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doc
85页青海省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PEARL RIVER WATER RESOUCES PROTECTION国环评证甲字第2805号2012年7月·广州青海省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目 录1 总则 11.1 任务由来 11.2 编制目的 21.3 编制依据 31.4 评价标准 31.5 评价等级 41.6 评价范围 51.7 评价重点 61.8 污染控制目标与保护目标 62 工程概况 82.1 流域概况及规划 82.2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82.3 工程特性及组成 82.4 工程任务与规模 92.5 工程布置与工程量 92.6 工程管理 102.7 土石方平衡 112.8 施工组织设计 112.9 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 122.10 工程总投资 133 环境现状评价 144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164.1 施工期影响 164.2 营运期影响 175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85.1 水环境防治措施 185.2 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措施 195.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0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置措施 205.5 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205.6 人群健康和安全保护措施 206 综合评价结论 24~ 7 ~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1 总则1.1 任务由来湟水流域是黄河上游的一级支流,主要由湟水干流和其支流大通河组成。
湟水干流发源于青海省海晏县境内的祁连山系大坂山南坡,自西北流向东南,干流全长374km,流域面积32863km2湟水干流上游主源为麻皮寺河,在海晏与哈利涧河汇合后称为西川河,在西宁盆地纳北川河后蜿蜒东行,穿过小峡、大峡、老鸦峡,在民和县享堂与其最大一级支流大通河汇合后流入甘肃省,于甘肃省永靖县上车村汇入黄河湟水河干流主要支流北川河发源于大通县境内的达板山南麓,流至斜沟乡的小业坝时有黑林河汇入,由西北向东南贯穿大通县,至西宁市的下朝阳汇入湟水河,从源头至湟水汇合处全长154.2km,河道平均纵坡降6.0‰,流域面积3371km2,平均宽度21.9km,海拔在2280~4622m之间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患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党中央以中央一号文件制定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指出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包括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2010年,根据国务院《国家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青海省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初稿)》,将10条河流作为大江大河支流和内陆河重点治理河流,分别为湟水(含大通河、北川河)、隆务河、泽曲、格尔木河、巴音河和布哈河6条河流,长江和澜沧江分别为巴塘河、聂恰曲、德曲和扎曲4条河流,规划要求在2015年前完成上述河道的治理工作本次湟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包括位于湟水流域的湟水河及支流北川河,湟水河范围为湟源县胡旦桥—乐都县高庙大桥,北川河硖门桥—西宁市天峻桥,行政上分别隶属湟源、湟中、西宁、互助、平安、乐都和大通县治理河段两岸为宽阔的河谷阶地,水热条件好,土地肥沃,农业生产历史悠久,是青海省东部主要的农业经济区和乡镇企业发展最快的地区由于本工程属于非污染生态影响的工程,工程本身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了客观阐述本工程对周边环境的正负面影响,准确预测施工作业对施工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干扰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成了项目课题组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在本次评价工作工程中,我所得到了建设单位西宁市水利局,可研设计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青海省水利厅及各级环保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1.2 编制目的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旨在查明工程地区的环境现状,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周边区域、河岸带、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区域社会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针对工程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从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具体目的如下:(1)调查了解受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规划要求;(2)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开展,预测、评价工程在施工和运行期对工程所在地区及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3)针对工程施工期对周边,尤其是对环境敏感点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可行的对策和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与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保障工程周边地区居民生活环境、居住环境及生产环境不因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严重干扰;(4)分析施工期、运行期区域生态环境,尤其是河岸带生态环境及河流水动力与水质环境等可能的变化趋势,分析探讨有利和不利影响的程度、范围与强度、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5)为该项目的审批机关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依据,为该项目的管理机关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结论,为本工程的设计、建设单位提供降低环境影响和污染的可靠与可行设计依据。
1.3 编制依据略1.4 评价标准1.4.1 环境质量标准(1)水质评价标准根据《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青海省环保局编,2003年),本项目整治涉及的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段为Ⅲ、Ⅳ类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2)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1号)二级标准3)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执行4)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水土流失评价以不改变土壤侵蚀类型为标准,土壤侵蚀标准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环境本工程为非污染生态影响项目,运行期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在Ⅲ、Ⅳ类水域中排放分别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一、二级排放标准2)大气环境拟建工程地处乡村环境,在工程建设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施工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施工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工程自身不产生噪声污染1.5 评价等级1.5.1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次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5.2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5.3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1.5.4 声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结合工程特点,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为二级1.5.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本次生态评价工作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定为二级1.6 评价范围1.6.1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本工程治理涉及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考虑施工期可能影响湟水河干流及北川河水质的区域,结合工程治理范围,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湟源县胡旦桥—乐都县高庙大桥的总长158.6km湟水河河段,大通县硖门桥—西宁市入湟口的总长51.84km北川河河段。
1.6.2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导则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工程整治河段沿江两侧各扩2km的范围1.6.3 大气和声环境评价范围大气和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整治河段和运输路线两侧200m范围,重点评价对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大气和声环境的影响1.6.4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要求并考虑本工程的特点,确定陆生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工程整治堤岸沿线及施工道路沿线两侧100m内的区域水生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湟源县胡旦桥—乐都县高庙大桥的总长158.6km湟水河河段,大通县硖门桥—西宁市入湟口的总长51.84km北川河河段1.7 评价重点本工程属于非污染型生态项目,其对环境影响的主要时段在施工期,施工期重点评价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运营期重点评价水环境和生态环境1)生态环境方面防洪堤、穿堤建筑物永久占地,防洪堤管理范围征地,施工工区临时用地等会占用较多的土地,破坏原有植被,造成生物量和生产力的损失因此,生态环境影响是本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也是本次评价工作关注的重点。
2)水环境方面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好水质是本次评价的重点之一3)噪声方面工程施工范围广,且部分位于城区、农村人口密集区,涉及人口较多因此,施工期的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的制定也是本次评价的重点1.8 污染控制目标与保护目标1.8.1 污染控制目标(1)施工期,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运输车辆禁止在施工区内进行冲洗;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必需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最大程度减轻对河流水质的污染2)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之内,并对受影响明显的保护目标采取切实可行降噪、减噪措施;施工机械采用清洁燃料,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3)工程建成后,进行绿化规划,使明显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的恢复1.8.2 保护目标(1)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各河段的水质,使其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标准2)大气、噪声保护目标工程施工涉及的大气、噪声保护目标主要是分布的河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等,包括李家山村、石家庄村、黎明小区、河滩村、俊家庄、多巴镇城东村等3)生态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堤防护岸沿线的土地资源、动植物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景观,还包括整治河段的水生渔业资源。
2 工程概况2.1 流域概况及规划2.1.1 流域概况湟水流域是黄河上游一级支流,主要由湟水干流和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