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DOCX
3页平安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有效推动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各级平安责任,强化平安监管,努力把握和削减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促进我县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结合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范围 与县政府签订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乡镇(街道)、部门 二、考核内容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平安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县部门(单位)平安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县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工作程序 (一)县政府依据市政府的要求,与乡镇(街道)、部门签订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县政府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指标完成状况进行千分制考核对各乡镇(街道)每季度一次考核,对各部门每半年一次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按确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总得分 (三)被考核单位必需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按质按量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假设单位有不涉及项,按缺项对待,计分方式为: 实得分 应得分 1、总分=×1000分 2、应得分=1000分—缺项分 四、奖惩 (一)被考核单位平安生产把握指标和工作指标的完成状况,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总得分在900分以上的,由县政府授予一等奖,嘉奖现金4000元;85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由县政府授予二等奖,嘉奖现金3000元,并对以上单位授予平安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在平安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先进个人,由县政府赐予表彰嘉奖 (四)在平安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做出特殊奉献的单位,由县政府颁发“特殊奉献奖〞,并赐予表彰嘉奖 (五)实行平安生产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按平安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数额缴纳该保证金由县财政局、安监局管理,年初缴纳,年末兑现 2、凡本年度平安生产不突破把握指标,平安工作考核得分900分以上的,按保证金50%的标准嘉奖;得分在85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按保证金40%的标准嘉奖;得分在800分以上849分以下的,按保证金30%的标准嘉奖以上奖金的50%用于嘉奖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余50%用于嘉奖其他责任人 3、得分在750分以上799分以下,每少得1分,扣保证金100元,直至将所交保证金扣完 4、发生平安生产死亡事故或年终考核低于750分的,本年度缴纳的保证金将予以全部扣罚。
扣罚的资金在县财政专户储存,作为平安生产进展基金专款专用 (六)本辖区、行业系统、单位年度内发生平安生产死亡事故;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平安把握指标;年终考核得分在750分以下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实行“一票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