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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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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青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1.1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1.2 编编制依据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1.3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不含 3 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2)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3—事故、烟花爆竹事故等1.41.4 工作原工作原则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本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逐级响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人民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镇级、市级人民政府按照事故大小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4—演练,做到常备不懈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2.1 组织组织体系体系 市政府成立青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办公室和 7 个现场工作组2.22.2 机构机构组组成及其成及其职责职责2.2.1 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应急办、气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土局、商务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畜牧局、旅游局、文物局、人防办、粮食局、农机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油区办公室、总工会、供销社、公路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2.2.2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发生地镇街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5—和灾害情况;做好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的技术措施,为救援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对外信息发布;承办指挥部交办负责的有关事项其中,安监局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协调提供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基础资料;公安局负责警戒保卫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防疫工作;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提出处置建议,提出环境污染信息发布建议;气象局负责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工作;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现场施救。

      2.2.3 指挥部下设 7 个现场工作组1)消防救援组由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由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2)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主要职责是事故现场警戒、秩序维持及交通管制工作3)医疗救护组由卫计局负责,主要职责是事故现场受伤人—6—员的紧急抢救及入院后的伤员救治工作 (4)环保处置组由环保局负责,主要职责是事故现场有毒有害物品、气体的监测、处置工作5)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6)技术专家组由安监局牵头,公安消防大队、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有关专家为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7)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民政部门、财政局、主管部门、通讯保障企业、供电公司、国土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及事故单位负责,主要职责是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应急救援资金保障、通讯联络保障、事故周边资料查询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2.3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1)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2) 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7—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4) 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3 预防与预警3.13.1 重大危重大危险险源管理源管理我市重大危险源主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主要分布于西南山区庙子、邵庄两镇;危险化学品在经济开发区、邵庄镇较集中,在益都街道、黄楼街道、东夏镇、谭坊镇、高柳镇、弥河镇都有分布;烟花爆竹主要为安顺工程和大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两个批发企业3.23.2 信息信息报报告告3.2.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3.2.2 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 1 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事故情况市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会商确认后,再分别上报潍坊市政府、潍坊市安监局和潍坊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3.2.3 报告的主要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8—(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33.3 预预警行警行动动3.3.1 预警信息(1)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预警信息;(2)青州市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3)重大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预警信息;(4)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5)其他可能造成事故的预警信息3.3.2 预警方法各级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4 应急响应4.14.1 分分级级响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9—4.1.1 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1) 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2) 造成 100 人以上急性工业中毒、重伤的事故。

      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4.1.2 Ⅱ级应急响应(重大)(1)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 造成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 造成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1.3 Ⅲ级应急响应(较大)(1)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 造成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 造成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1.4 Ⅳ级应急响应(一般)(1)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 造成 1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 造成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Ⅱ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逐级报告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成立的指挥部组织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报告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青州市安监局按照本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和配合—10—Ⅳ级由青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事故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进行支援或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4.24.2 应应急响急响应应程序程序(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公安消防部队、相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有关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救援实施方案提供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3)指挥部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各有关成员单位、公安消防部队、有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5)事故单位负责人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6)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7)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应急—11—救援队伍和物资尽快到达事故现场4.34.3 现场处现场处置措施置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镇、街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调动就近应急救援力量,尽快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故现状,通知毗邻单位做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预防4.44.4 信息信息发发布布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授权,市安监局办公室协助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4.54.5 应应急急结结束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5 后期处置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督促有关机构开展保险理赔等事项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分析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安监局办公室—12—6 保障措施6.16.1 通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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