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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探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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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探索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活的记忆,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是传承民族文化根脉的宝贵资源财富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资源丰富,独具特色,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关键词:河池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存在问题 对策:G122 :A :1003-9082(2018)04-0-02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活的记忆,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是传承民族文化根脉的宝贵资源财富河池市地处云贵高原南缘,位于广西西北部,是西南出海通道的咽喉要塞,2002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现辖金城江、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等11个县(区),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总人口409万人(2010年普查)境内有壮、汉、瑶、仫佬、毛难、苗、侗、水等8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是广西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之一,是民族文化资源富集区河池市初步建立了的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和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保护体系截止2017年12月,河池市有刘三姐歌谣等9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壮族蚂拐节等45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已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13项,县级项目592项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9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2人2013年,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升格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全国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施区之一,是广西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河池市连续举办十八届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一直以来与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桂林山水旅游节列为广西三大艺术节,成为广西三大艺术节之一一、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现状1.国有文艺院团改制扩充非遗保护传承力量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中,河池市将8个国有文艺院团通过“划转”方式整体改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使其成为市本级和县级专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的单位,划转后各单位大致均分为“展演部”、“挖掘部”两个部门,从制度上增强和保障了对非遗工作人力、物力的支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整理、宣传展示、普及推广以及学术研究等方面工作力度得以加大,非遗工作更为深入和规范2.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助力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建设河池市充分利用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升格为国家级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机遇,鼓励和督促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习示范户、传承集体、传承人申报工作,并安排和要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项目进行深度挖掘、展示,对于申报各场所、人员展示工作进行点对点帮扶,既有力地推进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也推动各地“非遗中心”非遗工作的贯彻落实。

      截止2017年12月,河池市已建立铜鼓文化生态保护村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6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个、传习示范户6个、传承集体10个3.借力文化节庆和文化旅游打造多种非遗传承保护载体河池市充分利用河池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和代表性项传承人的保护、利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创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一是举办好一年一度的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每一届铜鼓山歌艺术节都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集中展示当年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成果同时,河池市各县(区)由政府主导,围绕地方特色民族文化品牌,举办“一县一节”民族文化(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和民族旅游文化活动,已成规模的宜州刘三姐文化旅游节,罗城仫佬族依饭节,环江毛南族分龙节,南丹白裤瑶民俗文化节,巴马长寿文化旅游节,都安密洛陀文化旅游节等都办得有声有色,成为保护、传承、展示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舞台二是借助旅游之力,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宣传力度,2012年9月19日,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正式揭牌对外开放,该展示中心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公园西门内,是全国首家集中介绍河池市入选国家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专业展览馆,展馆通过图片、实物陈展与多媒体演示相结合,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了全社会“非遗”认知度和保护传承的参与度,扩大了“非遗”传承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做好河池民族文化记录和宣传自2011年以来,先后出版了《品读河池》、《影动河池》、《风情河池》、《翰墨河池》、《河池非物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事记(2004——2013)》等图书,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成果河池电视台《纪录河池》栏目,从2012年起,推出河池世居少数民族系列纪录片和河池市非物质遗产系列纪录片,先后拍摄制作16部近20集,集中宣传展示河池7个世居少数民族风情和9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力度增强为加大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将民族文化教育植根于乡土和校园,将非遗保护传承从娃娃抓起,河池市在2000多所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以普及乡土文化知识、传承乡土艺术和技艺为主要内容的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先后有30万人次参加,并建立了一批传承示范学校比较典型的是金城江区第五小学,是河池市唯一一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该校通过特色校本教材,将河池市民族文化传承移植进校园,使许多少数民族频危文化重现生机传习所和传习基地建设方面,南丹县建立了南丹里湖白裤瑶生态博物馆以及一批铜鼓艺术(习俗)保护村和传习学校,南丹县在里湖中学、里湖小学建立了白裤瑶打陀螺传承班,在芒场镇拉者小学和吾隘小学建立壮族传统文化培训班,在县职业高中修建板鞋修炼基地。

      传统民族体育竞技项目方面,2010年1月河池市与河池学院合作,建立“河池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研究与开发训练基地”,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综合研究的优势,为河池市民族传统体育的研发提供了有利的平台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建立了2个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围绕河池市民族体育优势项目三人板鞋、打陀螺、射弩、僚球、背篓球等培养民族体育后备人才,为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提供平台二、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河池市有着非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区域特色鲜明,民族风情浓郁但仍存在不少问题1.传统文化生态面临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冲击近年来,随着城镇化、人口城乡流动速度加快,支撑传统文化生态的传统家庭、社区、社群逐渐分化、解体,原有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方式发生变化,传统仪礼、风俗逐渐发生改变,传统文化认同与传承功能逐渐弱化大量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农村社区常住人口尤其是年轻人逐渐减少,使得传承人群缩减同时,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正常的傳习活动难以保证现代生活中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和现代传媒手段引导所带来的消费观念、审美观念改变使得民众逐渐忽视了传统手工艺品、传统艺术、民俗活动的价值,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群体和享用群体逐渐萎缩。

      2.自然生态的改变,影响非遗文化生存环境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密不可分,各民族世代栖居在河池山水之间,为山水赋以美丽的神话传说,山歌唱吟自然风物,信仰山水之间的神灵,歌舞娱神娱人,自然中的山石草木经过传统的手工技艺成为生活之必需但如今,因经济发展的需要,河池市少数民族地区原有自然地貌、周边环境被改变,部分地区空气、水源、植被、土壤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依赖较强的雕刻、酿制、印染、编织等传统技艺所需的原料、自然环境的改变,会使其存续状况进一步恶化3.整体性、活态性保护观念不强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人、团体、社区、社群是其密不可分的主体,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之不可分割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剥离这些要素而独立存在,只有同时保护文化生态系统的相关要素,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活态性保护但在实践中,文化生态并未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保护的重点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忽视了未被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传承人而对名录项目本身,过分注重项目申报和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业化开发,而对于项目持续的传承和传播工作重视不够。

      而与项目息息相关的社群、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也是造成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存续的重要原因4.非遗保护人才缺乏在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保护人才缺乏的困境各县(市、区)虽然已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是大多都是由文工团转制而来,工作人员大多不熟悉业务,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的开展非遗保护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一些地方出现非遗保护人才断层情况三、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对策1.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体系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数量与其传承人数量之间差异较大的现状,加快建立健全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体系,加强申报选拔力度,充实名录项目库,完善名录体系原则上,凡是符合时代主流价值观念的、有保护和传承价值的代表性项目,均按一定标准配置传承人,力争做到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都有3名以上的传承人,至少有1个以上的传习示范户、保护村、传习所和传承基地,逐步增加传承人数量,丰富传承人层次,并逐步向县级项目铺开2.加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经费支持力度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河池市、县传承人保护制度和管理办法,争取市本级财政每年给予市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1500元,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县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1000元,并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为市、县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基本的经费保障和必要的传承场所。

      同时,对传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形成常态化,以体现政府和社会对传承人的尊重,增强传承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3.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力度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建立有序传承机制,对传承人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最小限度的干预”,充分调动传承人积极性邀请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相关专家,共同开展非遗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每年应由政府主导,定级对全市各级从业人员和非遗传承人进行专业培训或脱产定向深造,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能力4.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相继出台实施,但各级贯彻落实情况缺乏相关问责机制,要督促各级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每年的文物保护单位完整性、非遗项目申报数量、非遗传承人培训次数及人数、传习资金、传承人资助资金及配套落实情况列入当年绩效考评二是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即着手采取抢救性保存措施,对需要传承的,加快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建设完善传承人培养、工作职责、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对代表性项目保护实质性进行动态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传承人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的监管,凡不履行传承保护职责、或者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问责。

      总之,在现代化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保护和发展河池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河池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1]谢兴华.论地方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导作用[D];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2]关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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