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试行).doc
60页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 技术规定 (试行) Ground treat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fire power station (try application) DL5024-93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东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1994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 技术规定》DL5024-93(试行)的通知 电力[1993]278号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华东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和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经我部审查通过,现批准为电力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的编号为DL5024-93自1994年1月1日起试行 本标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归口,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解释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及华东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1993年8月25日 1 总 则 1.0.1 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的地基处理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重视当地建筑经验,由勘测、设计、施工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为了使地基处理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火电厂新建、扩建及改建的生产、辅助生产及附属生产建筑物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与检测送变电工程也可参照使用 1.0.3 使用本规定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并参照有关地区和行业的勘测、地基基础设计、施工技术等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0.4 对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需作地基处理或需进行岩土工程治理的工程,按火电厂各类建筑物地基的安全等级分别确定岩土工程监理的实施: (1)一级建筑物应实施岩土工程监理; (2)二级建筑物宜实施岩土工程监理 对岩土工程监理,原体试验、施工检测和长期监测费用,应列入工程编制的预、 概算 2 基 本 规 定 2.0.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火电厂各类建筑物地基可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2.0.1) 表2.0.1 建筑物地基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 筑 物 名 称 一级 很严重 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构架基础)、主控制楼或网络控制楼、通信楼、220kV屋内配电装置楼、高度大于100m的烟囱、跨度大于30m的干煤棚及其他厂房建筑 二级 严 重 除一、三级以外的其他生产建筑、辅助及附属建筑 三级 不严重 机炉检修间、材料库、机车库、汽车库、材料库棚、推煤机库、警卫传达室、厂区围墙、自行车棚及临时建筑 对于一级建筑物、部分二级建筑物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或对邻近建筑物有影响的地基处理工程;或地基处理效果需在土建上部结构的施工过程中,甚至在使用运行期间才逐步得到发挥的地基处理工作,应在工程施工期间和使用过程中,布置沉降观测和其他监测工作。
2.0.2 在下列条件下,火电厂应进行地基处理: (1)天然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建筑物使用要求; (2)发现地基有暗沟、隐埋湖塘、暗浜、土洞或溶洞; (3)地震区存在可液化土层的地基,不能满足抗液化要求; (4)经技术经济比较,处理的地基比天然地基更为合理; (5)在软土地基上,建筑物各单元的高度、荷载、刚度或基础埋置深度相差悬殊或对地基具有特殊工艺设计要求时 2.0.3 在火电厂设计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建筑场地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充分论据,并通过调查研究,对有关地基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条件的比选,推荐出一个或若干个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完成地基处理的工作规划,宜实施必要的岩土工程勘测和地基处理的原体试验及工程试桩工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完成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0.4 地基处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1)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分析场地作为天然地基的条件,对各种类型的地基处理方法的适宜性提出初步意见 (2)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分析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需要作地基处理的建筑物名称、特点及其外部条件,以及地基处理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
(3)综合场地的工程地质、环境、材料、地区经验、技术力量、质量保证、施工工期及工程造价等技术经济因素,进行分析比较,优选方案 (4)结合火电厂初步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勘测,实施必要的地基原体试验或工程试桩,以获得必要的设计参数和合理的施工方案 (5)完成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包括提出质量检验要求,必要时提出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实施监理和监测的要求 2.0.5 火电厂建筑物地基的处理,宜采用一种地基加固方法,有条件时,也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加固方法联合使用综合处理 2.0.6 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应在技术可靠、满足设计和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并充分考虑地区经验 2.0.7 当利用沿海、沿江新近沉积的软弱土层和新近的吹填土,或需要填方的软弱土层作为建筑物的地基土时,宜对软弱土层进行预处理 2.0.8 为达到如下目的,应进行原体试验: (1)为取得最佳的设计参数、施工方法,以及明显的经济效益; (2)采用当地缺乏经验的地基处理方法; (3)为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地基处理的原体试验,应制定详细的工作大纲,内容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案、检测手段与方法、预期得到的成果参数和经费预算。
2.0.9 地基处理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掌握充分的工程地质资料,当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应补充进行专题岩土工程勘测和试验 2.0.10 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法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因地基处理污染地面水和地下水;避免由于地基土的变形而损坏邻近建筑物,防止振动噪声及飞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0.11 地基处理时,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并对处理效果进行检验当检测表明处理后的地基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补强措施或降低标准使用当进行岩土工程监理时,应阐明监理检测目的要求,并认真制定相应技术要求和大纲 2.0.12 地基处理正式施工前,宜进行试验性施工,在确认施工技术条件满足设计要求后,才能进行地基处理的施工 2.0.13 地基处理的施工应有详细的施工技术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应有专人负责施工检验与质量监督,做好各项施工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2.0.14 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对于需要采用多种手段进行长期综合监测的项目,在开展监测工作之前应编制监测工作大纲,阐明监测目的和采取的监测手段,包括监测元件的设置与技术要求,预估地基处理过程中和火电厂运行后地面和地基土的变形特征,以及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此外尚应制定监测控制标准和控制不良现象发展的措施。
3 换 土 垫 层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换土垫层系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在基础底面下铺设一定面积和厚度的垫层,置换原来不能满足建筑物要求的土层,或为了垫高基础底面标高、调整差异沉降、改善地基均匀性而换填或铺垫低压缩性材料作为“褥垫” 3.1.2 常用的垫层材料有素土、灰土,砂或砂砾、碎石(卵石)、粉煤灰,以及其他性能稳定、不污染水质、无腐蚀性、压缩性低的天然或人工材料 当在建筑场地粉碎及拌和石灰或粉煤灰时,应考虑环境保护措施 3.1.3 当地基排水固结时,宜采用排水垫层当地下水有化学腐蚀性时,宜采用不透水垫层排水垫层不适于湿陷性黄土地基在水的流速较大时,应考虑垫层材料抵抗潜蚀和冲刷的能力 3.1.4 垫层的厚度z应根据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并符合下式要求: (3.1.4-1)式中 pz——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设计值(kPa); pcz——垫层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标准值(kPa); fz——经深度修正后垫层底面处土层的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Pa) 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pz可分别按式(3.1.4-2)和式(3.1.4-3)简化计算: 条形基础: (3.1.4-2) 矩形基础: (3.1.4-3)式中 b——基础宽度(m); l——矩形基础底面的长度(m); p——基础底面压力设计值(kPa); pc——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标准值(kPa); z——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m); θ——垫层的压力扩散角,可按表3.1.4采用。
表3.1.4 不同材料的压力扩散角θ 材 料 种 类 θ(°) 素土、粉煤灰 砂砾、砂卵(碎)石、灰土、粉煤灰灰土或粉煤灰水泥 粉煤灰混凝土 223035 3.1.5 垫层的顶面宽度宜超出基础底边线30cm,垫层的底宽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垫层底宽bz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3.1.5)3.1.6 垫层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可通过室内试验取得,垫层的承载力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3.1.7 换土垫层的地基变形计算,可按天然地基变形计算进行对下卧层顶面上的附加应力,应同时考虑因换垫材料后较原天然土层增加的重量 3.1.8 进行垫层施工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回填基底前,应先进行验槽,确认其条件符合下卧层的设计要求当基底上不能立即施工垫层时,宜保留0.30~0.50m厚的保护层当基底为极易风化或软化的地层时,应予以挖除或立即封闭 (2)当垫层底部在一个基坑内有不同标高的台阶时,应先深后浅地分层填筑 (3)当整片垫层施工需要分片作业时,片间的接茬位置,宜布置在不同建筑单元交界处,并加强分层压实的工序。
(4)垫层的底部和顶面的施工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粗颗粒垫层为± 25mm) (5)垫层施工应分层铺筑,分层厚度可视碾压、夯击设备的能力和方法而定 当采用人力夯击时,每层土的虚铺厚度为150~200mm;采用蛙式夯时,虚铺厚度为200~250mm,采用重锤夯实时,可达350~1000mm(视锤重和落距而定);当采用无振动压路机(平碾)时,为150~200mm,当采用振动式重型压路机、凸块碾压机时,可提高到300~350mm必要时宜通过试验确定虚铺土层厚度 3.1.9 垫层在分层回填过程中,应进行跟踪检验,随时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