公司的各项平安规章制度的要求第三十一条 现场平安生产工作一般要求: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㈡、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平安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电监会、行业和集团公司制度和要求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脚手架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根据不同工作、作业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工作、作业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 ㈢、工作现场的办公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平安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制度。
不得在工作现场设置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平安使用要求 ㈣、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根据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㈤、实行消防平安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平安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逃生标志 ㈥、向作业人员提供平安防护用具和平安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㈦、遵守平安施工的强制性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平安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㈧、平安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二条 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其工作负责人可由承包单位熟悉设备系统、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必须同时经公司相关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对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考试、考核合格,并以正式文件公布名单第五章 外委工程管理程序第三十三条 平安资质审查 ㈠、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参与外委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实行平安一票否决制度 ㈡、外委工程承包商的平安资质由公司平安监察部平安保卫部负责审查和确认 ㈢、平安资质审查内容包括: 1、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平安生产记录〔业绩〕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平安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人身和设备平安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平安防护用品、平安用具;平安工器具、平安用具已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平安管理机构;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设专职平安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平安员各级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5、平安生产其他要求第三十四条 平安资质审查程序㈠、方案物资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