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doc
25页CP-XK-01-SL580401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本领项由市局实施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第344号令公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01月13日国务院第397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方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标准>的通知?2006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2022]413号)?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2009年3月11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22]21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2004年12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164号发布3 许可条件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申请要求4.1 申请人资格4.1.1 申请人主体条件a〕 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b〕 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c)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1.2 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4.1.3 申请人应是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具体产品见表4.1.1〕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表4.1.1 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产品标准序号产品单元品种序号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产品标准1一级钡化合物1工业氯化钡Ⅰ类GB/T 1617—2002Ⅱ类2工业氢氧化钡———HG/T 2566—20222氯酸盐3高氯酸铵———GJB 617A—20034工业氯酸钠Ⅰ类GB/T 1618—2022Ⅱ类5工业亚氯酸钠固体HG 3250—2001液体3溴酸盐6工业溴酸钠———HG/T 2766—19964硝酸盐7工业硝酸钠———GB/T 4553—20028工业硝酸钾———GB/T 1918-19989工业硝酸钡Ⅰ类GB/T 1613-2022Ⅱ类10工业硝酸锌固体HG/T 3582-1999液体11工业亚硝酸钠———GB/T 2367-202212工业亚硝酸钙Ⅰ型HG/T 3595-1999Ⅱ型5过氧化物13工业过氧化氢70%GB 1616—200350%35%30%27.5%14工业过氧碳酸钠Ⅰ类HG/T 2764—2022Ⅱ类Ⅲ类15工业过硫酸钾———HG/T 2155—20226硫化物16工业硫化钠1类GB/T 10500—20002类3类17工业硫氢化钠固体HG/T 3687—2000液体7二氧化硫18液体二氧化硫———GB/T 3637—19938硫磺19工业硫磺◇———GB/T 2449—202220橡胶用不溶性硫磺非充油型HG/T 2525—1993充油型9五硫化二磷21工业五硫化二磷———GB/T 13258—202210氯磺酸22工业氯磺酸———GB/T 13549—202211高锰酸钾23工业高锰酸钾———GB/T 1608—202212氯化锌24工业氯化锌Ⅰ型HG/T 2323—2004Ⅱ型Ⅲ型13三氯化铁25工业氯化铁无水氯化铁GB/T 1621—2022氯化铁溶液26水处理剂 氯化铁固体GB 4482—2022液体14水合肼27工业水合肼80HG/T 3259—20046455403515亚硒酸钠28饲料级亚硒酸钠———HG 2937—199916一氧化铅29电子工业用粒状一氧化铅———HG/T 2325—200417硅酸铅30工业硅酸铅———HG/T 3248—200018工业金属钠31工业金属钠——— HG 2322—200419氢氧化镁32工业氢氧化镁☆Ⅰ类HG/T 3607—2022Ⅱ类Ⅲ类注:1.表中标◇的为包括加工的品种,标☆的可不提供安全许可证。
2.产品标准一经修订,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进行核查和检验4.2 申请人责任a〕 申请人应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全许办[2022]21号的规定要求;应按?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中的?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方法?的核查要点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那么?在 :// bjtsb.gov 网上可浏览或下载b〕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工作标准4.3条款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c〕 申请人应在 :// bjtsb.gov 网上填报申请事项,网上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d〕 网上打印的申请书用A4复印纸提交的资料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应准确,与表4.1.1中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一致 e〕 此事项的受理时间将以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为您开出的受理通知书上f〕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当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g〕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4.3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3.1 新办 〔见表4.3.1〕申请人首次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申请人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因各种原因证书已失效,再次提交申请的 4.3.2 变更:申请人持有现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因各种原因需变更生产许可证的有关内容的4.3.2.1 申请人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工艺或产品发生变化的〔见表4.3.2.1〕如迁址; 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单元内增加产品品种、增加生产地、集 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补充审查〔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时〕;取证产品的局部内容注销;取证方式变更〔集团公司的所属单位已经以所属单位名义获得了许可证,现将该证书转变为集团公司方式取证;以集团公司名义取证的所属单位,从集团公司中独立并单独取证〕。
4.3.2.2 申请人的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见表4.3.2.2〕4.3.3 补领证书〔见表4.3.3〕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申请补领证书的4.3.4 期满换证〔见表4.3.4〕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期满换证的期满换证时企业的申请内容与证书内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明细〕不一致时,按首次申请的要求重新办理,但要交回生产许可证原件〔一套〕未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按新办办理4.3.5 注销生产许可证〔见表4.3.5〕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的生产活动,申请注销证书的表4.3.1 新办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形式要求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原件〔1〕申请书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及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写“无〞;〔3〕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4〕申请书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公章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完全一致2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有年度考核标识〕;〔2〕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IC卡1份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4x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性材料1份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注:住所外设点生产,生产地不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有此证明性材料5x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注:凡申请列入表4.1.1内〔除去标☆号〕产品的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1〕企业名称应一致;〔2〕许可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3〕许可地址应与申请取证生产地址一致6x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加工企业除外〕1份复印件注:加工企业除外7x提供有审批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