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二-家庭关系.docx
6页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二-家庭关系1.【单项选择题】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2017年3月,李雷因赌博欠债5万元,此债务系李雷与韩梅梅的夫妻共同债(江南博哥)务B. 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万元,用于其与韩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C. 2018年3月,李雷向赵前以个人名义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高档手表,赵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D. 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个人名义借款1万元,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周鼎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4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入主张该债务未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A错误《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虽然李雷系婚前以个人名义向王明借款,但该款项用于双方婚后租房,故债权人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权利,故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李雷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高档手表,显然超出家庭生活日常所需,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故C选项错误李雷婚后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是用于家庭年日常所需,该债务为夫妻法条债务,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2.【单项选择题】甲与乙结婚多年,甲的母亲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但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乙拒绝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已知甲、乙均无未还清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B. 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但不能请求乙损害赔偿C. 若甲与乙当年结婚系乙胁迫所致,则甲、乙之间的婚姻无效D. 若甲想分割共同财产,只能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甲母系甲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甲母系家庭成员,拒绝对其救治系虐待的表现甲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故选项B错误《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故选项C错误3.【单项选择题】甲、乙是夫妻,关于甲、乙的夫妻财产关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200万元,乙的父母出资300万元给甲、乙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甲的个人财产B. 甲有婚前房屋一套,与乙结婚后,甲将该房屋出租三年,共获租金18万元,这18万元租金应认定为甲个人所有C. 甲有婚前房屋一套,若甲、乙结婚满8年,除非另有约定,该房屋自动转换为夫妻共同共有D. 夫妻甲、乙离婚5年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29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A项并没有明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依据该规定,应属于甲乙共同共有故A选项错误《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孳息,限于无需夫妻一方投入物资、劳动即可取得的孳息,即非投资性、非经营性收益夫妻一方婚后将个人所有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虽然属于物权法意义上的孳息,但是夫妻一方作为出租人对房屋负有维修等义务,租金的获取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密切相连,需要夫妻一方投入一定的管理或劳务,故租金属于经营性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故B选项错误《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31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选项错误《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83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4.【单项选择题】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
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B. 《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 《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 《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4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据此,《昨天》虽在甲婚前发表,但在婚后获得稿费,其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A选项错误《今天》为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稿费虽然在离婚后第二天才获得,但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B选项正确《明天》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属于“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C选项错误综上,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5.【单项选择题】张某(男)和刘某(女)系夫妻,均有稳定工作,共有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屋。
张某沉迷网络直播,为打赏某主播以个人名义向杨某借款100万元,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刘某毫不知情后来张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杨某欲实现其抵押权并要求刘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A. 该房屋属于张某个人所有B. 刘某应对1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 房屋抵押合同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应属无效D. 杨某可能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房屋虽然登记在张某名下,但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是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错误《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张某举债用于打赏主播而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错误张某与杨某签订了抵押合同,该合同属于负担行为,并不以处分权为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张某是无权处分其与刘某共有的房屋,但抵押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刘某对此不知情,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选项C错误张某在夫妻共有房屋上为杨某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杨某能否取得抵押权,视其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因此,选项D正确7.【多项选择题】周某和乔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未办理公证手续乔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周某在外地经商期间,与孙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乔某知道后起诉离婚,乔某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因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B. 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C. 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D. 请求周某和孙某对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故A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故B选项正确 《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故C选项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乔某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7条第一款:"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孙某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仅周某为赔偿义务主体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8.【多项选择题】甲24岁时与22岁的乙结婚,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结婚十年后,甲、乙离婚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甲、乙共同所有的财产是哪些? A. 乙的父母出全资购买,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B. 甲在部队因工致残领到的伤残补助金C. 甲以自己的工资为自己缴付的,存入甲养老金账户中的养老保险费D. 甲以个人婚前财产100万元出资设立A公司所得分红150万元 正确答案:A,C,D参考解析: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虽然是乙父母出全资,登记在乙名下,但是并没有约定所有权归属,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A选项当选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0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故B选项不当选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选项当选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分红不属于"孳息"故D选项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9.【多项选择题】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 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C. 该债务是夫妻。












